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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铁案岂能抵赖

作者:李耕 朱利晖 · 2012-11-30 来源:凯风网

  2001年1月23日发生的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将法轮功组织牢牢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但时至今日,一手制造这桩人间悲剧的法轮功组织却一再歪曲事实,贼喊捉贼,企图掩盖“天安门自焚”事件的真相。

  在台湾、香港等境外和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国外许多城市和旅游景区,法轮功盘据的宣传点,更是竭尽造谣诬蔑之能事,颠倒黑白,宣扬所谓的“天安门自焚事件”。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事实胜过雄辩”。在铁的事实面前,法轮功组织的种种谎言和百股抵赖都是徒劳的。

  一、证人举证供认:“我们组织策划了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

  “天安门自焚事件”的直接组织者薛红军,原是开封市龙亭医院的外科医生,应聘到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大厦晶都磊酒店任总经理。后辞职回到开封市专注于法轮功修炼。他在《我的那段痴迷经历》中供认:“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蛊惑,我参与组织、策划了2001年1月23日在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他交代说,在策划过程中是他提出“要多组织一些人去天安门广场自焚,人越多法轮功‘气场’就越强”。

  “天安门自焚事件”中有7人参与自焚,造成2人死亡、3人严重烧伤的惨剧。自焚事件中重度烧伤的开封市聚宝斋书画店员工王进东在《我在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的前后》的自述中写道:“我是对照‘师父’的《转法轮》及讲法,以及从法轮功第一媒体上下载的‘经文’,内心生起了为捍卫‘大法’不惜抛弃自己生命的念头”,“随后我们组织策划了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

  原在开封市华霞油漆行打工的刘云芳,也是直接组织和参与“天安门自焚事件”当事人之一。事件发生当天,他“将一瓶汽油浇在身上”,由于“打火机打火两三下都没有打着”,才未引火烧身。他在《策划“1·23”自焚让我遗恨终生》中供述:“2001年1月10日,王进东和郝惠君到我上班的油漆店里交流体会”,“我们就把去天安门广场自焚的事定在了‘除夕’这天”。他承认说,“对‘1·23’自焚事件我应该负法律责任”。

  开封市针织厂的退休女工刘葆荣,在“1·23”自焚时“猛喝了几口汽油,并将汽油洒满全身”时,幸被及时制止才幸免于难。回想那荒唐、悲惨的一幕,她后悔不迭地说:“是李洪志的经文‘放下生死’、‘忍无可忍’、‘走向圆满’的影响”,“我才到了天安门广场自焚的”。

  二、亲友旁证指认:“1·23”的“一把火毁掉了这一切”

  王娟,开封市花井幼儿园幼儿教师。是“自焚”事件自焚者王进东的女儿。2002年4月17日,她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特邀代表的身份在联合国第57届人权会议上指控:“我们一家人都曾痴迷法轮功。我作为王进东的女儿,可以用事实告诉大家,我父亲当时为了所谓的‘圆满’,轻信了法轮功头目李洪志所谓的‘放下生死、抛弃执着’的鬼话,参与了自焚事件,结果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王娟:我们一家在“1·23”自焚事件前后的经历》)

  崔莉,是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中的受害者郝惠君的妹妹,陈果的小姨。她也曾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特邀代表的身份参加联合国第57届人权会议,发言揭穿法轮功在“1·23”自焚事件上的谎言和法轮功戕害生命的事实。她说,“如果没有法轮功的毒害,可亲可敬的大姐仍会与我们共享家庭生活的幸福;在人生的道路上,等待陈果的更应该是鲜花和荣誉,2001年1月23日一把火毁掉了这一切”。(崔莉《我曾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会议上揭露法轮功》)

  张英艳,家住中央音乐学院院内家属楼,与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受害人陈果住的学生宿舍相距很近并认识。陈果经常到她家一块练习法轮功。她证实,2001年1月的一天,陈果告诉她“今年放寒假我不回家了,我要去天安门‘正法’。一个叔叔修得很好,他说看见天安门横批写着‘上天之门’,说不去天安门就‘圆满’不了”。“我当时不知道陈果要以自焚的方式‘圆满’”,“现在想起陈果说的这番话,心里都发颤,好好一个孩子,被李洪志的骗术害得魂不守舍,连学业都荒废了”。(《张英艳:我认识的天安门自焚参与者陈果》)

  刘秀芹,家住北京石景山区,是“天安门自焚案”的亲历者。她说,“为王进东他们提供分装汽油场所(我家阳台)和塑料瓶的那个人就是我”。她指证:“2001年1月23日一大早,王进东、刘云芳等7人就乘车来到我家,王进东和刘云芳把装好汽油的瓶子用尼龙草绳吊在脖子上,瓶子放在双臂的腋下,也有的人把瓶子放在背包里。……下午1点左右,他们就分批坐车直奔天安门广场。”(《刘秀芹:我是自焚事件的亲历者》

