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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头换面”有玄机

作者:卢国梁 · 2011-09-05 来源:凯风网

  唐代寒山子有诗云,“改头换面孔,不离旧时人”。比照以往各届“征稿启事”,觉得以寒山子的诗形容明慧网“第八届大陆弟子修炼心得交流会征稿”恰如其分。

  8月15日,明慧编辑部刊发《明慧网第八届中国大陆大法弟子修炼心得交流会征稿》(太罗嗦,以下简称“第八届网上法会征稿启事”),这是明慧网自2004年来第八次举办所谓“大陆大法弟子修炼心得书面交流大会”(第5、6、7届曾称“大陆弟子网上法会”)。

  与前七次“网上法会”“征稿启事”不同的是,“第八届网上法会征稿启事”形式上有大的“改头换面”,其中暗藏玄机。以下简要剖析。

  其一,自扯“遮羞布”实属无奈,变相承认掩人耳目。

  无论从“征稿启事”还是从刊发的征文来看,已经进行七届的“大陆弟子网上法会征稿”实际上就是一部明慧网编辑部、作者共同造假史。当然,为了掩饰造假,明慧网在以往的“征稿启事”中巧妙地加了一块“遮羞布”,这就是从第二届到第七届“大陆弟子网上法会征稿启事”里排在第一的“投稿注意事项”:“来稿请注明省份、自治区或直辖市名,以便编辑部了解情况”。粗略一看,常人会有如下印象:明慧网明确要求作者注明省、区或市名,很重视对“来稿”的审核和了解;更进一步,人们会得出“网上征文强调真实性”的初步判断。这也正是明慧网每次都要提及这一“注意事项”的真正原因:以模而糊之的手法,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特别是对于哄骗不明真相者,不愿深究者,很有效果。

  问题的关键是,这每年都要提及的“注意事项”完全经不起推敲,不过是聊胜于无的废话。因为“来稿”如只大而概之地注明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没有电话等有效沟通信息,“编辑部”想与“作者”建立联系无异于大海捞针,想了解情况则根本不可能。所以,“来稿请注明省份、自治区或直辖市名”与“以便编辑部了解情况”没有直接的关联性和有效性,是典型的“捏着鼻子哄眼睛”。

  刚开始时,这块遮羞布并没有引起多少网友的关注和较真,也就“相安无事”地混迹于“征稿启事”多年。随着时间的流逝,网友包括大法弟子对“征稿启事”的关注度增加,这一充当明慧网“遮羞布”的“注意事项”终被网友在海外各大中文论坛揭露出来,并被作为笑柄进行讽刺;也有弟子直接给明慧网发邮件质疑。

  迫于汹涌的“网络民意”,此次“征稿启事”,明慧网不得不将存在6届的“遮羞布”自行扯掉。这实际上也叫不打自招,变相承认了排名第一的“投稿注意事项”实际上是掩人耳目,它根本起不到也压根就没有想起到要求弟子真实写作的作用。

  其二,删掉“造假令”迫不得已,唆使露骨遭人诟病。

  在以往六届的“征稿启事”里,排名第二的“投稿注意事项”是“不需要详细的地名和人名,及具体迫害细节”,“可以在文中使用化名,并加‘化名’标注”,因其表述过于露骨,被网友戏称“造假令”。

  事实上,大凡心智正常的人都可以看出这条“注意事项”是在赤裸裸地唆使弟子稿件造假,因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交流体会”这种撰写当事人心理活动类的稿件如果没有了“人名”、“地名”、“细节”,就没有任何真实性可言。为了缓解质疑,明慧网还此地无银地为“造假令”加上了两条“理由”:一曰征文“为大法弟子证实法的修炼切磋文章,而不是揭露迫害的报道”,二曰“为了大陆同修的安全”,都很牵强附会。难道说,为了“证实法”、“修炼切磋”就可以不考虑真实吗?安全问题更是无稽之谈,明慧网通过邮件发号施令、勾联串通时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大陆弟子的“安全”,偏偏“征稿”时才格外重视和考虑?

