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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目标说的双重悖论

作者:霜 刃 · 2012-04-09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将法轮功吹嘘成超越一切宗教之上的“宇宙大法”,抛出的最具诱惑力的钓饵便是“圆满”。从实用意义上,李洪志将法轮功定位为“出世间法”,其基本要义是“超常功能”和“今世修成”。“圆满说”不仅迎合了少数人逃避现实、向往虚妄幸福的心理,而且满足了极少部分人幻想长生不朽、成神成王的贪欲,成为法轮功信徒难以割舍的情结,“圆满”是信徒把法轮功当作超越气功和宗教的最高“大法”而深深痴迷的根本原因。

  天下不存在没有漏洞的谎言,李洪志再狡诈,也无法编造出无懈可击的“圆满”理论。别的且不论,仅仅是其“圆满”目标说,就存在双重悖论,根本不堪一击。

  悖论一:“圆满”是终极目标,又不是终极目标

  终极目标就是最终目标,或者说至极而终、此后无后的目标。对于终极目标来说,其他或者只是手段,或者只是阶段性目标或过渡性目标。

  李洪志通过不同的表述将“圆满”确定为修炼法轮功的终极目标。

  ——“修炼的最终目地就是得道、圆满。”《转法轮·法轮大法的特点》)

  ——“得到的那是什么呢?就是层次的提高,最后得正果,功成圆满,解决的是根本的问题。”(《转法轮·失与得》)

  ——“我告诉大家,你只要能够修炼,我给你安排的这条路最后都是圆满。”(1996年10月《美国第一次讲法》)

  ——“作为大法弟子,圆满是修炼的结束。”(2001年6月《致北欧法会全体学员》)

  ——“圆满是大法弟子的修炼结束,正法是大法弟子的使命。”(2001年6月《什么是功能》)

  ——“大法弟子修炼圆满才是修炼的最终目地。”(2009年8月《清理(师父评语)》)

  以上6段“主佛”语录,两提“最终”,两提“最后”,两提“结束”,足以表明“圆满”作为修炼法轮功的目标来说,具有终极性。

  正因为“圆满”是修炼法轮功的终极目标,也是核心目标、首要目标甚至唯一目标,李洪志才屡屡祝愿“希望大家在这个大法的修炼中早日功成圆满!”(1995年1月《北京〈转法轮〉首发式上讲法》),才说“修炼最好的就圆满功成”(《转法轮法解·延吉讲法答疑》),才承诺“只要你是个修炼的人他就管你,直到你圆满”(同上),才强调“坚持到最后那才是真金,谁坚持到最后那才是圆满”(同上)。

  可是,李洪志在另外的“经文”中,又否定了上述“法言”。

  ——“大法弟子的责任哪,不是为了个人圆满,而是在证实法中救度众生,那才是大法弟子的历史使命,那才是真正的大法弟子的伟大之所在。”(2002年3月《北美巡回讲法》)

  ——“今天可以告诉你们了,你们的修炼绝不是为了个人简简单单的圆满问题,你们的修炼是在救度着对你们寄托无限希望的与你们对映的天体无数众生,你们的修炼是在救度着每一个庞大的天体大穹中的众生。”(同上)

  在同一篇“经文”中,李洪志首次提出大法弟子修炼的目标“不是为了个人圆满”,甚至还要用“绝不是”予以强调。前一段文字使用的句式为“不是……而是……”,干脆否定了“圆满”这个修炼的终极目标,代之以“救度众生”。这就意味着,“圆满”非但不是终极目标,连一般意义上的修炼目标也不是了。如此耍无赖,岂不让苦修、虔修的弟子寒心!

  无论是将“圆满”从修炼目标中剔除,还是将“救度众生”横加为“圆满”的前提条件,李洪志都已经自掴了大耳光。因为他说过“不圆满为何修炼?”(2009年8月《警醒》),也说过“个人圆满是第一位的,你圆满不了那什么也谈不上。”(2003年2月《二零零三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前一句强调修炼就是为了“圆满”,后一句强调“圆满”是一切其他目标的前提,舍此啥也谈不上。

  总之,“圆满”究竟是不是修炼大法的终极目标,李洪志一会儿说是,一会儿又说不是,甚至连修炼目标也不是了。如此自掴耳光,少数痴迷弟子如果还不觉悟,真是没救了。

  悖论二:“圆满”是脱常超凡,又追求常人之所欲

  李洪志虚伪的道德标榜也延伸到对“圆满”的“道德定性”上。

  请听“主佛”关于“修炼”、“圆满”的道德高调:

