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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未见面 胡适为何坚持与她完婚

作者:梅琛 · 2017-05-31 来源:凯风网

  胡适是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在当年提倡白话文的文人中,他的态度最积极,最彻底,与反对白话文的文人展开了一场又一场的论战。从其表现看,他应该是一个反传统的人,然而,他在对待婚姻态度方面,又是一个极传统的人。

  在传统婚姻观中,中国人讲究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胡适便持这样的婚姻观。 

  和许多男人一样,胡适很小就订了亲。1904年,胡适14岁那年,胡适的母亲按当地风俗习惯,为他订了一门亲事,托媒人说了一个媳妇。这个未过门的媳妇叫江东秀,比他大几个月,彼此没见过面。那时,胡适年龄还小,对此毫无感觉,只是听父母的。由于俩人没见过面,互不认识,也就谈不上有感情了。 

  胡适读书聪明,由于家境较好,他选择到美国留学。在美国学习期间,接受了西方文化的洗礼,接受了许多新观念,这为他日后成为新文化运动的旗手打下了基础。但是,他对待婚姻,还是一种传统的态度。 

  19177月,胡适结束了在美国的七年留学生活,回到安徽绩溪老家。 

  回家后,他想到了母亲为他张罗的亲事,于是,专程去看望了未曾谋面的未婚妻江东秀。 

  到了江家,江家人自然是欢天喜地,格外热情。然而胡适却未能见到江东秀。这是为何呢?原来,自胡适留学美国后,有不少关于他的传闻,多半是说胡适在海外已有心上人,因此,江东秀躲在里屋不肯出来,最后终未得见。一个月后,胡适便离开家乡;后就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胡适回老家后虽未见到未婚妻江秀东,但从母亲那里知道江东秀的情况。胡适曾回忆说:“绩溪是个小地方,家家户户都是自己操作的。我的太太是山那边人,有田地,家里有佣人,什么东西都不要自己动手。那时我在美国,还没有结婚,江东秀每年都要到绩溪住几个月,像个童养媳一样。有一天在院子里扫地,一位亲戚问,为什么要自己扫地?她经这位亲戚一问,掉下眼泪来了,说这里全家大小都做事,我怎么好意思不做事。后来江家知道了,买了一个丫鬟给我母亲,意思是要替这位未来的媳妇做事,但我母亲仍旧要她做事。” 

  胡适对这门亲事是认可的,因此1917年寒假,他奉母命回家完婚。 

  婚礼那天,胡适穿的是西装礼服,戴礼帽,穿黑皮鞋;江东秀穿花袄,花裙。俩人完全是传统与现代风格的完美搭配。婚礼上,胡适还发表了演讲。 

  有意思的是,在新婚期,胡适还写了几首白话诗,记闺房之情趣,其中一首是这样写的: 

  “十三年没有见面的相思,于今完结, 

  把一桩桩的伤心旧事,从头细说, 

  你莫说你对不住我, 

  我也不说对不住你 

  ——且牢牢记取这十二月三十夜的中天明月!” 

  由此可见,胡适对江秀东是有感情的。第二年,在胡母坚持下,江秀东告别胡母到北京与胡适一起生活。从此以后,胡适夫妻生活在一起,始终相爱,至死不渝。 

  胡适对待传统婚姻的态度和行为,是许多反传统的旧式文人所做不到的。从这一点上看,胡适骨子里对中国传统文化是尊重和认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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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萌萌 青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