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死者和伤者均是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的干警,加之车祸发生的时间不长,而且在黔江区和咸丰县影响也比较大。为彻底了解真相,我决定进行实地走访。通过调查发现,事情根本就不是明慧网报说的那么回事。
2009年3月24日下午,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根据掌握的线索,发现上个世纪90年代初在辖区内发生的一起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在毗邻的湖北省咸丰县境内活动。为尽早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下午5点半左右,黔江区公安局民警阮华、罗顺贤、孙昊和驾驶员龚节兵一行4人乘坐警车前往湖北省咸丰县联系相关工作和接洽,抵达目的地已是晚上7点过。犯罪嫌疑人活动所在地派出所周所长接待了阮华一行,对案件进行了沟通衔接,并对犯罪嫌疑人的排查布控工作进行了部署。
阮华一行直到忙到晚上10点才结束工作乘车连夜返回黔江。当车行至湖北省咸丰县大路坝镇一条名叫活大路的乡村公路22公里处(小地名马六岭,距离钱江主城48公里),上行途中突遇一急转弯,因该处弯道过急,加之无标志、无护栏、无草木,视线极易出现错觉,车辆驶离路面,翻下500米的山坡。车祸造成阮华和孙昊两名警察因严重颅脑损伤当场死亡,罗顺贤肩关节脱位、脑挫伤,驾驶员龚节兵弥漫性轴索损伤、寰枢椎半脱位、肾挫伤、腰横突骨折。
当地村民发现车祸后,第一时间报了警,并主动参与到车祸的救助工作中。
3月25日凌晨3时左右,受伤人员被送到了黔江区中心医院抢救。3月25日凌晨4时左右,阮华和孙昊的遗体被运回黔江区殡仪馆安放。
这是一起公安民警追逃工作中出现的意外车祸,4人中有2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另外2人重伤。
然而,法轮功邪教组织却淆乱是非,刻意编造出“重庆市黔江公安局出动追查张贴大法横幅和标语的大法弟子”的事由,谎称是“遭报车祸死亡两人”。
做人要讲良心,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跟班口口声声称自己是“真、善、忍”,然而做事却是“不真、不善、不忍”:英雄为了社会安宁不惜献出生命,法轮功却在暗中胡编乱造亵渎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