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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法身”没有保护王永志一家

作者:李 洋 · 2009-12-28 来源:凯风网
  王永志,男,1947年5月18日出生,北京房山区石楼镇支楼村人,原系房山区商委下属的周口店供销社职工,丧偶,退休后回到支楼村与其子王延共同生活。

  王永志的弟弟王永荣夫妇二人自习练法轮功后,一直深信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对李洪志更是顶礼膜拜,坚信李洪志这个自称的大师能保佑其全家。

  1998年7月,王永志受其弟王永荣和杨秋兰夫妇的影响,开始习练法轮功。王永志退休后,在其弟王永荣的蛊惑下,不顾其子王延的强烈反对,在王永荣夫妇家开始一同练功、一同对李洪志顶礼膜拜,逐渐痴迷于法轮功不能自拔,对家庭不管不顾,最终导致了父子二人反目,不得已而分家另过。

  王永志和其弟弟如此痴迷法轮功,按理说李洪志应当会用其“法身”会保护其全家的,可结局并不是这样。

  其弟王永荣之妻杨秋兰本身患有心脏病,但自从习练法轮功后,一直拒绝看病吃药,而是寄希望李洪志大师能够显灵、能用“法身”保佑她。可是2002年7月杨秋兰得到的结果确是因心脏病突发而去世,直到最后也没有看到李洪志大师的一丝帮助。

  王永志对于其弟妹这个悲惨的结局,并没有从中汲取教训,反而把其弟妹杨秋兰的死因归结为对法轮功修行的不深、“层次”不够,对李洪志大师不虔诚,所以才造成了此结局。王永志在其弟妹杨秋兰去世后,为了尽快得到圆满、尽早能上层次,对李洪志更加虔诚起来,每天在家中除了对李洪志顶礼膜拜外,就是闭门修炼,一年中很少外出,整日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期待着通过自己的努力,早日获得“圆满”。

  但事与愿违,自以为比其弟妹修行深厚的王永志,在2006年2月8日的一次外出购买生活用品途中,真的“圆满”了——突遇一场车祸不幸丧生,和其弟妹杨秋兰一样,王永志直到去世,也没有得到李洪志“法身”的任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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