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汇总
2014遭反垄断调查的在华外企

作者:一财网综合 · 2014-08-05 来源:一财网

  这是一个既想实现“垄断”又需严防被“垄断”的时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渐深入和渗透,“反垄断”已经成为各个国家和企业密切关注的话题。

  2014年,中国《反垄断法》诞生的第六个年头,自年初开始,国家发改委针对高通展开反垄断调查,自此打响2014年反垄断的第一枪,而近期接二连三的反垄断调查案更将今年的反垄断战争推向新一波的高潮。与此同时,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向国外喊出“反垄断”口号,战争的热度与这个夏天同步升温。小编为大家汇总了今年夏天的被查企业,这个夏天,真的有点“热”。

  博士伦依视路等眼镜企业因价格垄断被罚1900多万

 

  根据群众举报,2013年8月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力量对眼镜行业主要镜片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查实一些生产企业存在限制下游经营者转售价格的排除竞争行为,近期责成北京、上海、广东三个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反垄断法》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1900多万元。

  经查,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等主要框架镜片生产企业和博士伦、强生、卫康等主要隐形眼镜片生产企业普遍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镜片转售价格或限定镜片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有的框架镜片生产企业与经销商签订了含有限定转售价格条款的《销售合同》,并要求经销商严格按照其制定的“建议零售价”销售镜片,直接维持转售价格;有的隐形眼镜片生产企业与其在全国或重点城市的直供零售商常年统一开展“买三送一”促销活动,相当于各零售商按照生产企业“建议零售价”的七五折销售隐形眼镜片,变相维持转售价格。为确保镜片市场价格体系得到维持,涉案企业通常采取惩罚性措施加以约束,如扣减保证金、取消销售返利、罚款、停止供货、口头(邮件)警告等。一旦经销商或零售商突破限定的价格(折扣)或擅自加大促销力度,就会遭到警告、停止供货等惩罚;反之,如果经销商或零售商严格遵守限定的价格或促销力度,则会获得销售返利等奖励。

  作为眼镜行业市场规模较大、占据较大市场份额的知名品牌商,涉案企业的上述行为限制了经销商的自主定价权,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达成并实施了销售镜片的价格垄断协议,达到了固定转售镜片价格或限定镜片最低转售价格的效果,排除和削弱了镜片市场价格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使相关镜片价格长期维持在较高水平,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各涉案企业受到调查后,均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二是立即按照《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对经销合同进行修改,废除维持转售价格的所有措施;三是组织开展反垄断法规培训,确保经营行为依法合规;四是主动降低旗下主流产品的出厂价,减轻、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及影响,使消费者切实受益。截至目前,涉案企业的整改措施正在落实之中。

  根据各涉案企业排除限制价格竞争行为违法情节、危害程度,以及配合检查、整改情况等因素,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责成相关涉案企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目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下达。其中,对价格控制力较强,但能够主动整改的上海依视路光学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879.02万元;对不能很好配合调查,但能主动整改的北京尼康眼镜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168.48万元;对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整改的卡尔蔡司光学(广州)有限公司、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和强生视力健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均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分别为176.6万元、369万元(按隐形眼镜片相关市场)和364.37万元;对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的豪雅(上海)光学有限公司、上海卫康光学眼镜有限公司2家涉案企业,依法免除处罚。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眼镜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品,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应该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反价格垄断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上游经营者不得剥夺、干预下游经营者的定价自由,排除、限制市场价格竞争,侵害消费者利益。所有经营者要引以为戒,增强守法经营意识,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反垄断调查进入深水区高通或“松口”

 

  7月24日有媒体报道称,发改委已经确定高通垄断事实,正在向中国公司调查高通的销售数据。接近发改委人士今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发改委正在推进案件调查的进度,高通对发改委的质疑是认可的,针对相关调查条例高通在未来很有可能作出调整。

