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曝光
李洪志的“蚊子论”

作者:霜 刃 · 2011-09-27 来源:凯风网

  知道“法轮功与蚊子干上了”,是在读到宝剑、李正的《大法弟子与苍蝇、蚊子的荒唐对白》(凯风网2011-08-05)之后。《对白》中提到某法轮功习练者在居室中张贴了一份《正告蚊子》(原文附有扫描件),谴责蚊子“不分好坏”、叮咬自己,参与“干扰迫害大法弟子”,属于“助纣为虐”,要求蚊子“去咬那些坏人,去咬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以戴罪“立功”,以便“下一世……转生成人”,或许“也能得宇宙大法”;最后宣布“正告此时生效”,像阿Q一样精神满足,得胜回朝了。

  此事十分荒唐,难怪宝剑、李正讥讽写“正告书”的法轮功痴迷者“智商退回到连远古人类都不如的境地”,“闹出了天大的笑话,滑天下之大稽,令人可悲可叹又可笑”。然而,二位网友可能有所不知,我等常人认为滑稽可笑之事,在法轮功那儿却是事关消业、修炼的严肃话题呢。

  谓予不信,请先来看两段大法师徒的对话——

  对话(一)

  弟子:炼静功时蚊子咬一下用手抓行吗?

  师:抓就抓了,但是最好别抓。正炼功时你一抓身上那气机就乱了。实际这都属于魔的干扰形式,不要管它,还业还不好吗?(《转法轮法解·济南讲法答疑》,1997年7月16日)

  对话(二)

  弟子:修炼人的血那么珍贵,怎么能让蚊子吸走呢?

  师:你在修炼当中你自身的业力在往出发放的时候,你知道你那个血有多么肮脏吗?你知道那个蚊子给你吸走的都是肮脏的东西吗?当然了,我们在修炼的时候身体越来越健康,越来越比常人好时,可能也会有这种事。假如那个蚊子生前曾经是被你杀死的一个生命,你不得还它吗?但吸走的也绝不会是珍贵的东西。不要总是看自己怎么受伤害,怎么不想一想自己所欠下的业力怎么还呢?前生有的人杀的人太多,干的坏事也太多,你今天想修炼,蚊子都不能咬你,扑噜扑噜屁股你就要走,怎么能行啊?!如果你是个修炼的很好的人或者业力很小的人,你看那蚊子到不到你身边来,它咬周围的人,就不咬你。因为你身体没有黑色业力的时候,蚊子就不敢進入这种纯阳的环境。因为有阴性的环境存在蚊子才来的,符合了它,它喜欢了,你的血符合了它的标准它才喜欢喝。你的血是纯净的,蚊子它倒觉的不好,是不是这个道理?(鼓掌)(《美国东部法会讲法》,1999年3月27-28日)

  两段对话都是徒问师答,弟子问得傻,师父答得“妙”。且不管弟子之问有多滑稽,师父之答应该是“在法上”的。根据师父的两次“释疑解惑”,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个有关蚊子的大法“法理”。

  第一,蚊子咬人事关“业报”。一个人前世杀人、干坏事,就欠下了业债,今生被蚊子咬,就是还业。蚊子咬人具有了代天讨债的正义性。

  第二,人身上的血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因为体内有黑色“业力”,血是肮脏的,形成阴性环境,蚊子就喜欢喝,这种人就容易被蚊子叮咬;另一种是体内没有黑色“业力”,血是纯净的,形成纯阳环境,蚊子就不喜欢喝,这种人就不会被蚊子叮咬。顺理成章的是,一个人招惹蚊子叮咬的程度与他前世所欠业债成正比。蚊子吸走人身上肮脏的血,就等于代为清理了身体,那是做好事呢,被叮咬者应该感谢蚊子才对。

  第三,蚊子叮咬是一种魔的干扰形式,法轮功人员如果欠有业债,那他练功时“业力”就会往外放,更容易吸引蚊子叮咬,为“还业”计,不应该动手抓搔,否则就上了“魔的干扰”的当,会扰乱“气机”,影响“还业”。

