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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镝”与卖国

作者:董华春 · 2011-01-11 来源:凯风网

  《史记·匈奴列传》中记载了一段冒顿(mò dú)单于“鸣镝弑父”的历史。冒顿是头曼单于的长子,为了夺取单于之位,他制造了一支“鸣镝”——射出去之后会发出鸣响的箭,并且下达了这样的命令:“鸣镝所射而不悉射者,斩之。”之后,他开始按照这一规则对手下的骑兵进行了残酷的训练。

  第一次,他将鸣镝射向一头野猪,结果有些人忘记了命令,没有射向鸣镝的指向,被他全部斩杀。

  第二次,他将鸣镝射向自己喜爱的坐骑,又有人犹豫了,结果都丢了小命。

  第三次,他将鸣镝射向自己最宠爱的妃子,这次还有不少人迟疑,他们为此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第四次,他把鸣镝射向了头曼单于的坐骑。大多数骑兵把箭射到了头曼单于的坐骑,少数人在迟疑中成了冒顿的刀下鬼。

  经过这四次的调教,冒顿认为剩下的骑兵已经完全听命于自己了。公元前203年,趁头曼单于外出打猎的时候,冒顿最后一次将鸣镝指向了自己的父亲——头曼单于。经过那么多次的调教,骑兵们全部把手中的箭射向了最高领导,转眼间,头曼单于就被射成了刺猬。冒顿也顺利登上了单于的宝座。

  冒顿作为匈奴历史上一个重要的人物,也算是一代枭雄。他的这个训练方法残酷至极。李洪志当然没法和这样的枭雄人物相比,但是他控制和操纵“弟子”一步步与国家对抗、最后走向卖国的手法却有颇多相似之处。

  第一步,立规矩。李洪志在初期就强调集体“学法”“练功”,这样既能对练功者起到加强心理暗示和洗脑的作用,又能起到监督作用:因为一旦有人思想动摇,立刻就会受到其他痴迷者的集体围攻,使许多人即使感到法轮功有问题也不敢怀疑。这样,李洪志立下的种种规矩就在不知不觉中深入了练功者的内心。

  第二步,围攻《光明日报》社。1996年6月,法轮功组织千余人围攻《光明日报社》。这是李洪志的射出的第一支鸣镝。当时许多练功者不愿参与这种活动。但之后,李洪志抛出了《大曝光》,唆使练功者“护法”,要求弟子“去掉怕心”、“放下生死”,并提出了所谓的“考验心性”说——只有通过考验才能“圆满”。在这之后,法轮功组织制造了一系列围攻报社的事件,许多练习者都开始将参加这些活动看作是“考验”的机会,是走向“圆满”的必经之路。而那些不愿意参加的,则受到了李洪志的严厉指责,称这些人“嘴上说好,实质是在破坏大法”。可以说,这的确是李洪志制造出来的“考验”机会,当然,是“考验”弟子是否效忠于他、是否受他控制的机会。

  第三步,围攻北京电视台。1998年,千余名北京法轮功练习者围攻了北京电视台。这是李洪志射出的第二支鸣镝。围攻报社要说也还算不上什么大事。北京电视台却是有特殊意义的地方:这里是首都,电视台更是一个影响大的机构。可以说,这个“考验”更大。这次事件后,李洪志抛出了“经文”《挖根》,狠狠地批评了那些没有出来的人:“我早就看到有个别人,心不是为了维护大法,而是为了维护人类社会的什么。”并要求弟子们要“从根子上挖掉”“维护人类社会”的观念。随后在一些“讲法”中,李洪志更直截了当地宣称:“能不能从人中走出来,这是能不能圆满的至关重要的一步,必须得走这一步。” 这实际上就是通过威逼利诱的方式,在让练习者在“大法”和“人类社会”之间做出一个选择,使练习者成为他的死忠分子。

  第四步,围攻中南海。1999年4月25日,李洪志在前面一系列的铺垫之后,射出了第三支鸣镝,将矛头直指党和政府,制造了震惊世界的“4·25事件”。这一次,参与的法轮功练习者多达上万人。假如说以前的围攻活动还勉强能解释的过去“不参与政治”,那么,这次绝对没有任何理由能够搪塞。所以,这是李洪志考验弟子是否效忠的最后一招,其意义和射向头曼单于坐骑的鸣镝完全一样。

  这样,通过类似于“鸣镝弑父”方式,由浅入深、由易而难的训练,法轮功练习者一步步彻底被李洪志所控制,但凡“经文”所指,无不毫无顾忌、毫不犹豫的执行,而再也不考虑这些命令的是非对错。所以,在国家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后,李洪志肆无忌惮地抛开了一切遮羞布,明目张胆地暴露出了他的卖国嘴脸,充当起了西方反华势力的急先锋:在一篇篇“经文”中恶毒攻击中国共产党、攻击中国政府,公然攻击中国的卫星,肆无忌惮地和台独、藏独分子勾结,大张旗鼓地破坏奥运会,在中国遭受自然灾害时幸灾乐祸地叫好……而这些受其控制的“大法弟子”,也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李洪志卖国求荣的棋子。

  匈奴冒顿用鸣镝弑父是为了谋夺单于之位,获得无上的权力和地位——不过考虑到那个时代的匈奴还属于蛮夷之地,缺乏礼义廉耻,还能够理解,那么今天李洪志用类似的手法控制弟子,达到其卖国求荣的无耻目的,则完全是一种丧失了基本人性和道德的行为,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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