凯风网编辑:
您们好!
我是北京一名网友。近日在小摊买东西的时候,收到一张十元纸币,上面用签字笔写着法轮功的标语:“法轮大法好”。当时并没有注意,第二天才发现。拿着这张纸币,我又气又恼。以前也有听朋友遇到过这类事情,不过一般仅是写在一元钱上,苦笑一下后把钱锁进柜里视而不见。当时听的时候,我还只是觉得好笑。没想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了。法轮功真是无耻,竟然通过这种方法进行“投毒”。
吃一堑长一智,我得到的警示是,以后找取零钱一定要细看。只是现在手上这张纸币应该怎么办?如果是一元钱,放入抽屉里也就罢了,现在这是十元,而且看这个趋势,没准他们这些杀千刀的以后还会把标语写在百元大钞上,应该怎么办?也有想过买东西把它花了,但是一想,自己恶心也就罢了,犯不着再去恶心别人,但如果这样一而再,再而三也不是回事。
听说凯风网是反法轮功邪教的专业网站,一定有治他们的招数。请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处理这类纸币?
北京一市民 小吴
2008年5月28日
编辑部回复
小吴朋友:
您好!感谢你对我们网站的关注和信任。
法轮功在中国大陆已经渐渐没有了市场,也没有人愿意听他们的宣扬。他们千方百计打电话、发传真、发邮件骚扰他人,却收效甚微。不得以,他们又用上了钱币“投毒”的恶毒招数。
法轮功污损人民币的行为,严重违犯了国家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8条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
对于被法轮功恶意污损的人民币,可到各大银行去进行兑换,兑换手续与兑换残币的方法一样。具体可参考2004年2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7号《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http://www.pbc.gov.cn/detail_frame.asp?col=330&id=32&isFromDetail=1)。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储蓄所都方便兑换残损人民币,建议您到大一些的银行网点进行兑换,另外,去之前先打电话咨询一下。
凯风网编辑部
200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