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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又在拿“猪流感”造谣生事

作者:李 松 · 2009-05-22 来源:凯风网
  甲型H1N1流感在全球蔓延,截止5月20日,已有43个国家和地区不同程度发现疫情,中国内地在四川、山东、北京和广东相继发现4例人感染病例。面对疫情,中国政府充分借鉴防治非典的成功经验,各级政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一面严密防止疫情扩散,一面保障社会经济生活正常运行。然而,就在中国与世界各国一道科学应对疫情挑战的时候,邪教法轮功故伎重施,公然借疫情蔓延污蔑中国。

  5月14日和15日,法轮功操纵下的大纪元网站连续刊出署名“一舟”的文章,以所谓《中共如何让甲型H1N1流感在大陆粉墨登场》为题,空穴来风地断言甲型H1N1流感病原来自中国内地,诬蔑中国不重视疫情防控、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给世界带来灾难。他们所谓的论据有三:一是早在2005年前中国四川就出现了猪流感;二是两年前中国有过流行猪病;三是近期福建省出现大量死猪。这些所谓的“依据”都跟当前的猪流感扯不上边,法轮功仅凭“姓猪”将这三次猪病与猪流感扯到一起,是典型的造谣惑众。

  第一,当前流行的甲型H1N1流感并非由猪传开,这个说法已得到国际公认。按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解释,甲型H1N1流感病毒是猪流感病毒、人流感病毒和禽流感病毒基因片段的混合体。4月29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发表公报指出,“根据目前掌握的科学依据,此次流行的甲型H1N1型病毒仅在人际间传播,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它在猪群内传播,或是由猪向人传播”。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4月29日宣布,“‘猪流感’改名为‘2009H1N1流感’,因为病毒并非由猪传开”。同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改称“猪流感病毒”为“新流感病毒”,同时称“这种流感病毒不会通过食物传播”。5月2日,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发表联合声明,强调“食用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猪肉和猪肉产品不会感染甲型H1N1流感”。

  第二,该文章提出的三次猪病均不是甲型H1N1病毒感染。把2005年四川部分地区出现的猪链球菌感染说成是猪流感,犯了常识性错误。有一点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猪链球菌属于细菌性感染,而当前的猪流感即甲型H1N1病毒感染属于病毒性感染,二者有着本质区别,法轮功仅用“姓猪”将二者绑在一起,说其弱智实不为过。2007年中国发生的是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这当时在国际国内都没有异议。猪蓝耳病不是人畜共患病,不会向人传播,这也是医学上早就有的结论。至于福建省出现的死猪,有关部门已查明系死于常见的仔猪黄白痢、仔猪水肿病,且数量不多。

  第三,这三种猪病均不是在中国首发。猪链球菌感染最早见于荷兰(1951年)和英国(1954年),此后,该病在所有养猪业发达的国家都有报道。猪蓝耳病1987年在美国首次发现,很快传入加拿大、德国、荷兰等国,目前世界上主要的养猪国都有这种病。仔猪黄白痢、水肿病是常见病,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即使这三种病跟甲型H1N1流感有一点“远亲”关系,“源头在中国”的观点也难以立足。

  第四,据了解,目前我国没有对墨西哥、美国等国的活猪出口贸易限制,在5月10日之前,我国未监测到甲型H1N1病毒,中国也没有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目前已出现的四例也已证实均为输入型病例。因此,从传染病发生规律看,在这些国家发生人感染猪流感变异病毒疫情,病原不可能来自中国。

  由此看来,法轮功说猪流感是中国惹的祸,纯属无稽之谈。那么,法轮功指责中国政府推卸责任、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事实果真如此吗?中国官方每天都不间断地在各大媒体及时公布国内外疫情、中国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治疗以及与患者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等最新情况。中国在应对甲型H1N1流感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积极主动,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公民生命健康的尊重,体现了中国对国际国内负责任的态度,信息的公开透明的程度也得到了国内外社会的广泛认可。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疫情信息的公布,既不应隐瞒,也不应夸大。隐瞒事实,就是拿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当儿戏;而夸大事实,则必然会引起误导,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伤害养殖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健康与生产、消费都贴近老百姓的生活,对政府来说都是民生问题。中国政府对疫情信息的公布是客观准确的,是实事求是的,是对中国人民和国际社会负责任的。

  大纪元这篇文章绕来绕去,最后还是绕到了“九评”和“三退”上面,其用心不言自明。法轮功惯于趁火打劫,在2003年非典和去年汶川发生大地震等时期,均大肆散布不实言论,为达到其险恶的政治目的宣传造势,这次故伎重演,着实有些黔驴技穷的无奈。这种歪曲事实、诋毁中国形象的行为,会使人们对其更加厌恶。法轮功毫无根据地诬蔑攻击,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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