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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操控媒体自食恶果

作者:陌 路 · 2010-01-12 来源:凯风网
  十几年来,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在境外建立了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众多媒体,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邪教宣传体系。李洪志控制并利用这些媒体进行各种宣传活动,达到其反宣煽动、诬蔑造谣、精神控制等诸多目的。然而,李洪志在操控媒体中却自食其果。

   一、在李洪志眼中,新闻宣传就是为了蒙蔽人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所有新闻从业者的天职。但李洪志先生却对新闻宣传有着“独到”的观点:“人的思维其实比较简单,很多人他就相信媒体讲的,多数人平时信息来源也都是从媒体上得到的,那么这种信息工具对于你们救度世人和证实法是很有利的,实际上在讲清真相中真的是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在大纪元会议上的讲法》)“我这里说的意思就是告诉大家,宣传这个东西它是能够带动人的,它是能够起到人对信息依赖时产生的作用。有些人就是不加分析,人家说什么他就相信什么。”(《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人的思想有一个弱点,大家在长期讲真相中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就是先入为主。(笑)一个什么认识他接受了,人就会用这个认识来衡量其后者。”(《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由此可以看出李洪志认为人的思想比较简单,容易相信媒体,容易先入为主,所以要利用人们对媒体的依赖,对信息真伪缺乏辨别能力的弱点,完全可以用宣传来“带动人”。只要宣传到位,完全可以形成有利于法轮功的社会舆论环境,并以此去“衡量后者”,让世人以法轮功的标准去看待其他事物。总之,李洪志企图造成一个法轮功“一言堂”的社会环境,以巩固其对信徒的精神控制,加强法轮功的欺骗性,进一步蒙蔽世人。

   二、李洪志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给法轮功媒体立下“戒规”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必然有什么样的行为方式。李洪志蔑视新闻规律、企图操控舆论的思想反映在行为上就是其对法轮功媒体指手画脚,甚至公开要求法轮功媒体篡改客观事实,进行虚假报道。他给法轮功媒体立下了三条戒规:

   戒之一:观点“不对”的不予报道

  “至于把关,作为媒体是应该把好关,特别是明慧。你们都是修炼人,知道哪一些该报道不该报道。观点不对,或者是有一些认识不足的,这些文章上网会给新学员带来影响,特别是象明慧网这样的网站。”(《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

  所谓的“观点不对”说白了就是对法轮功说“不”的、对法轮功不利的言论和事件;而“对新学员带来影响”则是指一些不利于法轮功的言论容易造成新入教的弟子思想混乱,对这些李洪志都明确不予报道。

   戒之二:反对法轮功的不给镜头

  《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中,有法轮功弟子请示李洪志对反对法轮功的人给不给镜头。李洪志明确说:“说这个人已经坏透了,由于他,造成很多众生可能将来会被淘汰了、没有机缘了,那你们就不给他镜头,这个你们自己来把握看吧。”

  谁反对法轮功就不给谁镜头,这样一来法轮功媒体中自然就看不到真实的信息和完全的场面,也听不到不同的声音,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成了信徒唯一的信息来源,信徒的思想自然就是死水一潭,精神控制之强可见一斑。

   戒之三:对中共有利的要修改后报道

  有弟子请示李洪志是否可以“按照常人的媒体报道”中共,李洪志直接予以否定:“那是要注意。具体情况你们还得自己衡量。常人媒体的报道有为X党涂脂抹粉的就要修改一下。”(《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这是李洪志给法轮功媒体定的第三条戒规,作用是防止法轮功媒体中出现有利于中共的言论。常人媒体中对中共的客观正面报道要进行“修改”后再报,这个“修改”言下之意就是直接篡改新闻事实,正面报道要从负面来说。目的是在信徒中制造中共的“丑恶”形象,同时在国际上给中共抹黑,使弟子长期对中共形成误解和不满,制造敌对情绪。

   三、李洪志操控新闻宣传,只能是自食恶果

  客观性、真实性是新闻报道的生命,李洪志给媒体立戒规,对新闻报道规律的肆意践踏,直接导致了法轮功媒体“失真”、“失信”、“失心”的恶果。

  “失真”就是法轮功媒体报道不讲真实性。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最近的一次是2009年4月1日,《世界日报》刊发专访中关村驻多伦多主任李立维的文章《中关村驻多主任李立维:留学生优势渐缩,回国越早越好》。4月3日,法轮功网站“希望之声”、“看中国”、“人间净土”等,擅自转载此文,并将新闻标题随意篡改为《世界日报:中国政府号召留学生争做商业间谍》,进行恶意炒作。李立维怒斥法轮功网站有意混淆视听:“手段卑劣下流,完全与一个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相违背。”《世界日报》也提出了严正抗议。迫于诉讼压力,“希望之声”发布“更正声明”,“看中国”只好删除了篡改的报导。

  法轮功弟子也不得不承认:“作为记者需要报道准确,但有时候我们为了讲真相把事情说大了。”(《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为了所谓的“讲真相”,法轮功媒体不顾事实,歪曲报道,把事情说大了,这就是所谓的“讲真相”。

  “失信”就是法轮功媒体失去社会信用。法轮功媒体的失真报道常常引来世人的反对,引发信用危机。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法轮功媒体炒作的所谓“苏家屯活摘事件”,经美国驻华使领馆和凤凰卫视等机构实地调查,发现所谓的“器官活摘”纯属捏造。此事件不但给世人留下笑柄,更让法轮功媒体的信用降到了最低点。

  “失心”就是法轮功媒体失去人心。报道没有真实性,失去社会信用,必定导致媒体大失人心。表现在:一是法轮功媒体用户量长期低迷,无人问津。“新唐人从去年九月份在多伦多落地,到现在大半年过去了,我们的用户量达不到”,“但是在推广订阅的过程中,发现社区对新唐人的认可成度还很有限”;(《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二是大法弟子对法轮功媒体失去信念,有弟子在法会上反映“明慧工作难以施展和协调”,甚至有的弟子直接说:“都什么时候了还做明慧……”(《在明慧网10周年法会上的讲法》)言下之意是明慧网这种媒体活已经不值得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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