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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迫害”的难处

作者:水 心 · 2012-08-13 来源:凯风网

  高唱“迫害经”是法轮功组织惯用的伎俩,自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以来,法轮功组织一直以受害者自居,攻击中国政府对其进行“迫害”,以此博取国际社会的同情。“大法”师徒言之凿凿,但笔者却不以为然,因为中国政府要想对“大法”进行“迫害”,有着不少的难处:

  “搞迫害”难,难在区区“常人”政府如何“迫害”众神?所谓“迫害”自然是由强者加之于弱者,所以中国政府要进行“迫害”的前提,就是自身力量要强于“大法”。可如此一说,“大法”弟子们就要笑了:从身份上说,中国政府不过由区区“垃圾常人”组成,而弟子们则是“走在神路上”的“众神”,“神”怎会弱于“常人”?从力量上说,“常人”“连细菌都不如”,而弟子有无数的“威德”,又怎会斗不过“常人”?中国政府如果想要“迫害”“大法”,岂不是以卵击石、不自量力吗?更何况还有“师父”无处不在的“法身”,弟子们“金刚排山”的“正念”,谁又能伤得了“大法弟子”分毫呢?

  “搞迫害”难,难在“被害者”都说不清“迫害”,怎么“迫害”?从现在的法轮功媒体来看,“大法”师徒一口咬定中国政府对其进行了“迫害”,可如果细究一下李洪志早期的言论,我们却又发现了这样的说法:“不知道你们是道听途说来的,还是怎么听说来的,说政府对他们要如何如何,其实什么也没有做,这一点我非常清楚。”(《李洪志大师悉尼会见中文媒体》)“大法”还是那个“大法”,中国政府还是那个政府,可说法却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莫非真的是“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而这也让“迫害”“嫌疑人”——中国政府十分迷茫,“迫害”这件事到底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呢?

  “搞迫害”难,难在“受害者”都“不承认”,怎么“迫害”?李洪志有一个可笑的“不承认”之说,说什么“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不承认旧势力的迫害”,这个说法的产生,实际上是对违法弟子受到法律制裁而“师父”却束手无策的一种狡辩,这个说法多少有些阿Q精神胜利法的意味。而在“不承认”之余,也给中国政府出了一个难题:连法轮功这个“受害者”都不承认存在“迫害”这个东东,那么中国政府还去“迫害”个甚?

  “搞迫害”难,难在国际社会都不承认所谓“迫害”,何来“迫害”?法轮功组织攻击中国政府对其进行“迫害”,说到底不过是因为中国政府对其进行的依法取缔。可对于邪教组织,世界各国又有哪一个是姑息纵容的呢?在澳洲,联邦和各省都成立了法律顾问委员会,将邪教伤害列为刑事犯罪;在美国,科学教派正接受调查;在德国,政府一直在不遗余力的取缔邪教......依法取缔邪教已是世界各国的共识,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在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过程中的义举,取缔邪教从来都不是什么所谓“迫害”,中国政府又何来“迫害”呢?

  可见,要想让“迫害”之说成立实在是十分困难。再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崛起中的中国正经历着千年未有的大变革,有更多更重要的问题要解决,对于法轮功邪教这个疥癣之疾,没有心思,更没有必要对其进行“迫害”,“迫害”之说不过是法轮功组织的自作多情罢了。

  不过,提起迫害,我们不妨对这个词来进行一下探究:迫害,指任何人或团体在某社群中所受到的严重不公平对待,包括严重的歧视、不公正的法律、社会规范,以及暴力等。从这个概念出发,李洪志似乎应该对这些疑问做个解释:

  有太多的弟子因为“消业说”而拒医拒药,以至命丧黄泉,这算不算迫害?有太多的弟子因为“除魔说”而伤人害命,最后挥刀自戕,这算不算迫害?有太多弟子因为“威德说”而被“协调人”和“同修”骗得倾家荡产、身无分文,这算不算迫害?有太多弟子为了推“神韵”而飘零国外、流离失所,这算不算迫害?

  还有太多的弟子为了帮助“师父”修建宫殿充当奴隶、跌落惨死,这算不算迫害?

  如果连这些都不算“迫害”的话,那还有什么是“迫害”呢?

  对于“大法弟子”而言,“迫害”的确是存在的,但迫害者不是中国政府,恰恰是整日口称“慈悲”的“宇宙主佛”!所谓中国政府“迫害”不过是一种“莫须有”的嫁祸,李洪志对弟子的“迫害”才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中国有一句古话说得好:“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李洪志对弟子的迫害不正是一种“自作孽”吗?如此疯狂的举动早注定了“大法”的自我崩溃,又何须中国政府来“迫害”呢?

 

【责任编辑:仲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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