  “发改委方面目前态度也很强硬,预计未来几个月会出结果。”上述接近发改委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高通方面也在寻求官方协助,以降低公司的损失。昨天,高通全球CEO史蒂夫·莫伦科夫现身北京,在北京召开的媒体见面会上表态将投资1.5亿美元支持中国创业公司,但避谈反垄断调查。

  高通在此前的第三财季电话会议上表示,中国发改委对该公司的调查使得一些中国公司推迟了取得高通专利授权的进程。另外,某些已经取得高通授权的公司(被授权商)少报了相关收入,这都会对高通未来业绩造成影响。

  受消息影响,高通公司24日报收76.17美元,股价跌6.65%,市值蒸发91亿多美元。

  7月11号,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美国高通公司总裁德里克(Derek Aberle)近日第三次率团队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反垄断调查的有关问题交换意见并接受调查询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相关负责人与德里克总裁就高通公司涉嫌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的情况及解决问题的路径交换了意见。

  与此同时,高通公司授权副总裁法比安(Fabian Gonell)等人接受了案件调查人员的调查询问。调查人员重点就以整机作为计算许可费的基础、将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标准必要专利捆绑许可、要求被许可人进行免费反许可、对过期专利继续收费、将专利许可与销售芯片进行捆绑、拒绝对芯片生产企业进行专利许可以及在专利许可和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等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

  这是自去年发改委启动对高通反垄断调查以来,高通高层第三次到发改委接受调查询问。发改委从去年11月发起了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发改委曾突击搜查高通北京和上海公司,调查手机制造商、芯片制造商和其他相关企业。2014 年2 月19 日,国家发改委确认就在华市场的垄断地位、过度收取专利费和搭售的行为对高通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

  发改委的调查中,以“整机作为计算许可费的基础”指的是高通收取专利许可费并不是按照芯片的费用来计算,而是按照整机售价的5%来计算(根据出货量不同略有调整)。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对记者表示,高通在EVDO也就是中国电信采用的通信协议中拥有绝对多数的专利,不过在WCDA及LTE通讯协议中拥有的核心专利比例要远小于EVDO,同样是专利拥有者,Nokia的专利诉求为整机的1%,而Interdigital收取的专利费更低至整机售价的0.029%,高通之所以能够收到5%的高额专利费,是因为其特殊的商业模式所致,并不是其专利价值所决定的。

  王艳辉对记者表示,以目前的收费模式,一些看似和高通专利无关的零部件高通一样要收取5%的专利费。

  此外,王艳辉认为,高通公司的专利数量每年都在动态变化,每年会有旧专利到期,也有新增加的专利,并不是每个专利都与手机有关,虽然大陆厂商缴纳了巨额的专利费,却始终不明白自己为那些高通的专利缴纳了费用,因为高通并没有为缴纳了专利费的手机厂商提供专利列表,更不会指出哪些是标准专利那些是非标准专利。

  有手机厂商对记者表示,倘若高通的专利授权费居高不下,势必将加大国产手机厂商的运营压力。目前,国产手机厂商已经进入了低毛利的规模竞争阶段,4G终端处于千元机时代。

  莫伦科夫昨日则在发布会上表示,高通愿意分享,希望能成为创新的推动者,而不是把技术牢牢握在自己手里。他表示,在中国市场,高通向诸多厂商进行了技术授权,高通将继续加强在中国的投资,除了与中芯国际联合生产骁龙处理器之外,还将在未来投资1.5亿美元支持中国本土的创业公司。

  尽管如此,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不作出回应,高通仍将面临巨额罚款。公开数据显示,高通的营业额可能会超过200亿美元,如果最后认定高通构成垄断,也许会打破中国《反垄断法》从2008年以来的罚款纪录。

  微软反垄断调查或涉“拒绝交易

 

  还未走出“裁员”阴影,微软又陷入了“垄断门”。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抽调大量人力对微软中国多地办公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宣布已对微软公司涉嫌垄断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披露,调查内容涉及Windows操作系统、Office办公软件因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而造成兼容性、搭售、文件验证等问题,涉嫌违反中国《反垄断法》。(更多独家财经新闻,请加微信号cbn-yicai)

