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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禁止法轮功成员入境

作者:君正 韩佳 · 2010-08-16 来源:凯风网

  【凯风网8月16日消息,通讯员君正 韩佳】2010年8月11日晚8点45分,台湾法轮功成员廖淑慧抵达新加坡,约9点,被新加坡海关通知禁止入境。廖淑慧任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东北亚暨东南亚地区总经理。

  新加坡海关8月12日上午要将廖淑慧遣返台湾,但因廖淑慧拒绝登机而延后。8月13日10时25分,廖淑慧乘中华航班,被遣返回台湾。

  这是廖淑慧第三次被禁止入境。在2007年,廖淑慧在担任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台湾记者时,曾遭到香港两次禁止入境。

  第一次是2007年6月27日搭乘华信AE845班机17:40班机飞往香港,到达香港19:30左右,到隔天6月28日上午被遣返。

  第二次是2007年6月29日搭乘华航CI619班机21:15飞往香港,大约22:30抵达,到隔天下午被遣返。
近年来,新加坡多次清理入境法轮功成员。

  2001年4月27日,新加坡移民局吊销法轮功成员李英的永久居民证,吊销熊昌磊和萧邵永的学生证。

  2005年6月10日,法轮功成员聂淑文因违反新加坡移民条例,被移民局禁止入境,遣返台湾。

  2009年10月19日,新加坡警方拒绝印尼法轮功成员Liman入境。

  2010年5月,法轮功成员智惠入境许可证到期,在向新加坡移民厅申请更新入境许可证时被拒绝。

  新加坡400万人口中大约有1000名法轮功的修炼者,政府并未在新加坡禁止法轮功,法轮功人员都做什么,让新加坡拒之千里呢?

  根据新加坡的相关法令,任何蓄意骚扰他人、以语言或展示任何图像或文字而使他人惊吓或苦恼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没有警方的许可而举行公共集会属于非法,非法集会罪最高可判坐牢3个月,罚款5000新元(约合3164.5美元),而妨碍警方执行公务罪最高可判坐牢3个月,罚款500新元(约合316美元)。

 

  近年来,新加坡警方所接到的公众对法轮功成员在公共场所活动的投诉不断增加,而法轮功成员涉及妨碍公务罪、无准证集会罪、破坏公物罪、分发和拥有无准证光碟罪、展示侮辱性文字骚扰他人等罪名被起诉。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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