  通常情况下,文艺作品可以进行艺术虚构,而法轮功要求的“体会文章”,属于人的主动认识范畴,离开了人物、地点和情节,离开了议必有据这一要素,当事弟子岂不是可信马由缰,随心所欲?这实在是对李“明慧网……报道的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全是真实的,甚至于百分之百。它不同于一般其它的媒体”的天大嘲讽。

  可以想见的是,明慧网这种公开、堂而皇之的教唆造假,必然遭到网友的痛击,更有部分弟子的强烈不满和指责。举两例。《给写文章的大法弟子提个建议》一文(明慧网,2008年6月22日),“大陆弟子”的指责最典型,“(明慧网)有胜利油田发现优昙婆罗花一篇文章,本想用里边的内容向世人讲真相,可里边都是某某学校,某某礼堂,就连街道都是某某街道没有一处是可查的,没法让人信服。”

  还有,《就<请同修们放下人心>的一点想法》(明慧网,2008年8月20日)一文,弟子质疑明慧网的真实性,发泄对明慧编辑部的不满,对明慧编辑也进行了“隐含”批评:“我们个别同修以自己‘悟’出的东西大写特写,且口吻不容置疑,这点需要注意。对于那些预言性的东西,写起来更要小心,因为很容易负面影响大于正面效果)……是个惨痛的教训”,“我们的媒体能健全一个‘机制’,对于上述范围的文章,一定要有个在法上的交流切磋(至少要有两个人看过),讨论一下该不该发表,语气及论断是否合适等,不要自己写完就直接发表”。

  毫无疑问,明慧网的公开唆使造假在短期内起到了强心针作用,征集到了更多的稿子。但是,时间一长,“造假令”客观上也使常人和部分弟子加深了明慧网是造谣网、造假网的印象,特别严重损害了明慧网在弟子中的“品牌形象”,有越来越多的弟子因为明慧网的“假大空”而离它而去。

  于是,为了平息弟子怒气,为了避免成为毫无人气的“死网”,明慧网采取了分步走的方式修改“造假令”,在“第七届网上法会征稿启事”里,广受诟病的“造假不需要详细的地名和人名,及具体迫害细节”的内容被删除,但“可以使用化名并注明是‘化名’”的造假规定还在,也一如既往地受到批评。本次“法会征稿启事”,“可以使且化名并注明是‘化名’”的规定被删除干净。

  “造假令”被彻底删掉,玄机有二,一是明慧网的动作属迫不得已,它是被反邪教志愿者打假和弟子批评逼得无路可走才被动进行的;二是存在6届的“造假令”被自行了断,凸显了法轮功的心虚,反证了明慧网“网上法会征文”的虚假性。

  其三,“唆使”隐含字里行间,呼吁手法趋于隐蔽化。

  “遮羞布”扯掉了,“造假令”也删掉了,是不是说明慧网忽然良心发现,“征稿”彻底与鼓励造假拜拜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一则,经过7年的反复唆使,那些热衷于写稿的弟子对明慧网要求“征文”造假的程式早已烂熟于心,即使不明说也驾轻就熟。更为重要的是,明慧网“吃一堑长一智”,将造假动员以更为隐蔽的手法在“征稿启事”里加以阐述,因此更具欺骗性。

  “第八届大陆网上法会征稿启事”里加入了往届“征稿启事”都没有过的一句话,“明慧大陆法会的交流发言不是为了宣扬和证实自我、表现自我,而是为了证实大法、见证大法的威德”,字数不多,似乎不起眼,但对弟子来说,可是大有深意:个人有没有“表现”不重要,如何“表现”不重要,“证实”自我也不重要,关键是要“证实大法”、“见证大法”。这就是说,要尽量少谈或不谈个人的东西,尽力吹捧“大法”的“神奇”,至于如何吹捧,弟子早就心照不宣,经验在胸。还有,大凡笔耕者都知道,所谓体会文章,肯定离不开当事人的“体验”、“感受”,明慧网明确要求不能“宣扬、证实、表现自我”,偏离当事人这一主体,弟子再怎么写“证实、见证大法”都会是无源之水,只有靠发挥、想象和杜撰了。很显然,这种隐性造假动员比那种“造假令”式的显性唆使更善于伪装,也更具欺骗性。这也是明慧网敢自扯“遮羞布”、自宫“造假令”的“底气”:花样翻新,但换汤不换药。

  以上简要梳理了明慧网“第八届网上法会征稿启事”的改头换面术。实际情况是,明慧网再怎么做一增一减的小把戏,都掩饰不了大陆弟子对这种年复一年、旧瓶装新酒所谓“征稿”的厌恶。为了将这一人气渐失的鸡肋式“征稿”持续下去,鼓动和威胁弟子响应“号召”拿起笔,从8月15日到31日,明慧网每天都刊一篇“催稿令”,比如《摆正基点珍惜第八届大陆法会》(8月23日)、《修炼人要正念对待法会》(8月24日)、《大陆同修们都来投稿》(8月27日)、《抓紧向第八届大陆网上法会投稿》(8月26日)、《写心得交流稿尽量一气呵成》(8月29日)、《放下人心抓紧投稿》(8月31日)等。越是催得急,越是自曝其丑。

  如此看来,明慧网再怎么改头换面,只要造假本质不变,必然是瞎子点灯白费蜡。这“第八届大陆弟子法会”征稿注定会跟前七届一样,虎头蛇尾,草草收场。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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