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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畸形的婚恋观

作者:鱼 柳 · 2009-11-06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曾这样“教导”弟子:“不去掉情、欲,不放下常人心是修炼不好的,你必须在常人中把各种不好的思想全部去掉,你才能提高上来。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转法轮》)“弟子中有些年轻人我希望你们还是要成家立业的。假如将来人类社会都来学大法,都不成家了,这个人类社会就完结了,没有了,这可不行。而且年轻人还要给未来的人留后代的,你们还要为未来的新人类留下修炼的方式呢。不过,你是一个修炼的弟子,修炼大法就是要看淡名利情的。”(《二零零九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仅是客观现实,社会传统,也是父母长辈的愿望之一。生存在现实社会中的单身大法弟子也会感受到来自社会、家庭的压力,因而也有择偶成家的迫切需求。按照李洪志的“法理”,弟子们既要结婚生子,又要“去情断欲”,那么弟子们是如何处理这个两难问题的呢?带着这个疑问,打开明慧网检索查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一桩桩闻所未闻的“法轮婚恋”事例令人大跌眼镜,被李洪志愚弄得晕头转向的大法弟子“悟”出的各式各样的婚恋观着实“别出心裁”。在此,笔者将弟子的观点一一罗列,剖析邪教之邪性所在。

   第一,“现代社会的男女朋友关系是一种变异的关系”

  在李洪志“去情”说的摧残下,弟子的恋爱观严重扭曲。他们认为,恋爱会放纵男女之情,“造恶业”,所以青年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则属于一种“变异”行为。故而,弟子应当避免恋爱过程。

  请看以下例证:

  “作为大法弟子,虽然都不会认可变异社会男女相处那种放任情欲的行为,但仍可能在潜意识中认可变异社会的这种关系,认为‘我们是男女朋友,所以可以比一般的朋友亲近一些’,这种想法已经在无意中承认那种变异的东西,可能无意中会放任自己没修去的情或色的因素。”(《现代社会的男女朋友关系是一种变异的关系》)

  “末法时期的当今社会,人类对婚姻问题的处理走向了变异,把婚姻问题中的‘缘分为主’变异为‘情为主’,直接表现为把‘介绍婚姻’变为‘自由恋爱’,把是否有爱情作为维持婚姻的唯一纽带,直接导致了现代社会婚姻的不稳定。这也使常人在变异中无知地给自己造下巨大的恶业。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婚姻是神圣的,具体讲,就是要走正,就是要随缘,而不是随情(男女之情)或其他的因素。”(《与年轻大法弟子谈婚姻问题》)

   第二,“出于对肮脏的排斥而排斥男女之事”

  李洪志鼓吹神与人是不能做那种事的,修炼人要保持心理和生理上的“纯净”。弟子们深受李洪志“断欲”“法理”的毒害,性心理发生了严重变异。有的弟子不由自主地排斥男女之事;有的弟子感到夫妻生活无比肮脏;有的弟子根本无法接受婚姻,上演了一出出自我摧残人性的悲剧。

  请看以下例证:

  “我本来就对男女之事觉的十分的肮脏,因此这种念头一出来就让自己恶心,而不自觉的去排斥它。我出于对肮脏的排斥而排斥男女之事。”(《深挖色欲》)

  “在色欲问题上犯了大错以后,我总是梦见自己在粪坑的大粪里泡着,或是在厕所里打地铺,或是在厕所的粪坑里放满洗澡水在里面泡澡,可见这是一件多么肮脏的行为。”(《开天目者所见在色欲上犯错的可怕》)

  “记得有一次发生过那种事之后,在睡梦中梦到:我和丈夫做那种事时,在我身边排着一长队的人等着和我做同样的事情,这其中有我的朋友、同事、儿女、父母,当时那种尴尬真是无言以表。有时,我会看到满天的眼睛在盯着我,我很明白,是师尊一再点我马上断掉夫妻之事。”(《谈正法最后时期大法弟子的断欲》)

  “以前小不懂事,不知道男女结婚是怎么回事,后来知道了,这就接受不了了,怎么说呢,想都不愿想,不说是恶心吧,肮脏、龌龊,反正是绝对接受不了,所以我就决定不找对像了。但是父母不同意,问题是哪能那么巧也找个象我这种状态的(就象同修讲的大迦叶和他媳妇的修炼故事,只做名义夫妻)。”(《一个青年同修的心里话》)

  贯彻如此另类的性观念,夫妻双方皆为大法弟子的尚且难挨,更别说配偶的一方是正常人的了。因而,大法弟子排斥与“常人”成家,主张寻找“同修”结婚,以维持无性婚姻:“在夫妻生活方面,虽然是新婚,我们是不过的,不是强为,而是想不起来。那换成常人,你说你不过夫妻生活,那不得打翻天了吗?”(《神与人能否谈婚》)

  第三,“把修炼永远放在第一位上是婚姻一个非常纯正的基点”