  第四,虽然修炼法轮功能够使“身体越来越健康,越来越比常人好”,防蚊功能应该比常人强;但由于业是前世欠下的,仍避免不了被蚊子叮咬。大法弟子被叮咬,不能怪蚊子,要怪只能怪自己“业力”大或修得不好。要想彻底免遭蚊咬,就得修炼到极高的层次,修炼成神了,蚊子就彻底不叮你了。

  李“主佛”关于蚊子的这番“高论”,让人们领教了什么是胡说八道,什么是昏话妄语。

  关于“蚊子喜欢叮咬什么样的人?”,截至目前的研究结果是:⑴汗腺发达、体温高的人;⑵劳累或呼吸频率较快的人;⑶新陈代谢快的人;⑷身上有内源性或外源性异味的人;⑸肤色或衣服颜色偏深的人。通常胖子、孕妇、儿童往往容易招惹蚊子,因为他们与⑴⑵⑶特点较符合。蚊子咬人的选择性与所谓的“业力”根本不搭界,李洪志让正在练静功的弟子别去抓搔蚊子叮咬处(那可是又疼又痒啊),实在是毫无人性。让他自己试试,看能不能打熬得住!笔者曾在媒体上看到一则资料,说是民间有“蚊刑”一说,顾名思义,就是用蚊子叮咬代为刑罚。具体做法是,让人把被惩罚者的衣服扒光,然后捆缚紧了划船送到河心,看守守在四旁,坐在吊了帐子的船上。受刑者如若天明时身亡,罪有应得;如若命大不死,当场放生。可大多受蚊刑者,皆撑不到黎明,便浑身浮肿,一命呜呼。“蚊刑”用于逼供,成功率很高,因为许多人可能不怕巨刑大痛,却很少有人能熬得住这种疼不可揉、痒不可搔的密叮慢噬。

  李洪志若不服气,不妨“以身试蚊”来个公开验证,看看这尊“主佛”受蚊子欢迎的程度究竟如何,身上的“业力”大不大,血液是肮脏的还是纯净的,其中有没有黑色物质。我敢断言,“宇宙主佛”绝对不敢接受我的这一挑战。李“主佛”做惯了缩头乌龟,加之身份尊贵,不敢且不便应战咱可以理解;但法轮功完全可以挑选修炼最精进的弟子,即身体已经修成了“纯阳的环境”者(按李洪志的高论,蚊子是不会叮咬他们的)来接受测试,看看蚊子是否真的“不敢進入这种纯阳的环境”即不敢近他们的身。

  李洪志的“蚊子论”对于稍有生活经验和科学常识的人来说,显然极其荒谬;然而对于法轮功痴迷者来说,就是“圣经”。教主喷毒,就必然有信徒中毒。

  有的痴迷者被蚊子叮咬时宁可忍着,也不避让、拍打、抓挠:“从此我有了很大的变化,当我在院子里炼功被蚊子叮咬时,我能忍着。当我打坐时我可以感觉到身上的业力被消除,同时它们转化成了德。”(《珍惜修炼的机缘》,明慧网2008年7月18日)这个轮子竟然通过让蚊子叮咬来消“业”为“德”,而且还声称能够感觉到身体的相关变化,是幻觉还是谎言,只有天晓得。

  另一篇修炼体会则告诉我们,作者“我”和同修抄“真相资料”,“不知抄了多长时间,腿麻木的痒,一看两腿已被蚊子叮的满是包,蚊子成群,同修风趣的说:吃够了它就不吃了。现在想来那也是我们提高心性的因素。”(《八年来讲真相的体会》,明慧网2008年1月18日)这是通过甘受蚊子叮咬来“提高心性”,天下荒唐之事,莫此为甚。

  这两则“忍蚊”故事如果是编造的,则说明法轮功“不真”;如果确有其事,则说明李洪志的“蚊子论”悖逆人性,害“轮”不浅。有关“法轮功与蚊子”的好戏,恐怕不止这些。网友们如有兴趣,可以搜集材料,写出续篇来。反正法轮功最大的社会价值也就是免费为世人提供最荒诞的笑料。

 

【责任编辑:陆原】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