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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荒唐的“发正念”闹剧

作者:陈 音 · 2009-11-16 来源:凯风网
  “发正念”是李洪志要求法轮功弟子们现在要做好的“三件事”之一。在我们正常人看来,法轮功“发正念”就像是巫婆神汉一类的把戏。但是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的诱骗下,偏偏干出了在正常人看来十分荒唐的事情。

  2009年3月27日,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法院开庭审理了几名法轮功痴迷者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案件。就在开庭后的几分钟,法院大门外来了7名神色异常的中老年妇女。她们盘腿、打坐在法院门口,嘴里念念有词,引来路人的围观。正在巡逻的民警见状上前盘问,原来这是一伙法轮功痴迷者。她们得知今天法院公开审理她们“同修们”的犯罪案件,企图“发正念”阻止法院的审判,好“救走”她们的“同修”。为首的是原法轮功城固县辅导站的负责人熊纪玉,她一看民警盘问赶紧乘乱溜了。一场荒唐的闹剧就这样刚刚开始就草草收场了。

  作为一名反邪教志愿者,笔者今年9月有机会见到了这一事件当事人之一的杨中秀。今年56岁的杨中秀,女,文盲,原籍四川,后来嫁到陕西省城固县博望镇三村七组。当问到她为啥要参与“发正念”时,杨忠秀羞愧的说:“我是大字识不了几个的农民,开始练法轮功也就是听说能治病才练的。后来国家取缔了法轮功,我就在家偷偷练。在发生事情的前几天,熊纪玉打电话让我和她3月27日到南郑县去会功,说这样病会好的快一点。我不知道是干这事。”

  当我问她当时到法院门口“发正念”害怕不害怕时,她不好意思的说:“说实话,咋能不害怕。但是熊纪玉告诉我们有师父的法身保护不会有啥事的,我当时也就信了。没想到这根本就是骗人的,警察一来,她(熊纪玉)第一个跑了,留下我们傻傻的坐在那。啥师父的法身嘛,根本就没出现。‘发正念’更是骗人,别说救‘同修’了,连我们这几个人也都搭上了!”

  当我问及杨中秀学习以后的感受后,她不好意思的说:“我是吃了没文化的亏,不了解法轮功是骗人的。这次通过好心人的教育,我知道了法轮功是个骗人的邪教。我以后再也不糊里糊涂上当了。我们参与这事的几个人,回家后儿女们都埋怨我们让他们丢人了。这件事让我们都后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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