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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败诉戳穿了“宇宙主佛”的谎言

作者:梦 溪 · 2009-11-20 来源:凯风网
  Broadband电视新闻网11月17日报道,法国巴黎商业法庭,驳回了新唐人电视台对欧洲通讯卫星公司(Eutelsat Communications,简称欧卫)的指控。

  原来2008年6月16日和17日夜间,欧卫W5卫星发生故障,卫星上太阳能电池板的问题导致24个转发器被迫关闭,其中包括新唐人节目所在的转发器。事发后,“宇宙主佛”掌控下的法轮功媒体新唐人电视台,指责“欧卫”受了中共的影响,并以“对其进行歧视性关闭”为借口进行指控,结果败诉。

  这则消息,我觉得有些看头:

   一、宇宙主佛为何不提早预知?

  李洪志曾多次自称是比释迦牟尼还要高很多倍的“宇宙主佛”,有“搬运、定物、隐身、思维控制、预知未来”的功能,有“无数无处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法身”,甚至在1996年8 月3日《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中又明确表示:“当一个修炼的人将要遇到麻烦事的时候,我的法身给你把这些东西化开,不让出现,也会点化你”。

  可是,当欧卫W5卫星发生故障,特别是法轮功媒体新唐人节目所在的转发器发生问题时,主佛怎么不提前预知而是默不作声,即使不提前预知,也应该在事故发生的时候,显现神威。

  事实上,主佛不但没发神威,而是容忍新唐人电视台节目所在的转发器跟其他“常人”媒体一样被关闭。

   二、“大法弟子的神迹”哪里去了?

  李洪志及其大法弟子“创造”了大量神迹故事,如明慧网2008年4月17日发表的《电脑复活了》说:“我请师尊加持,一只手按着下方,一只手张开,轻轻的擦拭着屏幕,心里不断的发着正念,就看着它亮了,‘请输入密码’……开了,一切正常,电脑复活了”。再如题为《车奇迹般的起动了》中是这样讲述“法轮功”的修车经历的:“2004年12月下旬,辽宁省凌源市两名男青年开着车,去建平拉货,当车行驶到凌源至建平交界处牛河梁时,车突然灭火了。两青年急忙下车察看,半天也打不着火,两位青年急得不知所措。其中一个青年急中生智,连喊三声: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声音刚落,车奇迹般的起动了。”

  别说师父李洪志能把“蛇仙”的腿给化掉,就说其徒弟大法弟子,也是各个神通广大的,对于解决欧卫太阳能电池板的问题,那是雕虫小技,而为什么大法弟子没有向“常人”显一下能耐。笔者更是不解,还是大法弟子自己解释的理由充分。

  2008年11月6日明慧网刊登了《在技术方面证实大法的超常》的文章中说,“我是一名搞技术的同修,经常接触到一些资料点上的同修,在接触的过程中,发现很多的设备故障其实不是设备本身的问题,而是我们同修本身的问题”。该文作者还引用了他的同修在明慧网文章《先修自己后修机器》说,“我们在遇到此类问题时首先查找一下我们自己出了什么问题,再观察设备。设备的状态就是我们自身状态的反映,我们自身的状态好,设备一般情况下都非常听话,因为它们不是一般的生命,它们是我们的法器,是超常的”。

  由此看来,新唐人媒体之所以出问题,原因在于新唐人的大法弟子们,而新唐人不但没找自身的原因,反而指责欧卫,看来巴黎商业法庭比“宇宙主佛”慈悲。

   三、“法轮大法”为何敌不过“常人法律”?

  19996年4月26日,李洪志在《修炼与工作》中声称:“宇宙大法(佛法)从最高到最低一层是贯通的、完整的,要知道常人社会也是一层法的构成啊!……常人社会也是佛法在最低一层的体现,也是佛法在这一层中生命与物质的存在形式。”也就是说“法轮大法”是至高无上的,人间法律只是“法轮大法”最低一层。不仅如此,李洪志还说过,人是从高层掉下来的垃圾,“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包括制定法律的人在内。人在不断地封闭自己,封闭来封闭去最后把人封闭得没有一点出路。这个法律定的太多了,人都像动物一样被管着,没有出路了,谁也就想不出办法了。”也就是说人类的法律像个动物的笼子制约人。 由此看来,对于“垃圾常人”指定的法律,“宇宙主佛”是不屑一顾的。

  新唐人却违背“主佛”意志,看来真是胆大妄为。如果“主佛”不知情,新唐人指控欧卫还可理解,但是李洪志说过,他有无数法身,并且什么都知道,什么都能做。看来新唐人指控是李洪志许诺的,因为即使主佛肉身忙碌,他的法身肯定知道。也就是说主佛依靠“常人”法律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

  而吹嘘“谁能动了我就能动了宇宙”的李洪志,没想到人间法律是主持正义、扬善抑恶的。结果以“主佛”为首的新唐人受到了法律的正义裁判,看来,在正义面前“宇宙主佛”的谎言什么作用也不起。而在境外,法轮功组织因触犯各国法律被制裁的事件已屡见不鲜。

  如2006年11月30日,两名新加坡法轮功信徒黄才华和余文忠被当地法庭判定“骚扰”罪成立,分别课以1500新元和1000新元罚款。黄、余二人拒不交纳罚金,结果,黄才华被立即送到樟宜女子监狱坐牢半月,余文忠则被关进女皇镇监狱服刑10天。

  2007年,俄罗斯连续两次将3名“法轮功”人员遣送回中国。从2006年起,俄罗斯内务部即拒绝给中国法轮功人员办理居住签证,并命令这些学员离开俄罗斯。

  雅加达环球报(Jakarta Globe)2009年4月16日报道,印尼国家行政法院驳回廖内群岛省巴旦岛法轮功Era Baru广播电台对交通与信息技术部的诉讼。

  加拿大温哥华在线资讯网站Straight.com2009年5月10日报道,对法轮功练习者自2001年起在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馆外示威驻扎一案,加拿大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Sunni Stromberg-Stein判决法轮功示威者支付温哥华市政府诉讼费用。

  ……

  多行不义必自毙。法轮功借助人间法律替自己出气,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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