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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迹”实为李洪志的骗世之举

作者:曹 鎏 叶政言 · 2010-03-25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一向对“神迹”甚为推崇,甚至在明慧网、大纪元等喉舌媒体上开辟专栏予以大肆宣扬,鼓吹法轮大法的威力显圣,实则全是李洪志一干人等的凭臆杜撰,根本就是查无此事。神迹文章不仅编造的事例 “神乎其神”,行文更是“无法无天”。

  这不得不让人想起历史上的一个人物——笛卡尔,因为他曾经断言,精神心灵与物质身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似乎是不可能的,并试图用松果腺(pineal gland)和“动物精神”来克服这个困难,最终他承认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法轮功制造“神迹”的遭遇和笛卡尔失败的断言何其相似:如果一旦断然放弃形而上的奇迹(deus ex machina)祈求,就无法回答经验事物和非经验事物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因此,从法轮功种种“神迹”的崇拜不难看出,李洪志一方面否定物理世界的客观存在,以精神外化的“神迹”掩盖心灵与物质的区别性;另一方面又编织出形而上的神学光环,使无数潜心习练的大法弟子陷入了彻底的唯心论和现象论。

  作为人类世界来讲,存在着不能认识的神秘事物本身就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这是因为我们人类自身认知局限所造成,这也是人类发展史中一个非常正常的现象。

  而李洪志和法轮功却刻意利用这种人类自身认知局限,制造出精神外化的“神迹”,用来神话那些“神秘事物”。但这种神秘事物绝对不同于我们探索之外的一无所知的事物,或者我们有限的心灵暂时无法认知的事物,而是完全由李洪志亲手创造的。

  当然这种“神迹”的创造需要三个条件:一是普遍的惩罚,二是驯顺的肉体,三是严厉的制度。这三个条件就是李洪志和法轮功用来指使和蒙蔽广大习练者的法宝,让他们不得、不敢产生怀疑。

  实际上,从信徒的“自焚”到“转法轮”以消灭一切业障,就是普遍的惩罚。这种惩罚建立在信徒对神灵的敬畏和自身的愚昧上,而李洪志利用各种道听途说的教义和人们对生老病死的迷惘,轻易地实现了这种惩罚。

  那么信徒的肉体是如何被驯顺的呢?这就需要严厉的制度来进行保障,需要从对人的空间分配入手。而李洪志恰恰就运用了这一点。

  法轮功信徒一旦按照李洪志“练功必须学法”的要求去做,就会不自觉的进入李洪志预先设下的法轮功圈子中去,这个圈子相对来说就是“封闭”的。虽然“封闭”原则在规训机制中不是永恒的,可以表现为广义空间的视觉幻象。如法轮功信徒远在千里之外便感受到了李洪志的“法身”,这就完全是一种精神的错觉。同时,这种“封闭”在法轮功的组织体系中仍是不可缺的,当李洪志通过讲法等手段建立起法轮功的围场时,又具有了实用功能的等级意义,因为这样更能控制信徒的肉体。

  法轮功首先割裂了人的自身与社区的关系,使信徒陷入无形的监狱,其次又妄图逃脱国家权力的监视,既而以各种私人化和公众化的自戕自残来强制实现制度的惩罚。

  法轮功所谓的“神迹”只不过是通过把心和身看作本体论上不同类型的事物的这种决定(decision)而被创造出来的。在法轮功的世界里,满足于人为的神秘事物,代表了一种反理性的心境,也是李洪志赖以控制大法弟子的一个有效法宝,并通过“报应”等手段予以施威。当信徒面对这种“神秘事物”时,反理性的东西就会问:我是否误解了心的本质,或身的本质,或者二者的本质都被误解了,因而陷入形而上的怪圈,也就是李洪志时常要求的“向内找”了。因此,一出问题,李洪志就要求大法弟子要“向内找”,借此来含混和扼杀大法弟子的理性思维。

  综上所述,法轮功所编撰的“神迹”只不过是李洪志故弄玄虚借以迷惑大法弟子的一个低劣手段,不过是一种机械的世界观而已,绝非“宇宙主佛”确有法力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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