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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欲熏心的李洪志

作者:大弓 晓龙 · 2012-11-22 来源:凯风网

  孔子曰:“听其言,观其行”,“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且让我们用孔子的教导去看看李洪志关于利是“执著”的虚伪说教及其不择手段敛财的斑斑劣迹。在这其中,不难看出他口是心非、利欲熏心的丑恶嘴脸。

  一、谎称利是应去之“执著”

  李洪志曾说过,“对金钱或者是在物质上看得淡一些”(《转法轮》),“执着于钱,乃求财假修,坏教,坏法,空度百年并非修佛”(《修者忌》),“修大法就必须放下为钱为物之心”(《出家弟子的原则》)。其谎称利是妨碍修炼“得道圆满”的“执著”,必欲去之而后快。

  然而,按照孔子“听其言,观其言”的教导,我们还须看李洪志所说与所做是否一致,然后再作评价。

  二、谋取钱财不择手段

  李洪志从森警退伍后曾在长春粮油公司工作数年,后来就离开单位开始传功,并没有正式工作,可是他却有很多钱,在境内外购买了多套豪宅和豪车,那么这些钱又是怎么得来的呢?

  一是以欺骗性手段巧取豪夺。李洪志敛财的三种主要的欺骗性手段,即:在家中设“功德箱”,凡找他发功治病者,都须往其中投钱,少则50元,多则100元;办班收费,李洪志在国内共办班56期,赚得284万元;出版法轮功书籍资料,截止法轮功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时,共出版法轮功书籍19种,此外还有大量音像制品和其他法轮功物品,譬如练功服、练功垫、法轮徽章、条幅、横幅、李洪志法像等,仅为法轮功制作音像制品的山东青岛个体工商户许金良,就向李洪志支付了186万元的所谓版权使用费,并向大法研究会赞助120万元和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轿车。

  二是以违法性手段偷逃税款。李洪志《转法轮》等所谓“法轮经”,被国家新闻出版署明令禁止出版。然而,李洪志却并不死心,通过地下渠道继续出版发行,仅公安部查处三起相关案件,就查明非法出版的法轮功书籍380万册,图片和照片129万张,音像制品498万件,其他法轮功用品30多万件,非法经营额1.3亿元,非法获利4229万元。不仅李洪志在各地办班收费从不纳税,而且出版书籍资料等获利也从未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

  三是以经营性手段以商养邪。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以商养邪的主要做法,包括非法出版、开办公司、鼓动经营等。李洪志在许多“讲法”中都强调要办好法轮功的经营“项目”,并且他自己就身体力行,开办了一家出版公司。不仅要求神韵演出要打广告赚钱,强调“就是不能赔”,而且还要求法轮功媒体向“常人”开展募捐,还说:“媒体募捐这是没有关系的”。他本人还在境外以发功治病的方式收取“赞助”。美籍华商陈先生说:“他(李洪志)还要我赞助,但他没有说赞助多少,我就给了他10000美金,然后他当场装模作样地发功。”然而,陈先生的血糖却未降反升,于是就找李洪志理论:“我说你这样有点像江湖上的骗子”。

  看来,李洪志虽然嘴上说利是“执著”,若不去掉难修得“圆满”,然而他本人的行为却恰恰相反,对于谋利真可谓是多多益善,表现得十分贪婪,为了多赚钱竟然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

  三、奢侈自己吝啬弟子

  姚洁曾经说:“过去在法轮功这个圈子里,听说李洪志为了‘度人’,吃得非常简单,外出‘讲法’时别人请他吃面条,吃剩的面条还要兜回来留下顿吃”。她还听李洪志讲法中说:“我吃什么都没有味”。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李洪志迅速暴富后,曾先后在长春和北京购买3套住宅,总价值150余万元。移居美国后又先后添置7套房产,总价值超过544万美元。不仅如此,李洪志还购置过许多轿车,仅在北京就有宝马、捷达、桑塔纳等3辆轿车。而且,据香港《中国观察》报道,该杂志记者蔡小绢在美国采访李洪志女儿李美歌时,曾经说:“我爸有辆敞蓬跑车,我喜欢让他带我去高速路兜风”。另外,通过李洪志于2006年、2008年两次因违章在美国接受处罚的事实也不难看出,李洪志出行依靠驾车,并且除跑车外还购有其他车辆,也就是说在境外他也不止一辆轿车。

  上述事实充分表明,李洪志并非像他自己言不由衷宣传的那样生活节俭,其实他的生活十分豪奢,居有豪宅,出有豪车,食有佳肴,衣着挺括,养尊处优。李洪志的日子如此奢华,按说跟着他的弟子们也应该能够沾沾光,享享清福。可是,事实却恰恰相反。

  李洪志的早期弟子李晶超,为李洪志创立并传播法轮功立下汗马功劳,并且李洪志1992年6月到北京传功,就住在李晶超哥哥李晶峰家中,并且由李晶峰的引荐,才在北京办起了讲座。李晶超为追随李洪志,辞去公职,没有薪水。当李晶超因妻子生育,向李洪志借钱,李洪志只答应借500元,为此与李晶超闹翻,分道扬镳。连李昌当时对李洪志如此吝啬也看不下去,认为这点钱连住院费都付不起,但李洪志却对他谎称钱是用来修建法轮功基地的,可结果基地并没有建,所谓建基地的钱最后都上了李洪志的腰包。

  宋炳臣也是李洪志早期弟子,曾为李洪志拍照并制作“法象”,当年他为了追随李洪志,曾擅自动用单位的新购进口轿车送李洪志外出传功,结果途中发生车祸,宋炳臣不仅花数千元修车,还被撤销所在单位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后来李洪志也只给了宋炳臣500元,并说:要不是我坐在车上,还不知怎么样呢。言下之意,若非他在车上,其他人,包括宋炳臣的小命说不定都要因车祸突发丢掉呢,宋炳臣等一干人还应感谢他才是,竟然还让他出血,掏了500元,李洪志也因此与宋炳臣反目成仇。

  总之,李洪志在利的问题上,说一套,做一套,毫无一丝真、一点信可言。从李洪志的诸多所作所为来看,他实实在在就是一个利欲熏心的江湖骗子。

 

【责任编辑: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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