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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跳楼自杀案的不同认识

作者:郑 怡 · 2010-12-23 来源:凯风网

  8月18日,凯风网刊登了我的稿件《王小勇为“圆满”跳楼身亡》后,有网友评论这是对法轮功害人本质的血泪控诉。事实上,法轮功弟子的跳楼死亡对一个家庭的影响是至深的。

  家住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的王小勇一家是个典型的法轮之家。母亲李淑英于1996年初先于王小勇习练法轮功,妻子仲晓和岳母林彩君均为法轮功痴迷者。2010年5月20日下午,王小勇为“圆满”从自家居住的四楼阳台跳楼后,致使左颅骨、肋骨、肾、腿多处摔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身亡。对于这样一个令人痛心疾首的不幸事件,其家人的认识竟然有很大的差别。

  王洪勋,王小勇父亲,鹤壁市自来水厂退休职工。面对自己唯一的儿子为法轮功而跳楼,将其家庭搞的家破人亡,王洪勋悲痛欲绝,感到既难过又无奈。王洪勋认为,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害了王小勇,李洪志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妻子李淑英继续痴迷法轮功只会给自己的家庭带来更大的伤害。在王小勇的尸体火化后,王洪勋劝李淑英再也不要痴迷法轮功了,并称如李淑英再习练法轮功就离婚,如不练就和他一起回东北老家安度晚年。

  李淑英,王小勇母亲,鹤壁市自来水厂退休职工,法轮功痴迷者。5月20日王小勇跳楼时,李淑英认为儿子是为法轮功而献身,“师父”李洪志是会保佑王小勇不死的。5月21日王小勇死亡后,李淑英仍认为“师父”李洪志会保佑王小勇在三天之内复活。5月23日,当看到王小勇仍无复活的迹象时,李淑英认为是王小勇受伤过重,“师父”在帮他换肝、换肠,随后再换头,仍无难过之意。到了5月30日下午,看到王小勇长时间无复活迹象,仍保持冷漠。5月31日王小勇尸体火化后,当王小勇的叔叔王艳勋道出是李洪志害死了王小勇时,李淑英只得无奈地辩称,也可能是儿子还不够“精进”,但儿子王小勇其实已经“圆满”了,只是在半路上等着,将来“集体圆满”时“师父”李洪志会接小勇进天堂的。尽管如此,李淑英还是表示愿意将在鹤壁的房子卖掉,与丈夫王洪勋一道回东北老家去伺候婆婆。

  王艳勋,王小勇叔叔,沈阳市铁西区在职干部。王艳勋一直反对王小勇及其母亲习练法轮功。在看到王小勇及其母亲李淑英因痴迷法轮功给其哥哥带来的痛苦时,多次劝其哥哥回东北老家安度晚年。王小勇跳楼事件发生后,王艳勋心情极为沉痛,在殡仪馆当着王小勇的家人和亲属,痛斥法轮功的罪行。5月31日王小勇尸体火化后,在家人午餐会上再次指出法轮功的邪恶本质,并指出王小勇的死与其母李淑英常年痴迷法轮功有直接关系,与王小勇妻子仲晓、岳母林彩君痴迷法轮功有一定关系。

  仲晓,王小勇妻子,河北省邢台市教师,法轮功痴迷者。仲晓在得知丈夫王小勇跳楼身亡后,立即随其父仲长书、母亲林彩君到鹤壁,在其母亲林彩君的蛊惑下,一直认为“师父”李洪志会救其丈夫王小勇还魂,直到5月30日看到已在冰柜中停尸十天,仍幻想王小勇能够复活。在王小勇尸体火化后,才感到无望,5月31日仲晓与其父母返回邢台。

  王敏,王小勇姐姐,鹤壁市自来水厂在职职工。王敏认为弟弟的死是受法轮功毒害的结果,弟弟死亡前已是一个痴迷的法轮功弟子,是法轮功邪教害得她们家家破人亡。王敏表示,一定要教育其家人认清法轮功的危害,不再习练法轮功。

  人的生命是极其宝贵的。对于仍在痴迷法轮功的大法弟子,如果这样血的教训仍不足以唤醒他们麻木的心灵,使他们及时醒悟的话,那只能说明李洪志精神控制的魔力实在是太大了,做好反邪教工作任重而道远。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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