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李洪志1982年至1992年在长春市粮油食品供应总公司保卫科工作期间,曾在长春市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解放军208医院、长春市朝阳区中医院等7家医院就过医,并报销过73笔医药费。这是吉林省有关部门向新闻界展示李洪志的医疗费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