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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淑华死在“弘法”途中

作者:赵清源 史鑫 · 2009-10-28 来源:凯风网
  史淑华,女,1941年11月出生,小学文化,江苏省丰县凤城镇人,生前系丰县纺织厂退休工人,家住新丰支农北路西支二巷17号。由于长期受李洪志的蛊惑煽动,今年她频频外出“弘法”。2009年10月20号在“弘法”途中突发脑溢血死亡。

  1997年4月,史淑华因患高血压、关节炎等多种慢性病,在他人介绍下,开始练习法轮功。

  1999年7月22日,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后,她停止了练功。2007年的冬天,她得了一场大病在徐州住院18天,出院后,以前的一些功友找到她,把她得病的原因归因于是其停止修炼法轮功,是“业力回报”的结果。就这样,史淑华又开始修炼上了法轮功。

  今年以来,史淑华感到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修炼法轮功并没有使她的病有所好转,备受病痛折磨的她找到了“功友”田淑英(女,1952年3月出生,丰县泥池酒厂退休职工,原丰县法轮功练功点负责人),把自己的病情告诉了她,田淑英听后很认真地告诉史淑华说:“现在在家练功已经没用了,一定要走出去‘弘法’、向世人‘讲真相’,去做‘救人’的工作,这样师父的法身才能保护你,才能给你消业。”田淑英还把经文《走向圆满》交给史淑华看,李洪志在经文里说“顶着压力走出来证实法的弟子是伟大的”。这时的史淑华好像明白了“弘法”、向世人“讲真相”、“救人”的重要性。

  此后,史淑华不断从田淑英那里拿来带有法轮功宣传内容的“天赐洪福”、“百姓”、“新生”、“深思明鉴”、“七彩桥”、“浙江真言”、“法网在收”、“宿州百姓”、“明慧周报”等资料,分别在丰县招商广场、鞋城、服装城等地散发。她相信这样走出去“弘法”、是在做“救度众生”的事,李洪志就会为她“清理身体”。

  殊不知,病魔已经一步步向她逼近,她终因有病不医,延误治疗,在“弘法”途中丢了自己的生命。

  史淑华的猝死对那些认识她的痴迷人员震动很大,他们开始反省法轮功“救人”的功效。连法轮功习练者都救不了,如何“救度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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