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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次荒唐的“神迹”经历

作者:张明英(口述)聂汉章(整理) · 2011-06-03 来源:凯风网

  我叫张明英,1970年出生,湖北省安陆市凤凰社区居民。因为我青、少年时期的人生经历过于辛酸、过于孤独,习练法轮功后,我将我全部的精神寄托交给了法轮功。我从1996年底开始习练法轮功,2002年从法轮功中走了出来。虽然在法轮功泥潭中只有几年时间,但我可以说,我对法轮功的虔诚、为法轮功的付出绝大多数练功人都无法比拟。同时,也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蛊惑做出了一些荒唐可笑的事情。

  上世纪60年代初,父母响应国家号召支边到新疆建设兵团,他们在兵团相识、相爱并结婚。先后生下了两个哥哥,一个姐姐。我是他们最小的女儿。按理,在家里我应该得到父母的疼爱,哥哥姐姐的呵护,可是从我记事时起我觉得我从来没有得到过这些爱。因为我5岁时,母亲就因病离开了人世,当时大哥也只有11岁,母亲的逝去又使父亲终日唉声叹息,从不过问我们兄妹几个的温饱冷暖。父亲情绪的低落,致使家里从来就没有一丝欢笑,并且日子也一天比一天难过。就是这样一个没有欢笑并且贫穷的家庭,上天也再次给我们制造了灾难:我15岁时,父亲终因积劳成疾抛下一群刚成年和未成年的子女离开人世。我们兄妹四人在大哥的带领下艰难度日。

  80年代末期,随着大哥、二哥相继结婚,我和姐姐几乎成了他们的累赘,也不知通过什么渠道,大哥联系上了我从未知道的大姨妈,大姨妈知道了我们的情况后将大姐接回湖北她的身边。大姐回湖北后,我更加孤独,年轻的心也经常感叹人生的无奈和无助甚至凄楚,并多次在大哥、二哥的耳边说起想出家为尼的想法。1989年底,大哥问我愿不愿意回到湖北,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愿意。第二天,大哥给我600块钱,让我自己回湖北去。怀揣600块钱,一个19岁的从未出过门更从未坐过火车的姑娘,经过一个星期的闯荡,终于摸回了从未谋面的湖北大姨妈家。

  回到大姨妈身边,并未让我找到家的感觉、家的温暖。一方面,与姨妈姨父之前毕竟从未相识,情感上总有一种不够相融的感觉,又一方面,姨妈性格刚强,什么事情必须以她的意志为转移。所以,虽然在姨妈身边物质生活条件改善了很多,但在精神上我仍很孤独,我的心里,不只千百遍的发出这样一种声音:为什么别人都有父母,而我却是一名孤儿?也不只千遍的感叹,我的人生为什么这样苦难?我不想生活在孤独、痛苦之中。在姨妈家生活了半年,我就到武汉打工,想从忙碌的打工生活中分解内心的孤独与痛苦。

  由于自己文化程度低,在武汉,我找到了一份帮人当营业员的工作。1996年,我打工的相邻店里的一对夫妻在没有生意时总爱到我们店里聊天,并经常提到他们夫妻在练一个什么功,通过练这个功,他们身体怎么怎么比原来好了,心性怎么怎么提高了。说多了,我也有时接他们几句话茬。一来二去,他们建议我不妨去练练,并送给我一本《转法轮》。

  开始,我并没有将他们送给我的书当作一回事,丢在住处个把月也没看完一页,后来在读到“业力”说时,我一下子就被它吸引住了。李洪志说:“常人中的事情,都是有因缘关系的,生老病死,在常人中就是这样存在的。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病或者磨难……真正除去这一难,就得消除业力。”原来,我从小失去父母,经受孤独和贫穷是因为我“业力”太重,要消除“业力”就得修炼。从此我抱着一颗虔诚的心修起了法轮功。

  1999年7月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听到这个消息我犹如五雷轰顶。我当时认为,一个将“真、善、忍”视为宇宙根本特性的法轮功怎么会是邪教?我既迷茫,又沮丧,更是烦躁。也感到自己应该为“造就宇宙中万事万物”的大法做点什么,所以,那时在“师父”和功友的鼓动下,我选择了进京“讨说法”。特别荒唐的是,那时一想到自己要到北京维护大法时,感觉到自己好伟大好伟大。当年9月底,我抛下自己不足一岁的孩子(1997年底结婚),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打出了“法轮大法好”的横幅。

