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图片报道
单身,你怕了么?历史上的“催婚”政策盘点

作者:盐汽水 · 2016-11-16 来源:凯风网

 

  近几年,伴着电商的发展壮大,双十一购物狂欢节逐渐冲淡了原本赋予双十一的光棍节的含义,然而这却并不代表着光棍们的减少……据国家民政部统计,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女性自主意识的提升,我国的第四次单身浪潮逐渐来袭,单身人口已接近两亿,超过5800万人一个人生活。这样看来,“光棍”问题确实已经可以称得上一个社会问题了。而面对这种单身问题,当今社会更多的还是靠着“家人催婚”这一神器来推动解决。或许单身你正在因为父母的轰炸式催婚和车轮式相亲而焦灼,但当你了解了古代那些单身前辈们的遭遇后,你绝对会暗自庆幸……

  在过去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时代,中国的婚姻被看做是君臣、父子等级人伦之根本,家族兴衰的关键。未婚男女的终身大事,受到朝廷、官府、父母、媒妁以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那些古代历史上单身男女遭遇的“花式催婚”吧。

   1、官方相亲式

  古时,虽有男女授受不亲的交际礼俗,但现实中的男女交往却也并非我们想象中的那般封闭。先秦时,政府每年为单身男女提供一次交往机会。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典型的男女交友的大派对,其主题是“奔”,意思是与所爱的人一起聚会。《周礼·地官·媒氏》中提到,“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也就是说,每年会由政府推动一次官方的“相亲大会”,所有单身男女都得强制性参加,不参加聚会还会受到处罚。

 

    2、奖励式

  古代有许多法律规定,结婚生育有政府奖励。一方面,政府会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促进单身男女结婚生子。例如,周朝时规定“谓爱幼少也,产子三人与之母,二人与之饩”。意思是说,生三个孩子的可以享受公费奶妈;生了两个孩子的,送给活牲畜。另一方面。政府还会通过减轻税负的方式鼓励百姓早结婚、多生育。例如,汉高帝刘邦规定“民产子,复勿事二岁”,意思即百姓生子,可免徭役2年。

 

    3、惩罚式

  为了应对面对奖励式“催婚”仍不为所动的单身男女,古代政府也贯彻了奖惩并举的态度。例如,汉惠帝六年诏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即谁家有女儿15岁以上至三十岁还没嫁人的,每年要按人头税的五倍罚款。除了罚款,在南北朝时,据《宋书·周郎传》记载,“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即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的,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

    4、强制式

  面对奖惩制度都无法解决的单身问题,古代官府有时候就会采取强制措施,通过官媒拉女配,将剩男剩女强行配对。西晋时,据《晋书·武帝纪》记载,“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就是17岁以上的女孩,其父母仍未给其婚配的,一律交给官媒,由“媒官”配给丈夫。

  看到这,足以看出,古代政府对剩男剩女的婚配问题可谓是绞尽脑汁啊。所以比起古时那些单身前辈们的遭遇,现在的单身人士是不是幸福许多呢?面对家人的催婚,单身的你,还怕么?

  版权声明:本文系凯风网独家稿件,欢迎广大媒体转载,请点击此处按要求转载。 

分享到:
责任编辑:白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