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通天塔 于 北京时间 06/12/2008 [博讯论坛]
主 题:到底是谁在侵犯谁的权利?!——回答:旧金山“法轮功”组织遭遇诉讼失败
中华总商会为振兴唐人街,过去50年每逢中国农历新年均会举办一系列的庆祝活动,包括新春花市、新春巡游等,该活动被各界人士誉为展示唐人街风貌的一张亮丽明片。除2004年,自2000年开始,中华总商会一直拒绝“美国法轮大法协会”参与这些活动,因为新年巡游活动是为了表现中国传统文化,而“美国法轮大法协会”在巡游中的政治行为与新年巡游的主题不一致,因此坚决拒绝其参加。为此“美国法轮大法协会”在2006年状告中华总商会歧视并侵犯其言论自由权。地方法院同年判决“美国法轮大法协会”败诉,“美国法轮大法协会”随后提出上诉。而上诉的结果现在又以败诉告终,并且理论上虽然“美国法轮大法协会”可以一直上诉甚至到加洲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受理类似案件的可能性不大。
这样的一个诉讼结果,其实就是说明了中华总商会一直拒绝“美国法轮大法协会”参与新年巡游这一表现中国传统文化的活动是正确的,而且并不像“美国法轮大法协会”所说的中华总商会拒绝法轮功参加一年一度的新年巡游活动就是歧视并侵犯了法轮功组织的言论自由权。
这个现在看来基本上可以得出结论的案件,从某种程度上实际已经是给予了我们某种启示,口口声声代表中华传统文化的法轮功组织的文化活动其实并不一定就如同他们所说的那样,是代表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华传统文化并不是谁说能够代表就能够代表的,如果任何一个人说了,他的活动就代表了中华传统文化,结果就代表了,这还不给代表混乱了,到底什么是中华传统文化呢?所以,法轮功组织自我标榜的代表,实在是应该被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中华总商会为振兴唐人街,过去50年每逢中国农历新年均会举办一系列的庆祝活动,包括新春花市、新春巡游等,该活动被各界人士誉为展示唐人街风貌的一张亮丽明片。这样的一年一度的由中华总商会组织的新年庆祝活动,50年了,或许从某种程度上可以是一种中华传统文化的表现吧,而这样的在美国华人圈内享有盛誉的庆祝活动,就是要拒绝法轮功组织的参与,而这个法轮功组织便不依不饶起来,硬是要强挤进来,为什么如此之迫不及待呢?这样的迫不及待是否也是一种对于展现中华传统文化的由中华总商会组织的一年一度的新年庆祝活动的破坏呢?同时是不是也是对于唐人街华人组织展现中华传统文化活动的自由权利的一种侵犯呢?
法律应该是公平公正的,尤其是跻身在美国,就更加应该服从当地的法律也就是美国的法律。好了,无须废话,就这么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