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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歪理邪说中的逻辑矛盾(一)
   2007-12-13   来源:凯风网   作者:田 明

  1、行为背后的交换

  《转法轮》:“人家看那个大傻子,都会骂他:你这个大傻子。随着张嘴一骂的时候,一块德扔过去了。你占了便宜就属于得的一方,那么你就得失。过去踢他一脚:你这个大傻子。好,一块德又重重地扔过去了,……他呵呵一乐:你来吧,反正德给我了,我一点都不往外推呀!……谁尖,不就他尖?他最尖。”

  李洪志形象地描述了行为背后的各种得失交换关系,尤其说明了“德”对练功人是相当重要的。所以,别人在打“大法弟子”的左脸时,他们还要把右脸伸过去并从心里感谢别人,这样可以得到更多的“德”。这不是吃小亏占大便宜吗?这不是自私吗?不是与你们经常挂在嘴边的“无私无我”相矛盾吗?

  2、“大法弟子”能吃肉吗?

  《转法轮》:“杀生会造成很大的业力。”“吃肉也是个敏感的问题,但吃肉不是杀生。”“吃肉不吃肉本身不是目的,去掉那个执著心才是关键所在。”

  别人“杀生”,修炼人吃肉,“罪业”就落在了“杀生”者的身上,修炼人却不担“罪业”。所以,很多修炼人买来鲜活的鸡、鸭、鱼等食物却要别人杀,他们自己一般是不敢杀的。这种只管自己成佛而不管别人下地狱的行为是不是自私呢?其实,李洪志只要教练习者“戒肉”或“戒荤”就把问题解决了,也就不存在“杀生”与“罪业”的问题了!

  3、为什么要“修炼”成“佛”?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所以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这是他的威德,自己经过吃苦修出来的。”

  “大法弟子”们在日常生活中大多经过一些曲折和坎坷,觉得人的日子过得很苦,不想当人的念头随着修炼“法轮功”的时间的延续而越来越强烈。“大法弟子”们也经常做一些好事,骨子里却为“得”“失”而权衡和选择,没有“威德”等好处的事情是绝对不会做的!他们正是因为知道了李洪志许诺的“修炼”成“佛”以后的种种好处,他们才去做一些表面的好事,才为了修“佛”连生死都不怕,要拼命树立“威德”,以求实现“南柯一梦”!

  4、“大法弟子”是为谁而存在的?

  《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问:您的《为谁而存在》的经文,是为宇宙真理而存在,还是为先天的纯真而存在?师:我告诉你:你要为你自己而存在!你要不想修不想圆满了,你为谁存在有什么用啊?你的修炼,你的圆满,还不是解脱你这个人吗?我其实讲这话就是告诉你,在修炼的过程中你坚定自己,不受任何影响,这不是为你自己负责吗?你要为你自己负责!不要为干扰你们的人所带动、所存在。”

  李洪志在回答问题中明确地告诉“大法弟子”是为自己而存在的。所以,他们是为了自己的“圆满”才不受别人的干扰,不顾亲人的劝说和对亲人的伤害,更不管对社会的干扰和破坏,这不是自私吗?

  5、修炼人不要“房子”的目的是为什么?

  《转法轮》:“别人说:不行,房子不能给他,得给我,我如何缺房子。他说:那你就拿去吧。……其实他一点都不傻,相当精明。……常人有的,我们也不稀罕;而我们有的,常人想要也要不到。”

  “大法弟子”不要常人中的房子,是为了要“常人想要也要不到”的超常的东西,你们不是要去掉“名、利、情”的吗?怎么还要“常人想要也要不到”的好处呢?

  6、个人“圆满”是第一位的吗?

  《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问:在正法的这个特殊时期,有的美国弟子的工作受经济的影响失去了……。师:这是旧势力在干的。你们永远记住这一条,今天在大法弟子中所出现的一切干扰我都不承认的,不应该有的都是旧势力的安排,它们把你们个人的修炼看作是第一位的。当然,个人圆满是第一位的,你圆满不了那什么也谈不上。”

  旧势力认为“个人圆满是第一位的”,“大法弟子”也都是这样认为的,李洪志也这样认为的,李洪志、“大法弟子”与“旧势力”还有什么区别呢?到底“个人圆满是第一位的”,还是应该“首先考虑别人”?

  7、“做好人”的目的是“一举四得”

  《转法轮》:“要重心性修炼,你的功才能长上来,层次才能提高。”“心性多高功多高,这是个绝对的真理。”“我们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东西,而我们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你修炼。”“……三得。你是个炼功人,你心性上来你功不就上来了吗?一举四得。你怎么不应该感谢人家?”

  “大法弟子”“做好人”、“提高心性”是为了“长功”、上“层次”,要得到“常人得不到的东西”,吃小亏可以占到大便宜,就象猴子丢掉芝麻可以捡到西瓜一样!这是无私吗?

  8、怎样“无求而自得”?

  《转法轮》:“……三得。你是个炼功人,你心性上来你功不就上来了吗?一举四得。你怎么不应该感谢人家?”《学法》:“其实,你在修炼中,就是一点点,不知不觉中修上来的。记住,要无所求而自得。”

  怎样做到“一举四得”和“无求而自得”呢?“一举四得”、“无求而自得”、“今生不得来世得”、“现在失去多少将来得到多少”、“不失不得”、“放弃是一种得到”……做去做来都是为了“得”!试问哪一个大法弟子知道了“一举四得”的理还能做到“无求而自得”?如能做到,那还讲“一举四得”干什么呢?

  9、“佛”的执著是什么?

  《转法轮》:“所以佛想要什么、想吃什么、玩什么,什么都有,这是他自己修出来的。”

  李洪志不是说佛“执著无存”的吗?佛怎么又想吃又想玩呢?分明是你李洪志这个“佛”骗得弟子财、情、色、命以后,自己想吃什么有什么,想玩什么有什么而已!

  10、“法轮功”练习者为自己而修炼

  李洪志在《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中说,“同时我还告诉你们,从你们修炼那天开始一直走到今天这一步上来,我所告诉你们的,我所叫你们做的,没有一样是为了别人。”在《悉尼讲法》中说,“我要成佛,我要修炼,我要圆满,我要如何如何,这都是很高层次贯穿下来的私,但是我要你们真正做到无私无我正法正觉的觉者,只有这样你们才能真正达到生命的永远不灭。”《2003年在大纽约地区法会上的讲法》:“将来大法弟子都会看到,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救度的是自己的众生,圆满的是自己的世界与众生,给自己在树立威德,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大法弟子自己,你没有一样是给师父做的,也没有一样是给别人做的。(鼓掌)”

  李洪志,你的弟子们按照你的要求进行的所谓修炼,“没有一样是为了别人”,那肯定都是为了自己,这是不是“为私为我”?你要你的弟子“修炼”、“圆满”、“成佛”,这是不是“很高层次贯穿下来的私”?这种自私的想法和行为能达到你所说的“无私无我正法正觉的觉者”吗?这不是明显的自相矛盾吗?也难怪你的弟子们一个个自私自利到了极点却还自我感觉良好,以“好人”自居,一心要坚持到底,对自己没有好处的事情他们是绝对不会做的!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没有一样是给别人做的”,这真是一语道破“天机”,也难怪下面“大法弟子”们热烈鼓掌了!难怪“大法弟子”们要拼命护法了,他们知道维护“大法”就等于维护自己的“圆满”!但不知这是不是自私?!如果这些“大法弟子”认为是在帮李洪志“正法”,那也错了!因为“你没有一样是给师父做的”,他们到底在干些什么呢?不是在胡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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