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在2008年4月14日发表的经文《说明》,网友们已从许多方面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作为曾经的法轮功痴迷者,我想对至今仍期盼李洪志能让自己“圆满”的国内外法轮功痴迷者,谈谈我看了李洪志《说明》的感受。
古语云:“学而不思则罔”。 李洪志不是一再强调要“认真学法”并“以法为师”吗?你们不妨把《说明》与李洪志过去的经文联系起来“学”, 认真地“思”一“思”,再对照一下他再三强调要你们必须不做和必须要做的事情,听听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我认为,李洪志的《说明》证实,他与“常人”无异,根本不是“神”, 更谈不上是“宇宙主佛”。想指望李洪志让自己这个“修炼人”“出世间”、“圆满”,根本是做梦!
请看事实!
李洪志在《说明》中说:之所以叫停“大法弟子参与‘人权圣火’的传递”活动,是因为“人权是人追求的愿望,修炼人是以出世间为目地”。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
然而,自法轮功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至今,李洪志让弟子们满地球跑,向世界各国政府和民众鸣“冤”叫“屈”,抹黑中共和中国政府,并长期在中国驻外使领馆门前当“坐地炮”,打标语、撒传单、呼口号,破坏使领馆正常工作秩序,打的不就是“人权”牌吗?而且,每年一到联合国召开人权会议时,法轮功总要到会场内外去充分表演一番,“控诉”中国政府的“罪行”,企图赢得“同情”,用的还是“人权”牌。即使在这次《说明》中要求大法弟子做好的“讲真相的事”, 哪件不是与“揭露”中共和中国政府“不讲人权”“迫害大法弟子”相关?更不要说法轮功媒体至今仍在炒作的著名“活摘”谎言,以及还在四处“巡演”的“神韵”, 变着法地“控诉”中国政府“不讲人权” “迫害法轮功”,打的还是“人权”牌!
李洪志这次若是真的 “发现”了!“明白”了!“觉悟”了!原来“修炼人是以出世间为目地”的,不应该去追求 “人”才“追求的” “人权”,那么叫停的就不应该只是“大法弟子参与‘人权圣火’的传递”活动,而应该叫停所有打着“人权”牌,“控诉”中国政府对法轮功“不讲人权”的全部“讲真相”的行动!
因为你李洪志既然在《说明》中认定大法弟子是“修炼人”,那就应该让大法弟子遵守自己在“法轮大法”中明确规定了的“修炼人”修炼的“规矩”!你李洪志说过:“ 常人社会形式,不管它是什么样的社会与政治,都是有定数的,是天定的。修炼的人无须管人间的闲事,更不要参与政治斗争。社会上对我们如何,那不是在考验修炼人的心吗?”又说“社会的制度怎么样与你们修炼有什么关系?”“一个修炼者,除干好本职工作外,不会对政治、政权感兴趣,否则绝不是我的弟子”(《修炼不是政治》1996年9月3日)。
李洪志当年制定这个“规矩”的“理由”,也与这次在《说明》中讲的“修炼人是以出世间为目地”的“理由”相同,即“修炼的人无须管人间的闲事”,“社会的制度怎么样”与“修炼人”的“修炼”没有“关系”。
可是,李洪志这次以“修炼人是以出世间为目地”的,不应该去追求 “人”才“追求的” “人权”为理由,只叫停“大法弟子参与‘人权圣火’的传递”活动,却不叫停全部向中国政府要“人权”的“讲真相”行动,这是为什么?你们想过吗!
如若李洪志真的把法轮功痴迷者当作“修炼人”看待,真能让法轮功痴迷者“出世间” “圆满”, 李洪志就必须真的是“神”。但若李洪志真的是“神”,又何需用发表《说明》来制止“大法弟子参与‘人权圣火’传递”这件事!当然更不应该发生早先发生的组织妄图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而代之的“中国过渡政府”!因为这是明显违背“法轮大法”关于“社会的制度怎么样与你们修炼有什么关系?”是“对政治、政权感兴趣”并妄图取而代之的“亵渎佛、亵渎法的肮脏心理行为”(《修炼不是政治》1996年9月3日)。
我为什么要这样说?
因为李洪志不止一次地说过,“世上的事都是神说了算,都是神的安排”,“神不让发生的事,人想让它发生也发生不了;神让发生的事,人想挡也挡不住”;且李洪志还具备“什么都知道,什么都能讲清楚”的能力,为什么还是让“大法弟子参与‘人权圣火’传递”这件李洪志不想发生的事件发生了?为什么还是让“亵渎佛、亵渎法的肮脏心理行为”组织“中国过渡政府”的行为发生了?李洪志更不该在 “法会”“讲法”时,多次向弟子们大发牢骚,说什么“全世界很多政府、媒体都默默无声,也就是说在利益面前啊,什么信仰自由啊、人权啊,都变得一钱不值了。什么人的良心啊,我们看到了这时人的所谓良心也是一钱不值了。”(《在2005年加拿大法会上讲法》)因为,以李洪志的“宇宙主佛”的地位,完全应该有能力不让这种令自己愤愤不平的现象发生!
此类事件的一再发生,只能证明李洪志主宰不了人世间的事!他的经文也只是如同常人写的文字一样,能否起作用,只取决于看过的人愿不愿意照此办理。对于不照此办理的人,李洪志除了用嘴巴再吓唬吓唬,别无它法!法轮功目前内部矛盾的日益尖锐化,就是证据。李洪志召澳洲学员到美国开“法会”之后公开发行的《对澳洲学员讲法》的光碟,更是有形的物证!
李洪志这次发表的《说明》,又一次用白纸黑字向世人、包括李洪志的“大法弟子”,说“明”了自己的真相:他根本不是“神”,更不可能是“宇宙主佛”!他只是打着“神”的旗号,给法轮功痴迷者戴上“修炼人”高帽,用“出世间” “圆满”作诱饵,哄骗心存“圆满”贪欲的法轮功痴迷者为其卖命的政治骗子!
所有从李洪志“精神控制”下解脱出来的原法轮功痴迷者,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那就是李洪志从来没有真正把法轮功痴迷者看成“修炼人”! “修炼人”这句话,在李洪志口里只是用来“精神控制” 法轮功痴迷者的“紧箍咒”!目的只是为了利用法轮功痴迷者想“圆满”的贪欲,用“出世间” “圆满”作诱饵,把法轮功痴迷者变成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控制和操纵的傀儡!
作为曾经的法轮功痴迷者,我真心地奉劝至今仍期盼李洪志能让自己“圆满”的国内外法轮功痴迷者,把《说明》与李洪志过去的经文及表现联系起来好好“思”一“思”,想一想,听听我说的:李洪志的《说明》再次说“明”, 李洪志根本无能力兑现“圆满”的承诺,想指望李洪志实现自己“修炼人”的“圆满”之梦,到头来只能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有没有道理?
千万不能再盲目了!不然,你们必将付出比我们这些已觉悟了的原法轮功痴迷者因痴迷李洪志付出过的更惨痛的代价!
前车之鉴,望君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