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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啊,妈妈愧对你

作者:刘春娇(口述)龚健(整理) · 2011-06-29 来源:凯风网

  我叫刘春娇,女,今年51岁,高中文化,黄石市第四人民医院退休职工。我曾经是一名十分痴迷的法轮功习练者,在痴迷法轮功的十几年里,为了追求自己所谓的“圆满”、“升天”,在李洪志“去执著”的影响下,我无心照顾女儿、关心女儿,让年幼的女儿长期独自相处,致使女儿心理出现障碍,严重自闭,自己这些年也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

  我是一个相信气功、偏爱气功的人。1986年与丈夫结婚,他是一个生意人,婚后时间不长,他就不怎么回家,再往后,他很长时间也懒得回家一次,对家里的人和事也从不过问。对他的行为,我虽然不想追问,但我的心里清楚。在对他心生怨恨的同时,我也将更大的怨恨转移到这个社会。既然个人无力改变社会,自己就干脆在气功里“调理”自己,让自己在虚幻的境地放松自己。

  1996年底,丈夫回家时将一本《转法轮》甩在了我的床头。(可能在他看来,我越沉迷于练功,他就能越自由。)看到是一本气功书,我就很有兴致地翻看起来,当看到“社会上的人思想都不纯了,只有法轮大法是一块净土”、“真、善、忍是宇宙的根本特性”等内容时,马上就与我的思想产生了共鸣。它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把我牢牢地吸引住了。

  从此,我除了上班,每天用2个半小时打坐,1个小时练动功,2至3个小时读《转法轮》。在《转法轮》心理暗示作用下,加上长时间做着相同的动作,并且在心理非常静的状态下听着舒缓的练功音乐,人的身体组织和机能十分轻松,有一种进入仙境、飘飘然的感觉。这种感觉又反过来促使我对《转法轮》中所说的一切深信不疑,误以为李洪志的“法身”时刻都在给我“净化”身体,法轮功也时刻在给我“调整”身体。因此,我在内心把李洪志奉为“神灵”。而对几岁的女儿,除了给她做好一日三餐,其他的我全部由她自己。记得女儿几岁时多次向我提出让我领她逛逛儿童乐园,但我都以没功夫为由拒绝。女儿上学后也经常向我提出领她买课外读物、学习用品等,而每次我都是给点钱就了事。女儿的要求多次被我拒绝,让女儿多次在我面前撅嘴流泪。

  1999年7月,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邪教组织。单位召开职工大会宣布政府决定时,我一时懵了,一百个不理解。《转法轮》里说得这么好,怎么会被取缔呢?叫人“做好人”有错吗?正在我愤愤不平的时候,医院党委书记又找我谈话,说我作为一名中层干部,应该服从中央决定停止练习法轮功,书记的谈话更加激起了我的逆反心理,我说宁可不要工作也不可能放弃修炼,我毅然决然辞去了职务,申请了休息。

  回到家里,我自认为是个“自由人”了,整天将自己关在屋里,仍然按我过去的练功“作息时间”练功打坐,而读“经文”的时间,却从过去的每天2—3小时延长到了5—6个小时。

  2000年初,一位同修给我送来了李洪志的一篇新“经文”。“经文”中说到:“我赎了全人类的罪,才使人类活到今天”。“我读了所有法轮功练习者生生世世所遭的一切罪,一切业,是叫你们在大法遭受磨难时,你们能站出来维护法,去救度被谎言蒙蔽的众生”。读了这篇“经文”,我深感应该为“护法”、为“救人”付诸点具体行动,于是,我决定进京“护法”。在进京的头天夜里,12岁的女儿依偎在我的怀里,劝我不要去,不要丢下她一人在家,她流着泪对我说,我不在家她会很怕的。女儿的请求,并没让我改变进京“护法”的决定,只是在家里备足了面条、面包、方便面等食品,让她自己料理自己。第二天一早,我还是带着7名“同修”从黄石上了去武汉的班车。临出门时,女儿将自己关在自己的小屋暗自哭泣,对我的嘱咐没有任何回应。