  微软中国昨日回应《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通过自身监测和执行机制,微软确保了全球市场运营的合规,在中国市场的业务运营模式不例外,“始终遵守并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微软表示,“会积极解答政府部门可能有的疑问。”

  “它在中国受到调查,我一点都不惊讶。”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志松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微软在全球多个国家都遭遇了反垄断调查,而在中国受到调查,可能涉及《反垄断法》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拒绝交易”情形。

  微软被调查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披露,2014年7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组织近百名工商执法人员对微软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四个经营场所,即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广州、成都的分公司同时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

  当日,执法人员复制了微软公司部分合同和财务报表,提取了电脑、服务器中储存的内部沟通文件、邮件等大量电子数据,并查封扣押了2部工作电脑。被检查人员包括微软公司副总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市场、财务等部门人员。不过,国家工商总局称微软公司以部分主要待检查人员不在国内或联系不上为由,使本次突击检查未完成全部检查内容。

  “这个调查实际上在去年就已经开始了,国家工商总局只是做了一个临阵突袭。”邓志松告诉记者。

  实际上,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主动披露的情况,早在2013年6月,就有企业对微软公司上述国家工商总局所调查的内容进行了多次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先后约谈了微软公司和有关企业,微软公司也就总局关注的问题提交了报告。

  国家工商总局认为,经过前期核查不能消除微软公司上述行为具有反竞争性的嫌疑,于是对微软公司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直到7月28日进行了突击检查。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责成微软公司相关人员到国家工商总局接受检查,整体案件正在调查中。

  邓志松告诉记者,微软发展历程中,曾多次遭遇反垄断调查,“它在美国有好几起反垄断诉讼,当年差点被美国司法部要求拆分;在欧洲也被欧盟委员会做反垄断调查,要求它把IE浏览器和操作系统分开来销售;在韩国也受到这方面的调查。”

  或涉嫌“拒绝交易”

  “Windows操作系统是绝大多数应用软件的底层,如果微软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向应用软件商开放接口,等于抽掉这些软件的生存基础。总局提到的软件兼容和文件验证,可能是指微软拒绝Windows兼容其他应用软件。”沪江网法务总监林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邓志松表示,微软在Windows操作系统、Office软件上都有超过90%的市场份额,已成为市场中离不开的“必须设施”,根据国内外惯例,经营“必须设施”的企业不能随意“拒绝交易”。

  “比如在一些国家,城市的管网路线是一些公司来运营,这些管网就是必须设施,不能说你是公司就可以交易自由,电和气想供给谁就供给谁。因为是经营必须设施,就富有普遍的义务,对别人兼容。”

  邓志松告诉记者,垄断行为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两类情况,一种是有垄断协议,和其他公司合谋实施垄断行为,还有一种是单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必须设施一般是和拒绝交易联系的,对于微软来说,Windows和Office构成了必须设施,这种情况下就有义务对别人做公平的开放,否则会损害市场的公平和自由的竞争。”

  林华表示,“《反垄断法》的目的是保护公平的市场秩序和有序竞争,不是保护纯粹的私权。”因此,《反垄断法》中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交易”或“实行差别待遇”。

  “所以判断的关键不仅在于微软有没有拒绝兼容,也要看有没有合理理由。如果微软构成搭售,也要看有没有合理理由才能判断是否违法。”林华说。

  邓志松告诉记者,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如果被认定构成“垄断”,相关部门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这种情况下你可能就不能搭售了,也要和别人兼容了,也需要解决Office一些验证问题。”

  媒体称奔驰上海办公室遭反垄断突击检查

 

  据《界面》报道,8月4日10点左右,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小组突击查访位于沪靑平公路989号的奔驰上海办事处,多名奔驰高管被约谈,办事处内多台电脑被强行检查。

