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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华:女儿,妈妈对不起你

作者:王晓华 · 2013-10-04 来源:凯风网

  我叫王晓华,是重庆建设集团的一名职工。丈夫是建设厂的销售人员。我们夫妻工资不高,丈夫经常在外出差,一年回家的机会很少,夫主外,妻主内,夫妻俩很齐心。平日里,我把家收拾得干干净净,女儿被我教育得乖巧懂事,邻居们都夸我是个贤内助。

  1998年5月,我经过建设厂广场,看见一大群人在练气功,于是我很好奇地凑了过去。这时,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走过来,热情地拉着我的手,向我介绍说她们练的这个功是法轮功,是千年不遇的好功法,练了这个功不仅可以治百病、延年益寿,激发夫妻之间的荷尔蒙,增加夫妻之间的感情,还可以得“圆满”,成“佛道神”。我顿时被她讲的内容所吸引,从那以后,我把所有精力都用在了学法轮功上,我每天跟着她们到建设厂广场练习,风雨无阻。练功点的负责人告诉我,光练功不行,还必须在家“学法”。

  后来,我又按照要求买了一本《转法轮》,每天我趁着女儿熟睡时,“学法”到深夜。为了记住书中经文,我还反复默写,白天上班,嘴里还在背诵,同事们说我神经兮兮的,性格完全变了,家务事也不想做了,每天的饭菜都是将就应付,就连女儿都对我提意见。然而,我对这些变化没有丁点察觉,一心想着法轮功,不知不觉身陷法轮功而不能自拔。

  为了表示对“大法”的恒心,我把家里的积蓄的一万元钱拿出来买了练功服、光碟、画像、还帮着印刷法轮功的宣传品,我以为我在做“善事”,在给全家“积德”。让“师父”看到我的真心,自己也能早日“上层次”。

  丈夫每次出差回家,看见家里没有收拾,饭菜也没有做,我也不搭理他,往日的温情全没了,就连他给我说话,我都是爱答不理的。那时丈夫就劝我不要练习法轮功了,让我和他还像以前一样过日子。当时他劝我说:“你看看你现在,女儿也不管了,家也不要了,哪还有个当母亲的样子,你该醒醒了,不然我们这个家就被你毁了。”听了丈夫的话,我思想有些抛锚,丈夫从来没有这样说过我,但我转念一想,“师父”说过:“功上不去,就是过不了情关,人要放下名利情。”想到这里,我又坚定了自己练功的决心。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当时我很不理解,一个人偷偷在家练习。那段时间,丈夫多次给劝我说:“国家都取缔了法轮功,你不能与国家对着干,为了这个家,你不能再练了,我求你,不要再练了。”但是我却每每想起“师父”说的:“修炼就是要到魔难中修炼,要过七情六欲的情关。”在痴迷糊涂的状况下,为了我的法轮功,我对丈夫的劝说、警告丝毫不妥协。1999年8月底,伤心欲绝的丈夫向我提出了离婚,很快我们便办了离婚手续。女儿当时只有八岁,由我抚养,我不但不伤心,还暗暗高兴,认为这下没有妨碍我练功的绊脚石了,满以为自己现在是在过情关,离“圆满”更近了一步。

  此后,我和女儿在一起生活,我的家也成了一个秘密练功点。我的同修来练功,我就把女儿打发出去,有时为了出去宣传法轮功我就把女儿独自反锁在家里,买一些面包给女儿充饥,让她一人独自在家。那些日子女儿经常对我说:“妈妈我怕,你别走,晚上我睡不着觉,难道你心里只有法轮功,没有女儿了吗?”每当听到女儿说这些,我脑子里也闪过怜悯的念头,但是为了能早日“功德圆满”,我还是狠心地放下了。

  令我至今后悔的事情发生了,1999年10月12日,这个日子叫我终生难忘。那天,功友要到我家来练功,我照常把女儿打发出去,不料天下大雨,女儿回家时已经被雨水淋得透湿。当天晚上,女儿伤风感冒了,发起高烧,我非但没有带女儿到卫生所看病、拿药,反而用法轮功为女儿治病,我当时心想,女儿有“师父”的“法身”保护是不会有事的。没过多久,女儿身上长出了许多水痘,几乎全身都是,眼睛、口腔、脸上、屁股到处都是。女儿痒得难受,就用手抓脸,越抓越痒,越抓越难受。我当时也被吓着了,但又没有别的办法,我心中唯一的念想就是坚信“师父”和“大法”,决不能半途而废。就这样,十多天后,女儿脸上和身上的水痘终于消下去了,但不幸的是女儿的脸却因抓破水痘留下了难看的疤痕……

  后来,在社区志愿者的帮助下,我渐渐认清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并最终脱离了法轮功邪教,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厂卫生所的孙医生在为我做心理辅导的时候,专门向我谈起了我女儿的事情,如果那时我没有痴迷法轮功,及时带女儿上医院看病、吃药,接受治疗,是根本不会发生那样的不幸的。

  每当看见女儿脸上的疤痕,我都悔恨不已。女儿,妈妈对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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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