  武昌火车站候车的时间里,我坐下来在脑中默默回忆“师父”的“经文”。在回忆到“专修大法弟子将来要在常人社会中云游”时,我马上决定不坐火车,沿着铁路旁的防护林走到北京去。在路上,我们风餐露宿,饿了就在小店里买点饼干、面包,困了就靠在防护林的树干上打上一盹。一个个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一直走了7天才走到河南郑州,实在无力继续支撑,我们又从郑州上车进北京。到北京后,我们直奔天安门广场,在广场上静坐、练功、打横幅,而当场被警察抓获。而在我不在家里的这段时间,女儿思念母亲,整日借酒浇愁,并用锐器残害自己的身体。我的行为,在她年幼的心灵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回到家里,女儿用仇视的目光看了我一眼,再也没有理我,而我觉得自己经受住了“师父”的考验,“上层次”了。看到蓬头垢面、目光呆滞、消瘦了许多的女儿,我的内心虽有短暂内疚,但马上意识到,这个情关必须得过。所以,心里根本就没将对女儿的伤害当作一回事。第二天年近80的老母亲从乡下赶来,跪在我面前声泪俱下的说,我摊上了一个不顾家的丈夫,家本来就不象个家,而我却为练功又不管年幼的女儿。她要我看看,原来那么天真活泼的女儿如今到了什么程度,喝酒、自残、不与人说话,已经不是一个正常的孩子了。母亲求我为了家,为了女儿放弃所谓的“修炼圆满”。

  母亲那时的劝说对于极度痴迷中的我来说无济于事。为了捍卫“宇宙大法”,为了自己能够尽快“圆满”,人间的法律,母女间的亲情在我看来已算不了什么,我坚信“师父”、坚信法轮功,我要发誓修成正果。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我继续着自己的修炼,还不断地按照明慧网的指令和功友们传回“师父”指令的要求去做。

  2006年3月的一天,我又看到了“师父”在一篇“经文”里面说的这样一段话:“我讲法的时候,天上的那些佛、道、神他们都是跪着听的”。读了这篇“经文”,我深感自己对“师父”不敬,连天上的佛、道、神都跪着听“师父”的讲法,自己是一介常人,有什么理由不跪着读“师父”的“经文”呢?

  从此往后,我就每天必用2到3小时时间跪着学习“经文”,没有新的“经文”,我就跪着背《转法轮》。在这期间,李洪志不断出台“经文”来蛊惑我们这些练功人:“走出来的大法弟子是伟大的,是走在神路上的人”。在李洪志的蛊惑下,也是个人“圆满”私欲的驱使,我买了电脑、打印机、刻录机,上网下载,制作传单。很多大法弟子看我有文化,有能力,极力推举我承办《黄石真言》的编辑、印刷。2008、2009年,我独自编印了14期《黄石真言》。因为成天不是自己练功打坐背“经文”,就是上网下载编印“资料”,对女儿的学习、生活基本上是不闻不问,女儿的心理自闭已经相当严重。娘家哥哥多次劝我送女儿去看医生,而我却以一句“人各有命”或“‘师父’早有安排”敷衍过去。

  2010年3月,单位将我送到武汉心理矫治中心进行心理治疗。系统的心理疏导和学习,使我最终彻底认清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从迷潭中醒悟过来的我深刻认识到邪教对社会、对家庭、对人的健康的危害,也深刻体会到政府为挽救我们表现出的极大宽容,所以主动参与到了反邪教志愿者的行列。而惟独让我难以释怀的是,因为我的自私,伤害了女儿。虽然现在将女儿送去接受心理治疗,病情有所好转,但我的心里却十分懊悔。

  如今,我最想对女儿:女儿啊,妈妈愧对你!

 

【责任编辑: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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