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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与“悟”的合谋

作者:田 明 · 2012-06-13 来源:凯风网

  “淫”,指非正当、非正常的性活动;“悟”,指的是一种思维活动及过程,两者貌似没有多少关系。但是,频频出现的法轮功淫乱事件又让两者扯上了关系,尤其是6月4日凯风网刊文《一册法轮功的“双修”淫乱图》,再曝法轮功人员“集体淫乱”之事。在“教主”李洪志的暗示下,当事人有的因“淫”而“悟”,有的因“悟”而“淫”,有的边“淫”边“悟”,上演了一出“淫”与“悟”合谋的闹剧。笔者围绕法轮功“淫事”的暗示者与参与者,试做角色与思维轨迹分析,澄清其来龙去脉。

  暗示者——勾起“淫心”,诱导“邪悟”

  暗示者,当然是“师父”李洪志了。性,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李洪志拿“性”说事,极尽引诱之能事,不光吸引弟子眼球,更勾起一些练习者的欲望和“淫心”,让人想入非非,然后将“性事”与“修炼”挂钩,弟子们为了早日“圆满”,也顾不得那么多了,道德、法律、人伦通通被当作“常人观念”去掉,导致“邪悟”频生,“淫事”频发。

  翻开“转法轮”到“男女双修”章节,不难发现“男女双修”、“一个男体抱着一个女体”、“抱着一个一丝不挂的女人”、“抱着一个女体,也是一丝不挂的”、“目地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地”等,大量夺目刺耳的“性描写”,“三级小说”的味道比较浓厚。读罢,虽自认为神但仍然是人的男女弟子自然会本能地“浮想联翩”,“热血沸腾”地去“悟”。

  虽然李洪志强调,“如果采用男女双修的方法修炼,如果掌握不好,就会入魔,就成了邪法。”“因为心性有限,在常人境界中欲望的心没去,色心没去,心性的尺度在那里了,保证一用就是邪的。”“特别是我们法轮大法这一法门,没有男女双修,也不讲这个。”可是,在本能的作用下,频繁出现的淫乱事实足以证明,被勾起的“淫欲”能那么好控制吗?李洪志的要求纯属白搭,仅仅是一种故作姿态的表白,便于出事以后推卸自己责任的伏笔而已!

  李洪志深知弟子们并不是什么神,不可能有多高的心性,根本不可能把握住自己,一方面大讲特讲什么是“男女双修”、如何“男女双修”,绘声绘色地描述“男女双修”的场景,实际上就是赤裸裸的引诱,激活练习者长久“去情”、“去执著心”导致的性压抑,勾起欲望,然后提出“男女双修”是一种提高“层次”快速“圆满”的好办法,实际上是从生理上实施精神控制。

  于是,弟子们纷纷开始破除道德、伦理等常人观念,反复去“悟”,廉耻的底线一再被突破,让心怀鬼胎者悟出“男女双修”是满足自己“淫欲”的好办法,让深度痴迷者悟出“男女双修”是实现自己“圆满”的好途径。于是,主导者和参与者或一拍即合,或半推半就,法轮功淫乱活动开始此起彼伏,频繁出现。

  参与者——身陷“淫乱”,自谓“领悟”

  参与者,就是参与法轮功“淫事”的所有人。李洪志绘声绘色描述的“男女双修”,暗示、诱导和调动了部分人的生理本能,但要真正做出如此有悖于人伦的事情,如果没有十足的“法理根据”,弟子们应该有点为难。于是,无论是组织者,还是一般的参与者,纷纷围绕“男女双修”的问题寻找“法理根据”,自认为是在“领悟”“法理”,是走在“神路”通向“圆满”。

  《一册法轮功的“双修”淫乱图》中的李冰儿、燕香等人是整个河南驻马店地区法轮功淫乱事件的组织者、策划者,一个亲自“实践”,一个主讲“理论”,相得益彰,密切配合,一起主导着历次淫乱事件。他们根据李洪志的邪说悟到:如果要回天上那个家,就必须“男女双修”。一个修炼者是一个球,通过“双修”把球与球连在一块,《转法轮》说“玄关设位三次,多次换位”,男女生殖器就是修炼“玄关”,不断换位即换人,李洪志说“山洞”即女性生殖器,“双修”时修去身上“蛇”,化成水,用“双修”把众学员联结一起,这样修炼力量大。“群修”能修掉羞耻心,修掉嫉妒心,修掉情,修炼的场强,往高层次上修的快。

  基于这个认识,李冰儿等人开始倡导“双修”,从男女“双修”、同性“双修”发展到“群修”,亲兄妹、亲姐妹、亲母女“双修”等。场面淫秽不堪,多人、十几人或二十几人全部脱光衣服,毫无廉耻,当众修炼,逮谁与谁修,有的多人同时修,除了生殖器性交,还有手、嘴等并用,简直像群魔乱舞……

  法轮功淫乱事件的参与者们之所以敢一再突破道德、人伦的底线,干出禽兽之类的事情,其主要“法理根据”是:“男女双修”是“回家”的必备条件,男女生殖器也是修炼的一种工具,“双修”的“功效”不如“群修”……因为“师父”是这么说的。

  根据“师父”的说法,要尽快提高“层次”、早日“圆满”,就要去掉情感,比如夫妻之情、兄妹之情、母女之情等等,那么,“双修”中的男女、兄妹、母女等人员也就只剩得一具生物学意义上的肉体,跟谁发生性关系就没什么区别了,都是“修炼”;要尽快圆满,就要破除法律、道德、家庭、夫妻、人伦等诸多常人观念,那么,“男女双修”就不再是耻辱之事,因为本身已经不存在荣辱观念,“男女双修”也不再是违法之事,因为法律是管常人的,自己是超常人……此外,还要去执着心,用“反理”悟……

  当“淫事”在“法理”上得到“充分”、“合理”解释后,主导者和参与者的合谋达成一致,法轮功淫乱活动由此迅速铺开,此起彼伏。

  法轮功里出“淫事”,不是第一次,笔者也相信绝不是最后一次。参与“淫事”的法轮功人员如此寡廉鲜耻人伦尽失,是出自他们的本意吗?是他们的本性使然吗?不是!罪魁祸首在于李洪志明白的暗示和恶意的诱导!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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