  ——“作为修炼的人是不求世间得失的,修炼的本身就是求得圆满、生命永恒的荣耀。”(2003年7月《二零零三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

  ——“我们是修炼人,人在俗世中、念在方外的人”,“修炼的人是以脱离世间、成就生命圆满为目地的,执著任何世间的得失、利益都圆满不了,因为修炼人在世间修炼中就是要去掉常人所执著的各种各样的心才能成神。……也就是说,我们根本就不求常人的那些东西。”“作为修炼人来讲根本不需要讲这些。”(2005年4月《二零零五年曼哈顿国际法会讲法》)

  ——“我们给你这么多东西,不是叫你来发财、求名的,是为了度你,是为了叫你修炼。”(《转法轮·法轮大法学员怎么样传功》)

  ——“宗教和政治是不能够合一的,其首领必会为世间俗事而用心。口说为人心向善、回归净土,心必邪恶假善,所求必是名与利,权力是世人所求的,名是不能圆满的强大阻碍,久之其人必会成为邪教的魁首……”(1996年9月《大法金刚永纯》)

  这4段“经文”,重点讲的是修炼人达成“圆满”目标所必需的超脱性,作为法轮功修炼者,必须超脱“世间得失”,放弃人世间的一切利益,切断名、利、权等世俗欲念,才能修成“圆满”,成为“佛道神”。

  然而,在其他“经文”中,李洪志又用“名利情”、“神通功能”和“成王”等来引诱弟子

  一是鼓吹修成“圆满”或得道成佛后“要什么有什么”:

  ——“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转法轮·玄关设位》)

  ——“天上的佛没有苦,全都是高兴事、幸福事,要什么有什么,大自在。”(《转法轮(二)·在大屿山讲法》)

  “要什么有什么”就意味着要名有名、要利有利、要权有权、要让亲友沾光受惠就让亲友沾光受惠,等等,这哪里是在“修去名利情”,分明是“修得名利情”!

  二是鼓吹修成“圆满”后便拥有了令人艳羡的神通功能:

  ——“如果你真的圆满了,你是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或者是很大的佛,你有没有这样的能力?你太有了,别说你度你的亲人,你把地球攥在手里也就不费吹灰之力。”——(1998年5月《欧洲法会讲法》)

  ——“圆满了就是光焰无际的佛道神,具足一切佛法神通的神的伟大形象,是人像无存的。”(2000年8月《去掉最后的执着》)

  瞧瞧,“圆满”后成神成佛,“具足一切佛法神通”,“把地球攥在手里”也是小菜一碟——如此风光当然是“名收囊中”了。另外,还可以徇私情,优先度亲人,“情”也没能去尽嘛。

  三是鼓吹“圆满”后可以生活在处处是金的极乐世界。

  ——“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到了那里找不到一块石头,花的钱据说就是石头……我们有的,常人想要也要不到。”(《转法轮·悟》)

  李洪志忽悠弟子,法轮功的“修炼是可以出特异功能的”,而拥有了特异功能,就是一个“大觉者”也就是“佛”(《转法轮·气功就是修炼》),而“大觉者所呆的世界”就是“比如极乐世界、琉璃世界、法轮世界、莲花世界等等”的“那些地方”(《转法轮·宇宙语》)。极乐世界遍地黄金,石头都是钱。呀呀呀,鄙视世俗、粪土金钱的“宇宙主佛”竟然用金子的世界来诱惑弟子走上“修炼圆满”路,这是哪跟哪呢?

  李洪志的道德高调是:修炼法轮功,必须去除一切常人的执著,特别是对“名、利、情”的执著。然而,他又忽悠弟子说,即使不能“修成圆满”,也能将今世修炼的苦劳转化为下世的福报,用原话说,就是“他不能够成为正果,但是会把它转化成福报,来世当个大官,发大财”(1999年5月《澳大利亚法会讲法》)。却原来,标榜为“超脱派”的“主佛”还要靠当官发财来做诱饵,看来他自己也是俗到骨髓、俗得没救了。这哪里像“人在俗世中、念在方外”者说的话!

  通过以上对李洪志“圆满”目标说双重悖论的剖析,“主佛”的虚伪和“圆满”的虚妄昭然若揭。李洪志是不是大骗子?诱人加入法轮功是不是大骗局?答案不言自明。

  奉劝那些至今仍执迷不悟的大法弟子们,快醒醒吧,别做“圆满”的美梦了!那分明就是一条万劫不复的不归路。邪海无际涯,回头才是岸!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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