  知情人士透露,此次调查直指“奔驰整车价格和最低限价的经销商政策”。9名发改委工作人员没有预约试图直接进入奔驰上海办公室内,遭到了安保的阻拦,随后9名工作人员设法进入办公区域。约谈和调查持续了整整一天,在场的每一位奔驰工作人员都被问话,截止到昨日晚间9时许,包括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区总经理聂军和销售、售后总监在内的多名管理人员仍滞留在上海办公室内。

  今年6月起,中国商务部宣称将审查包括汽车行业在内多领域的潜在垄断行为。奔驰中国CEO倪恺(Nicholas Speeks)此前承认正在和发改委对话,但否认接受调查。

  此前一天,奔驰中国官方宣布维修配件价格下调15%,继7月后,这已是奔驰一月内第二次调低售后维修价格。彼时业内认为奔驰在此次反垄断风暴中暂时安全。

  奔驰不是第一次因限价问题受到相关部门关注。2011年3月1日起,北京奔驰宣布实施严格的最低价格管理及限制跨区销售的政策。此后奔驰经销商一致反戈并上书商务部指奔驰政策违法。该事件间接导致了北京奔驰副总裁付强的离职。此事后来不了了之,奔驰表面上循规蹈矩,实际上从未放弃对经销商进行价格管理。

  “多台电脑相关数据的查访,很可能是为了获取(与限价)相关的事实证据。”另一知情人士称。

  此前公众对此次反垄断调查多聚焦于奔驰零配件价格过高的“零整比”问题——通常一辆汽车拆散成零部件销售的总价在整车售价的3倍之内被认为是合理的,国内豪华车品牌这一比例达到4倍甚至更高——但反垄断调查早已向整车价格和渠道管理深入,而奔驰在这方面反应迟钝,可能是这次突击检查的一个外因。

  该人士还称,“所有的反垄断调查回应实际上是车企与政府部门一起商定。比如此前捷豹路虎降价,消息发布前,是跟国家相关部门沟通并确认过的。”因此,奔驰上海办公室被调查发生在官方降价的第二天令人不解。

  不愿具名的行业内人士分析称,奔驰遇到突击调查有两种可能,一是发改委对此前的降价声明不满意,另外一种是奔驰在反垄断之外触碰了其他禁区。某家主打SUV汽车的豪华品牌迟迟没能发布降价声明,就是因为与发改委无法就内容达成共识,不得不反复修改。

  在中国反垄断声音高涨之后,多家豪华车制造商开始在中国下调整车或零配件价格,并且幅度较为可观。其中奔驰和奥迪削减了保养价格和售后备件价格,捷豹路虎则针对三款车型下调了售价。界面记者了解到,未来将有更多豪华汽车品牌加入降价行列,以正面回应反垄断调查。路透社此前的分析指出,倘若中国相关机构确认汽车行业存在不正当垄断行为,则不能确定外资车企采取降价措施,是否有利于避开反垄断惩处。

  中兴通讯向欧盟提交针对V ringo反垄断调查申请

  全球知名的通信解决方案提供商中兴通讯19日宣布,这家企业针对美国一家专利运营公司Vringo及其关联公司在欧洲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已向欧盟委员会提起反垄断调查申请,要求对V ringo的上述行为进行调查。

  中兴通讯当天对外发布的信息表示,凭借持续的大规模技术创新与投入,企业有信心迎接各种形式的专利挑战。近5年中兴通讯研发投入超过400亿元。截至2013年底,中兴通讯共有超过5.2万件专利资产,其中已授权专利超过1.6万件。

  作为一家专利运营企业,美国V ringo一直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展开各类专利诉讼,其诉讼对象包括微软、谷歌等全球知名企业。近年来,这家企业也将中兴通讯作为专利诉讼的主角之一。

  对此,中兴通讯方面表示,自2012年V ringo收购诺基亚相关专利后,为了促成购买专利尽快变现,V ringo迅速发起对中兴通讯的诉讼。在双方两年以来展开的多次谈判过程中,V ringo坚持其明显不合理的许可费,且将大规模诉讼作为谈判筹码,干扰了中兴通讯正常的市场经营活动。

分享到:
责任编辑:葛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