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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辑 让消费更有尊严

2014-03-17

 01 了解3·15消费者权益日

世界的“消费者权益日”

3.15的全称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早起源于1962年3月15日,旨在唤醒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并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消费者提供一个可以公开投诉的平台。

 

发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

52年前的3月15日,美国国会上,42岁的约翰·肯尼迪发表了一篇总统特别咨文。时过境迁,21年后的1983年,人们再次想起了那一天、肯尼迪及其那篇咨文——《保护消费者利益》。文中,肯尼迪首次在世界上明确了消费者应该拥有的“四项权利”,即: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资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合法申诉的权利……从此,每年的3月15日开始变得有意义,它也有了个名字——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详细】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和宣传有力地促进了世界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各国纷纷出台各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和法律法规。如,美国《柠檬法》规定汽车修不好消费者有选择退款或者更换的自由,厂家不得强迫消费者接受更换。在欧洲,税务官对假冒伪劣开出的罚单动辄百万、千万,惩罚力度之大,足以让造假商家一夜之间倾家荡产,身败名裂。在西班牙,商家诚信经商,依法办事,消费者在多数情况下无须维权。 【详细】 

中国的“3·15”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首次进入我国消费者的视野是1986年。当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一次在繁华的王府井东风市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次年,中消协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此,中国消费者有了自己的3.15。 【详细】

 

中国的3.15,从诞生之初就被赋予了更多的使命,集打假、维权、投诉于一身。每到3月15日这一天,神州大地犹如过节一般,热闹非凡。白天,各级工商部门披挂一新上街服务,热情洋溢地宣传有关消费的知识;晚上,随着央视3.15晚会的上演,打假狂欢节达到了高潮,商家提心吊胆,消费者义愤填膺,拍手称快。 【详细】

 

199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发。此后,打假第一人——王海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打假”热,全国各地职业打假人士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王海们”不经意间用自己的行动开启了中国民间消费维权时代,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经营欺诈行为,唤醒了普通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他们的行为对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详细】

 02 消费维权的那些事

消费者,你知道该怎样维权吗?

 

作为一位消费者,您知道自己有哪些权益么?消费者维权有哪些途径,具体该怎样操作?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⑴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⑵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⑷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详细】

 

今年3月15日,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新《消法》在权益保护上更加鲜明地向消费者适度倾斜,对网络购物、权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新《消法》创新消费维权新理念、赋予消费者新权益,必将成为消费者维权的新利器。 【详细】

还有什么途径保护我们的消费权益?

 

消协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娘家人”。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消费者协会,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消费者一旦受到权益侵害,首先想到的就是消协。消协已切切实实成为广大消费者的娘家人。 【详细】

 

工商部门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保护神”。多年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以12315为依托,建立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集受理、查处、监管为一体,覆盖全国城乡的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服务网络,有力地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工商局投诉。各地“12315”的建立,使一年一度的“315”变成了天天“315”,既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意识。“12315”惠及千家万户,业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消费者的“保护神”。 【详细】

 

人大立法给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靠山”。1994年开始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立了消费者知情权、平等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该法实施20年来,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 人大适时修改并颁布实施新《消法》,体现了依法治国法律先行的理念,更加鲜明地体现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理念。 【详细】

 03 3·15晚会——让消费更有尊严

 

“让消费更有尊严”,这是今年央视3·15晚会的主题。晚会曝光了多家企业出现的侵权问题,用“信”“法”“义”三个篇章呼吁维护消费尊严:向企业经营者、商家发出了号召,守护商业社会的底线。让消费更有尊严,就是更尊重消费者的权利。 【详细】

新《消法》给尊严鼓足“底气”

央视3·15晚会在曝光尼康D600时称,一些企业牌子大了,对消费者权益就置之不理了。“尼康D600价格高达上万元,拍出的照片却出现很多黑色斑点,多次返修仍然反复出现。面对用户们的质疑,尼康公司再三拒绝退换,并把责任推给了雾霾,甚至要求用户拍摄照片时镜头不能朝上。”