  三、法轮功人员取证承认:“参与自焚事件的确实是法轮功学员”

  “天安门自焚事件”发生后,法轮功“总部”策划了一出秘密“调查”闹剧。调查的结果:“‘1·23’自焚事件系法轮功习练者”。

  冯海军,是参与“调查”活动的直接组织者与参与者。2001年1月24日,他就接到“通知”,要求调查自焚事件是否是开封法轮功人员所为。他证实说:“我亲自参与了调查的全过程”,“我们最终确认参与自焚事件的7人确实是法轮功学员”,并将“‘调查报告’,发给法轮功总部,总部不仅没有刊登我们的调查报告,而且法轮功重要网站还极力否认我们调查结果”。“我也正是看到了这些谎言,也是从这一点逐步清醒的,最终走出法轮功泥潭”。

  在北京接到“调查”指令的法轮功人员杜芳,赶回开封后与冯海军一起参与“调查”活动。“我们还仔细了解了这些人的姓名、‘练功’时间、家庭背景和修炼的情况”,证实是开封市法轮功人员所为。冯海军写好“调查报告”后,经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杜芳“润色”后发往“总部”。她发现法轮功第一媒体发出的“调查”情况,与他们的“调查报告”大相径庭,极为吃惊地说,“我觉得这就没有说实话,最起码没有做到‘真’”。

  亲手将“调查报告”发往“总部”法轮功第一媒体的郑州市的“法轮功”骨干分子马乐,证实说:是他将“调查报告”用“法轮功第一媒体介绍的PGP加密方式,直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过去”,“随同‘调查报告’的其他材料都在网上登了出来,唯独报告不见踪影”,“看来,不管什么材料只要不符口味,他们就弃之一旁”,“法轮功第一媒体起着欺骗诱导作用”。

  开封市法轮功人员司美娥,是另一组接受“调查”任务的组织者。她与“洪果”、“老李”和“宋旭”到开封进行“调查”,结果是:“七人确系开封的法轮功练习者”。

  “后来我看到法轮功第一媒体说他们不是练法轮功的”,“认为他们没有讲真话”,“我看到的东西,和他们所说的东西不一样,所以从那儿我就开始怀疑”。

  四、舆论佐证公认:法轮功“无法改变整个舆论的走向”

  “1·23”自焚事件发生时,在现场的美国CNN记者近距离拍摄了法轮功成员的自焚过程。CNN记者瑞贝卡2001年1月24日的报道说:“事件发生时,CNN的一名制片人和一名摄像师正在天安门广场。……看到一名男子坐在位于广场中心人民英雄纪念碑东北侧的人行道上,将自己的衣服上泼撒汽油后点燃。数分钟后又有四人将自己点燃”,并称“自焚者是法轮功修炼者”。

  2001年7月2日,英文媒体《时代周刊》发表评论《转折点》称:“法轮功的领袖们在自焚发生后胡搞了一个拙劣的补救。他们不是承认5个抗议者可能是受误导的弟子,而是否认了跟他们的任何联系。难以置信地,法轮功网站坚持说自焚是政府特工扮演的。几乎无人信服那个台词”。

  2002年7月,美国的国内公用无线电台采访法轮功练习者的时候,说的是“法轮功成员自焚”。

  2004年6月21日,路透社也在报道中用肯定语气说:“法轮功在1999年被定为‘邪教’,几个法轮功精神运动的追随者于2001年在天安门广场点火自焚。”

  2005年1月21日,美联社发表记者Audra Ang的通稿《天安门集体自焚案参与者接受媒体采访》中指出:“法轮功是一项精神运动,在‘天安门自焚事件’上,法轮功虽说耍尽了花招,却无法改变整个舆论的走向,法轮功组织的自焚升天事件的失败,可能会导致更多的法轮功习练者不再追随法轮功。”

  美国邪教问题专家瑞克·罗斯对幸存者陈果等进行采访时说,“郝惠君(陈果之母)的愧疚包括每天和她的女儿住在一起,看着过去痴迷法轮功所带来的恶果。尽管她恢复了理智,可是却再也不能改变现实中的容貌。这是一个沉重的负担”,“由于痴迷法轮功导致了我们都承受了巨大的痛苦。所以告诫(北美的法轮功练习者)绝对不要再痴迷了……”(《瑞克·罗斯采访天安门自焚幸存者》)

  时间湮没不了真相,狡辩逃脱不了罪责。“天安门自焚事件”的事实与铁证,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岂能赖的掉!

 

【责任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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