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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开法轮功“和平”“非暴力”的假面具

作者:金 戈 · 2011-01-13 来源:凯风网

  自从因作恶多端,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李洪志等法轮功高层逃亡国外之后,拼命把自己装扮成一个理性、和平、非暴力的组织,甚至说成是连杀生都禁止的“好人”。一些西方人士因此受到蒙蔽。而实际上,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不仅仅要求信徒那么样,法轮功骨子里究竟是什么货色,就让我们剥开画皮,让它邪恶而又凶残的真实面目曝光在世人面前。

  一、“放下生死”是法轮功衡量信徒修炼层次的重要标准

  每个法轮功信徒的最终目的,就是“圆满”。但要想“圆满”,“去掉执著”则是必要条件之一,而作为教主的李洪志,评判其弟子是否“去掉执著”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早在2000年8月12日发表的《去掉最后的执著》一文中,李洪志明确提出要弟子“放下最后执著”“放下生死”,甚至特意提出放下对“人体的执著”和“人的生命的执著”:“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出来了”“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从而达到更高层生命境界”。2000年12月18日的《北美讲法》中,李洪志再次强调“在生死存亡面前敢于走出来,在最大限度失去中走出来”。这些被法轮功弟子奉若神明的“经文”,无论是从语言文字学,还是逻辑学的角度来分析,其含义都十分明了,就是要其弟子放下生死,敢于舍弃一切,包括人的肉体,为“大法”献身。这不是教唆弟子以极端方式向中国政府发难,又是什么?

  有法轮功弟子辩解说:“放下生死”并不代表一定要“让人去死”啊?但是,别忘了,李洪志曾说过“法有不同的层次,修炼者对法的认识也是自己修到此一层的认识,每个修炼者对法的理解的不同时每个人所在的层次不同”(《精进要旨》)。因此,“不同的层次”对“放下生死”也会有不同的体悟。说“‘放下生死’并不代表‘让人去死’”的大法弟子,要么是“为了掩盖执著,主动地邪悟”,属于“放不下生死”的低层次弟子,要么就是语言文字,逻辑推理水平极差,无法准确理解李洪志的真实意图,这样的弟子,想必层次也高不到哪里去。即使再退一万步,就算“放下生死”不代表让所有的弟子去献身,去死,但自杀的、绝食的、搞爆炸的,肯定是“放下生死”了的,而那些没有自杀,没参加绝食的,其中一定有“放不下生死”的,“相比之下,修的怎么样一目了然”(《精进要旨》)。按照李洪志“连生死都不怕,那么什么事情还能执著呢?”(《2000年纽约讲法》)的说法,法轮功用来衡量信徒是否真正“去掉执著”的最高标准,就是是否能够“放下生死”,舍身“弘法”,为“大法”敢于抛弃包括肉体和生命在内的所有一切。

  二、法轮功怂恿弟子“舍身”走极端,并许诺其得到“圆满”

  法轮功经常组织弟子聚集在在中国大使馆、领事馆门前搞绝食活动,法轮功喉舌明慧网及其属下各家媒体也相应的大肆宣传,并以此鼓励“法轮功信徒声援或直接参加绝食。众所周知,所谓绝食,其实就是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以死抗争,其结果可能是半死不活,奄奄一息,也可能是死亡,这种极端行为同自杀又有什么区别呢?

  对于这些极端行为,李洪志从来就没有表示过反对,反而多次在“经文”中煽动信徒采取极端方式。

  “特别是为大法失去人体的,都是在证实法中体现出来的伟大。”(《2001年加拿大讲法》)

  “什么常人之心都得去呀!有的弟子讲‘怕什么,头掉了身子还在打坐’,相比之下,修的怎么样一目了然。”(《精进要旨》)

  “哪怕真的脱去这张人皮,等待大法修炼者的同样是圆满。”(《大法坚不可摧》)

  “要知道人一但直到了真理和什么存在的意义,为其舍命而不足惜。”(《我的一点感想》)

  “至于说我们的学员遭受痛苦很大,甚至于失去生命,这些事情我以后会跟你们讲。当真象一显,噢,原来是这样。刚才我讲了,一切都有安排。”(《北美讲法》)

  由此,李洪志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他不仅以“体现伟大”来怂恿其信徒为了“大法”敢于“脱去人皮”“失去人体”“失去生命”,还以“头掉了身子还在修炼”来体现修炼的“最高层次”。甚至以“同样是圆满”作为许诺来诱导弟子心甘情愿的“为其舍命而不足惜”。而且,按照李洪志“今天所发生的这些事情,是历史上造就安排好的,每一个环节都没有走偏。”(《北美讲法》)的说法,既然“师父”已经安排了一切,既然“每一个环节都没有走偏”,那么,作为法轮功弟子还不争先恐后,抛弃生命,舍身“护法”,以最快的方式走向“圆满”?

