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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由“小老板”变成了“打工匠”

作者:陶用江 · 2010-12-30 来源:凯风网

  奚得才,出生于1965年6月,初中文化,重庆市潼南县桂林镇人。他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可因为他迷恋法轮功,最终妻离家破。

  1992年7月,务工回乡后的奚得才和朋友合伙在本村的小山坡旁办起了砖瓦厂。由于他懂技术、会管理、肯吃苦,砖厂生意很快就红火起来,赚了不少的钱。不到两年时间,他家就买起了摩托车,盖起了小洋楼。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邻里乡亲好不羡慕。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1998年6月,就在他生日的那天早晨,他为了招待好客人,骑着摩托车到集镇去买菜。但是,就在他回家的途中,一不小心,摩托车撞到一块路边的大石头,把他连车带人甩到了公路边的乱石中,造成大腿粉碎性骨折,幸好没有生命危险。经过一个月的住院治疗,伤势基本治愈,在医生的建议下,他办理了出院手续,回家保养。

  这本是一件普普通通的意外事故,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可是,在一天早上,他独自一人出去散步锻炼腿脚,当走到一户邻居家门前时,一个邻居对他说:“你发生的车祸不是偶然的,是因为你身上有了一种附体,这个附体不除,像你这次发生车祸一样的灾难,今后还将随时遇到。你要是练了法轮功,不但可以消除你身上的附体,不再发生这样的灾难,而且‘师父’还可以保佑你的大腿很快就好、砖厂不出任何事故、家人一切平安……”就这么一番蛊惑,把奚得才的心吹乱了,于是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练起了法轮功。

  开始,他买回《转法轮》和练功磁带,时时在家打坐、练功,不到砖厂上班,不在家干活。由于他腿有伤,妻子和父母也没有说他什么。经过一段时间的保养治疗和妻子的精心照料,他的腿渐渐好了,走路不用拐杖了。但他以为是自己练功的“功劳”,逢人便说是“师父”李洪志“保佑”的结果。此后,他更加痴迷于法轮功,一心只想着能够“圆满”、“成佛”。

  从1998年底开始,他更加沉迷于法轮功了。白天不上班、不干活,整天在家练功,还把功友们请到家里来进行练功交流。晚上也不和妻子同床睡觉,说是怕妻子影响自己练功,终日让妻子提心吊胆、父母忧心忡忡。不论妻子和父母怎么劝说他不要再练了,他就是不听。就这样,砖厂因长期缺乏管理,工人上班应付,甚至有的工人隔三差五不上班。砖厂产量和砖的质量很快下滑,砖厂亏损越来越大。为此,他和家人多次发生争执,妻子天天和他吵闹。有一次,他妻子为了阻止他继续练功,对他的功友们说了一句“不准再在他家里练功了”,结果遭到了奚得才的一顿毒打,年迈的父母实在没有办法,只好给他跪下,求他不要再练功了,劝他要好好的办厂、过日子。可是,奚得才完全不管这些,他说砖厂亏损完全是自己“业力”大了,未能除去“名、利、情”,是自己对不住“师父”。就这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把自己在砖厂的股金低价卖给了别人,妻子和他父母知道后,又气又急,妻子对他彻底失望,一气之下外出深圳打工。父母也和他分家居住,可怜的小儿子只好依靠爷爷奶奶生活。

  孤家寡人的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家庭的破碎,村社干部劝说他,他却说是自己“去情”成功了,只要自己认真练功,“师父”就能保佑他过上好日子的。就这样,他整天和功友们一起练功。靠着一点积蓄,他好酒好菜招待功友们,买资料等的一切开销都是他负责。开始,功友们都积极往他家里跑,从不迟到、缺席,都夸他是“师父”的好弟子。可好景不长,奚得才的积蓄花光了,吃饭的钱没有了,买资料的钱没有了,就连家里的电费也没有钱交了。从此,他只好可怜兮兮地跑到其他功友那里去练功了。

  1999年,国家取缔法轮功。镇上的反邪教志愿者和好心的邻居们多次劝他,可奚得才就是听不进去。

  2000年,他又和功友到北京去“正法”,被村里干部接回来后,又经过反邪教志愿者不懈的教育,他才逐渐醒悟过来。但是,一切都晚了,老婆跑到外面打工后跟了一个外省人,儿子也不叫他爸爸了,奚得才现在只能靠到别人的砖厂去打工维持生计。

 

【责任编辑: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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