面对尼康工作人员的“不予退换”,消费者只好忍气吞声。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指出,消费者与经营者相比,由于经济实力的不对等、信息占有的不对称、争讼成本外部化转嫁能力的落差、财富转移的负面效应、市场结构的不均衡以及消费者集体维权的高额成本等原因,往往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新《消法》的施行有望改变这种局面。刘俊海说:“旗帜鲜明地向消费者适度倾斜,是新《消法》的立法灵魂。要恢复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的平等地位,必须把实践中已向强者倾斜的天平回归平等的原位,帮助弱者收复曾经失去的平等待遇。”

在谈到完全无视消费者话语尊严的“霸王条款”时,刘俊海表示“新《消法》旗帜鲜明地指出格式条款内容无效”。

祛除伤害尊严的“病根”

“面粉的包装袋上已经长出了霉斑,有的上面甚至还爬着虫子。”这是晚会曝光的杭州广琪贸易有限公司的生产原料。

不仅是面粉,记者在市场上调查发现:纽麦福淡奶油,2013年6月26日已经过期;欧登宝淡奶油,2013年8月18日已经过期;一批2009年生产的黄油,保质期到2011年。

毫无疑问,商品的生产环节不规范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病根”,从“根”上来维护消费尊严要比出事之后再维权更重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针对曝光事件表示,我国食品安全法已做出明确的规定,一是禁止食品经营者销售过期食品,二是禁止食品生产者用过期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对上述行为,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早餐吃的薄脆来自哪?食用明胶的原料到底是什么?消费者对于这些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毫无防范能力。专家表示,消费只是末端环节,若没有生产秩序的规范、流通环节的治理,在一个假劣产品充斥泛滥、监管责任缺失、消费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语境下,“让消费更有尊严”就只能成为空话。

事后维权给尊严“兜底”

一年一度的3·15晚会,也是各种侵犯消费尊严案例的集中曝光。晚会的制作者曾告诉记者,希望有一天晚会办不下去了,也就是消费环境非常好了,不用再曝光维权了。

一种舆论认为,没有畅通的维权渠道,没有通过维权给不良商家予以致命打击,也就不会有良好的消费环境。所以,虽然维权总是处于消费尊严受到伤害之后,但是也只有有了维权的尊严,才能有消费的尊严。

但是调查显示,77%的被侵权消费者会选择忍气吞声。去年10月,暗访的记者和香格里拉的游客们一起,因为拒交导游的额外收费被拽下车,没成想在迪庆州旅游局投诉时,竟然遭到了执法人员的辱骂,维权尊严荡然无存。现如今,维权困难、维权造成损失更大的情况还有不少,通常所说的“追回芝麻丢西瓜”的情况仍然大量存在。

所幸的是,新《消法》在鼓励消费维权方面有很多亮点,比如,网络购物可7天无理由退货,对于“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也不得拒赔,消费者遭受群体损害时可以通过消协发起公益诉讼,实现零成本维权。 【详细】

3·15晚会变化

取消文艺元素,强化与场内外观众的互动。今年3.15晚会在内容上更为单纯,取消了以往的文艺汇演,加入和强化了与观众的实时互动环节,让一场晚会不再局限于封闭的现场。 【详细】

 

“权威发布”说点儿老百姓最关注的什么事?区别以往,2014年3.15晚会权威发布环节比往年更为简洁,减少仪式感。着重突出民生,贴近百姓生活。

 

“消费预警”轻松幽默中给观众提个醒儿。2014年3.15晚会专门设置消费预警环节,通过现场实验等别具一格的形式,针对新近出现或者镜头无法拍摄到的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隐形行为发出预警。 【详细】

 04 结语

3.15给消费者带来的是消费权益的自我保护意识,为消费者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带来了希望,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3.15的意义,不应该仅仅停留在集中曝光若干无良企业,审判之,讨罚之,也不应该成为消费者的“诉苦日”,成为消费维权的“一日游”,更在于通过这一天的宣传活动,让3.15精神渗透到中国人的骨子里。维护消费者利益,让消费者放心、满意,建设和谐社会、美丽中国,我们仍需继续努力。

责任编辑:李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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