  三、法轮功非但不禁止杀生,还鼓励窒息并铲除“邪恶的常人”

  按照李洪志的那套歪理邪说,法轮功非但不禁止杀生,怂恿信徒“为法舍命”,还以“除魔”“铲除邪恶”等为借口,煽动弟子杀人。

  “家里有了苍蝇、蚊子,我们把它轰出去,安上纱窗布不让它进来。但有时轰不出去,那么打死就打死了。”(《转法轮》)关于杀生的问题,李洪志还说过,“你已经舍此执著了,那么为什么不把怕执著本身也舍掉呢?”为了说明要放下“怕杀生的执著”,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还编造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佛教故事”:释迦摩尼曾为了自己洗澡,让其弟子去打扫爬满虫子的浴缸,当然,好多虫子都被打死了。在《瑞士讲法》中,李洪志讲得更清楚了:“既然能够做到放下情,放下名、利,那么何不把怕杀生的本身也放下?!这不是去掉了最后的执著了吗?”在这里,李洪志把“怕杀生”作为大法弟子必须去掉的执著,这不是鼓励弟子杀生,又是什么?

  为了让弟子心安理得的杀生,李洪志说,“大法在更高境界她是圆融的,法又体现出了在佛那个境界中的道理。我讲了,你们伤害的部分生命将圆满在你们未来的世界里作为众生”(《瑞士讲法》)。而在《大法是圆融的》一文中,李洪志甚至将杀生与“救度”划上了等号:“那些被杀后的生命实质的恶劣处境、痛苦承受与物质的损失,修炼者就要在圆满自己的一切过程中用自己修炼的成果来救度或给其福报。那么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被杀的生命所得到的要比自己在人间得到的,相比之下无法比,那么这就是善解了恶缘”。意思就是说,你杀了他,不但能使他少受在人世间的受苦受难,还能让他得到更多的福报。这样的美事,大法弟子何乐而不为呢?

  可见,按照李洪志的说法,法轮功修到一定的“高层次”,不仅可以杀生,而且应当杀生,因为这样的杀生,或者说是伤害生命,已经完全没有了杀生的概念,实质上等同于“救度”或“救生”了。

  那么,李洪志要求弟子去掉“怕杀生的执著”,到底是要杀什么呢?再请看李洪志的说辞。

  “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从目前邪恶的表现来看,它们已经人性全无,就不能再容忍其邪恶对法的迫害。除尽邪恶是为了正法,而不是个人修炼问题。”(《忍无可忍》)

  “如果邪恶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怎么样去对待它,这不是个人修炼问题,这是捍卫宇宙的法,必要时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能力清除”(《加拿大讲法》)

  可见,为了“正法”或“捍卫宇宙的法”,对那些“人性全无”的邪恶是可以采取“不同层次”的“不同能力”或“各种方式”予以铲除和消灭的。这里的“不同能力”当然包括人的肉体的能力;“各种方式”当然包括火烧水淹、刀劈斧砍等方式;按此说法,杀人不叫杀人,破坏不叫破坏,那叫“铲除邪恶”!而且,法轮功再也不把人当人看了,“因为它人的东西什么都没有了,这张皮完全被邪恶生命支撑着。”(《北美讲法》)

  真是因为如此,那些笃信“放下生死你就是神,放不下生死你就是人”,一心想着尽快“圆满”的大法弟子,受其唆使,终于走向了最后的疯狂。王进东、刘葆荣、郝惠君天安门自焚案、抚顺窦振洋、王洪军企图颠覆列车案、秦皇岛李海丰天安门爆炸案,还有那些为了“圆满”自杀以求升天的,为了“除魔”不惜杀人,甚至杀害亲人的,都成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牺牲品。

  综上所言,法轮功非但不是什么“理性”“和平”“非暴力”的组织,实际上还一直以“圆满”为诱饵,不断要求弟子“发自你自己放下生死那个心走出来”,放下对“人的生命的执著”,以命相搏,向政府发难,期望搞出点命案、血案,引起轰动,为西方反华势力杯葛中国制造口实,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也得以提升自己的利用价值,向主子邀功求赏,以求苟延残喘。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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