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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缠上身 画皮被撕下

作者:陈景远 · 2012-11-08 来源:凯风网

  近来闻得李洪志于2006年2月至4月间在美国因“驾车未使用安全带”及“不遵从出庭通告”两项罪名受到指控的消息,颇为惊讶。近日重读李“大师”在此案发生前后的两次“讲法”,更感纳闷。

  为何不把自己从案卷上除名、勾销?

  2006年2月25日,也就是李洪志驾车未系安全带违法犯罪的前两天,他在洛杉矶市“法会”上向弟子们重申:“早期我就对你们讲过,我把大法弟子每个人都在地狱里除了名了,常人人人都在那里的名册中有名。大法弟子以前在地狱名册中的名字我都给你们勾销、叫地狱除名,那里面没有你们的名。”照此说来,李洪志连地狱里的事都能摆平,法院的事更应不在话下。

  笔者一朋友曾因在美国高速公路上开车超速受到犯罪指控,法院发出了传票。碰巧的是,到了开庭之日,这个案子的卷宗却被法官的秘书弄丢了,结果我的朋友既没交纳罚金,也没出庭受审,通通免除,一笔勾销。以李“大师”的神通,勾销掉法院卷宗上“Hongzhi Li”的字样应该不费吹灰之力,删除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官方网站上相关记录也应是小菜一碟。如此这般,可免被世人发现,省得他们满世界嚷嚷,让“主佛”颜面尽丧。这样一来,CALVINLUCERO法官还能奈你大师几何?

  为何不鼓动弟子们发正念、讨说法?

  李洪志在2006年洛杉矶市“法会”上说:“有很多学员不重视发正念,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不敏感。不管敏感不敏感,师父叫你做了你就做,它一定起作用,绝不是一个形式!师父绝对不会叫你干没用的事。”“正念强了你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你正念足了师父就能帮你。”既然弟子正念强了什么问题都能解决,还用得着你李洪志帮什么忙?李洪志逻辑一混乱说话就语无伦次,但意思还能明白,即“师父”的“正念”足了弟子们也能帮“师父”。

  既然绝对不会叫弟子干没用的事,既然在2001年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向弟子宣称:“我告诉大家,同时发正念,那五分钟邪恶就在三界之内永远不再存在了”,李洪志为何不号召弟子们向美国新墨西哥州地方法院刑事法庭发发“正念”,煽动弟子上门去讲讲真相,给“师父”讨个说法呢?

  为何要理会人间法律,被常人带动?

  2006年5月28日,即认完罪一个多月之后,一贯把自己打扮成神的李洪志又跑到加拿大“法会”上吹嘘自己“有多少法身,在宇宙中有多大的能力”,而且还以神的口吻说:“人说神什么,神是根本不理会的,你动不了他,他根本就不去感觉你做的事与他有什么关系,根本就不理会,因为你动不了他。神只能控制人心,带动人怎么做,人想带动神怎么可能呢?”

  1996年李洪志在休斯顿“法会”上说过:“神不承认人的法律,神认为是人败坏了以后没有办法了采取的一种手段。”既然如此,你李洪志干嘛还要理会法官开出的传票?为何在未出庭受审罪加一等后,又与法官进行有罪答辩,对所有指控表示认可?为何最后不得不签署认罪书,支付所有罚款并承担诉讼费用?那传票、拘传令与你到底有没有关系?人间的法律到底动不动得了你啊?

  在2006年洛杉矶市“法会”上,李洪志煞有介事地说:“在人这儿那就是麻烦。”目前所知,这是李洪志跑到美国后惹上的三场官司中的第一次。第二次是李洪志于2006年6月15日接到纽约一家庭法院传票,要求他于6月22日就法轮功分子吴红榴离婚案出庭作证。想到前一次不出庭的后果及即将出庭的尴尬,李洪志甚为恐慌,好在法官并没有强求他到庭,让他逃过了此难。第三次是李洪志因2008年1月6日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县境内超速行驶,不日收到了史密斯县地区法院开出的传票。这次李洪志学乖了,既没等法官催促,也没等开庭审理,于2008年2月14日交纳了罚款与诉讼费,了结了此案。

  一个自称不受人间法律管束的“宇宙主佛”,两年之内收到三张法院传票,外加一张拘票,交了两次罚款并承担了诉讼费,令其在世人面前露出假“主佛”、真骗子的嘴脸,令其在信徒中威风扫地、威信大减。在此情况下,李洪志邪教教主的地位还能维持多久?

 

【责任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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