  婚姻是一对有情人浇灌恋情之花而结出的果实,感情和谐、生活幸福是维系正常人婚姻关系的重要基点。相比而言,大法弟子的婚姻基点与正常人有天壤之别。正常人与正常人谈对象谈的是情,追求的是婚后的家庭幸福;大法弟子与正常人处对象只谈“法”不动情,成家的目的是“修炼圆满”。而且,在相处的过程中,弟子若是不小心有了“漏”,对“常人”生了情,以后也要“修”去。婚恋观念上存在如此大的差异,弟子相亲成功的概率会有多少,可想而知。有的弟子被对象放弃;有的弟子为了“修炼”抛弃了“常人”女友;有的弟子偏离了“修炼”基点,对“常人”动了情,深感惶恐不已。

  请看以下例证:

  “关于婚姻基点的问题。我觉得首先我们要有一个非常纯正的基点,要把修炼永远放在第一位上,结婚要更有利于两个人的修炼,两个人在一起要能够互相帮助、互相促進,能把三件事做的更好。”(《再谈年轻大法弟子的婚姻问题》)

  “给我介绍对象我有两个条件:第一、对大法有个正确的态度;第二、不是邪党成员。以前经人介绍两人见面后,我就在谈话中渐渐谈大法的真相。当然有的人听出我是学法轮功的就提出分手,也有的说家人父母可能不同意,提出分手。”(《严肃的对待婚姻》)

  “大法弟子是人,是修炼的人,作为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社会状态修炼的大法弟子也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只是修炼人要在此过程中放淡对色、欲、情的执著。”(《与年轻大法弟子谈婚姻问题》)

  “记得在2001年我处了一个常人对象,当我们并肩坐在一起,看着湖水及树林时,我心里急,想回家看书,而他却想谈情说爱,亲热,这是我不喜欢和认为不应该的事,那时心里真是不好受。当我在家里看书时,他也干扰。当时感觉我们虽然身体距离近,但心灵的距离是很难拉近的,我是一心想让自己思想更加纯净,而他是一心想更私利,甚至希望我能帮他并且理解他、同情他。后来我们不再见面了。”(《我对交往和婚姻的看法》)

  “曾经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常人女朋友,那份温柔,差一点使我陷入情中不可自拔。我担心她干扰我做三件事怎么办?最后我和她分手了。虽然我们没有最终走入婚姻,已经使我感受到了干扰。完全平静下来之后,我越发感觉到选择分手是正确的。我们作为弟子是放弃名、利、情,做的是救度众生、助师正法的神圣的事;她作为常人追求的是名、利、情,追求的是过常人的安逸、舒适的日子,完全是相反的,结合不到一起的。”(《对老弟子婚姻的一点认识》)

  上述事实说明,婚姻观念上的分歧是大法弟子与“常人”对象频频分手的根本原因。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一个是走在神路上的“半仙”,一个是普普通通的人,“半仙”不甘心人耽误自己成“神”,人无法忍受“神”的不食人间烟火。“神”与人怎么可能搭伙过日子呢?

   第四,“结婚是为了不给以后证实大法形成障碍”

  记得电视剧《笑傲江湖》有这样一个情节,华山派弟子林平之自残身体修炼邪派武功《辟邪剑谱》,为了掩盖自己已非男儿身的真相,利用与小师妹岳灵珊成婚的方式来掩人耳目。同样,为了修炼邪教法轮功,给法轮功“正名”,掩盖“大法弟子实为人间异类”的真相,实施了相同的伎俩。

  请看有关例证:

  “我现30岁,根本就不想谈对象、结婚。以为由于我修炼没有人愿意和我生活在一起。我自己反省了一下,认为自己以前不找对象说自己年纪小,但现在如再拖下去,可能将造成不良影响,给以后证实大法形成障碍。后来我认真应对别人给我介绍对象,最多时一星期见三个。在这其中有一个女孩子表示对我的理解,并表示不反对。这也是基本符合我当时找对象的几乎唯一标准了,我们很快确立了恋人的关系。”(《总结教训清除情魔》)

  “我们有些人最好还是成家,因为我们今天所走的路是给未来人留下的,要维护人类社会这层法。虽然结不结婚是个人的选择,但本着为大法本身着想,也决不能给人留下‘炼法轮功的人不能成家’的印象。”(《处理个人问题的一点感想》作者切磋)

  上述这种欲盖弥彰的做法一旦成行,倒是给法轮功“正了名”,却会害惨无辜的正常人。按照李洪志的“法理”,这些结婚的弟子都要“去情断欲”方能“圆满”,那么弟子的“常人”配偶,最终要被大法弟子完全抛弃,独自承受无情无欲、名存实亡婚姻的痛苦,沦为邪教的牺牲品。

  在笔者看来,这些大法弟子在阐述自己对婚姻情感荒诞不经、匪夷所思的认识的同时,也在倾诉着李洪志对他们本人及其恋人、配偶从精神到肉体上的无情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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