  被从北京遣返回来后,我认为自己又“上层次”了,离苦苦追求的“圆满”又近了一步。

  在这种邪教思维的支撑下,“师父”那时要我们“走出去”,我随后把“讲真相”作为“上层次”、“圆满”的好途径。由于自己经济条件有限,就找到几位“同修”,说出了办个资料印制点的想法。在“同修”们的资助下,我到武汉一下子买回了两台复印机,并专门租下一间房子,复印“同修”送过来的资料,再分发给“同修”散发。

  2002年5月初,我们隐藏的地下印制点还是被公安机关查获,我当时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在拘留所里,我以不吃不喝不说的“三不”策略对付公安干警。开始接连三天,管教干警们一个个来做我的工作,先是管监号的来劝,后来一直到所长、指导员都来劝,但我一直不被他们苦言相劝所动。越往后,身体就越虚弱,而李洪志的“放下生死便是神”却一遍又一遍在我脑海里响起。拘留所没有办法,只得给我输营养液。而我自己,已深深地感触到已经能够“放下生死”,并为我修炼成神暗暗高兴。

  自以为已经成神的我,在拘留所里我按照“师父”的要求去掉任何“怕心”,一心所想的,就是用“正念”“阻止邪恶的迫害”。一天,我盘腿坐在床上,按照李洪志所教的“发正念”的手法默默地发起了“正念”。不一会,就感觉“功能”从头顶上一浪一浪地往上蹿,而且越往后,“功能”往上蹿的频率越高,力量也似乎越强。自以为有了“功能”的我欣喜若狂,当天夜里睡到半夜赶忙起身穿好我所有的衣服,清理自己的物品。同监室的女友(伤害案犯罪嫌疑人)看到我异样的举动,问我想干什么,我自信地告诉她我要出去。她又问我怎么出去,我告诉她我要发“正念”让铁门打开。女友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看着她不可思议的神情,我补上一句“法轮功的神奇你是不知道的”。女友见我胸有成竹的样子,连忙从口袋里摸出一百元钱塞给我,并说“如果你真能让铁门打开逃出去,我出去后也去练法轮功,这一百元钱你拿着,出去搭车、吃饭方便点”。

  一切准备完毕后我盘腿坐在铁门前的地上,手指着铁门,微闭着双眼发起了“正念”。我抛开思想中的一切杂念,头脑里只想着铁门打开,值班警察睡着,嘴里千百遍地重复着“法正乾坤,邪恶全灭”。虽然也有感觉“功能”从指尖一浪浪往前蹿出,但铁门连振动一下都没有。但我并不灰心,我相信以我十足的“正念”铁门总有打开之时。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不知饥饿也不知疲劳,眼前只有铁门打开的景象。直到女友一声“算了吧,都天亮了”才将我从幻想中拉回到现实——我仍然坐在监室的地上。

  荒唐的是,在邪教思维的精神控制下,“发正念”未将铁门打开,我当时“向内找”,还认为这一定是我“做的不好”。

  后来,我努力地按照“师父”的“发正念”方法,天天不断地发,可我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当被送到劳教所检查身体时,我还在想,自己已经是放下生死的人了,必然有“师父”的“法身”保护,有师、有法在,还怕什么,所以我暗求“师父”“法身”保护我在检查身体时让我一项也不合格,我也默“发正念”让检查仪器出毛病,但检查的结果让我十分茫然——几项检查项项合格。此时此刻,我的脑子全乱了,我怎么会呆在这个地方?我付出了这多怎么还是来到了这个地方?“师父”不是说“谁动得了你,也就动得了我,就能动了这宇宙”吗?可是人间的法律为何还是将我动了?我对自己一直以来对法轮功的判断顿时紊乱。迷茫着自己一直以来信奉的“大法”为何在关键时刻起不了作用,迷茫着我如此虔诚地修炼却得不到“师父”的保护,迷茫着自己修炼以来的言与行全部以“法”为鉴却仍然逃避不了人间法律的处罚。

  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在管教干部耐心的关心和引导下,结合思考自己的经历我很快从法轮功的泥潭中走了出来。如今,再回过头来想想,李洪志并非什么“神”“佛”,更无无数“法身”,他保护不了任何人,其所谓的“消业”、“修炼”只不过是他挖下的一个陷阱,摆脱法轮功邪教最终还要靠自己从被精神控制的思维中跳出来。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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