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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英因修炼法轮功命归黄泉

作者:金 石 · 2010-06-18 来源:凯风网

  周志英,女,1964年生,专科毕业,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1994年,随其丈夫来江阴市工作并定居(其父母随后也到江阴定居)。1998年,周志英接触法轮功后逐渐痴迷,于2010年3月29日,因长期修炼法轮功、作息饮食不规律,导致精神异常、内脏衰竭,医治无效死亡。

  周志英专科毕业后,经父母托人帮忙就职于齐齐哈尔市教育局,1994年跟随其丈夫前往江阴兴澄钢铁厂(现兴澄集团)工作。到了新地方后,工作不如从前,加上人地生疏、方言不通,压抑的精神状态引发了周志英读书时期落下的偏头痛、神经衰弱等症状,令其总感觉无精打采、关节疼痛。

  1998年,周志英在同事介绍下开始接触法轮功。修炼群体营造的集体氛围满足了其与人交往的心理需求,同修的热心使她空虚的心灵得到很大抚慰,由于坚持习练功法和静坐,周自我感觉身体和精神状态有所好转。从此,对法轮功逐渐痴迷,在李洪志“学法大于练功”的要求下,四处搜集有关法轮功的书籍、录像带,仔细研读、反复聆听,逐渐被法轮功的“白日飞升”、“圆满去天国”等歪理邪说所迷惑。

  1999年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周志英以自己的身体受益为由,认为法轮功是好功、法轮大法是正法,依然坚持修炼。那时,周志英的丈夫是厂里的技术骨干,工作比较繁忙,应酬也多,顾不上对周的说服教育,放任其练功行为。周志英的父母也因多次劝阻无效而默许其学练法轮功,以至于周志英受李洪志“走出来证实法的弟子是伟大的”等言论蛊惑,多次外出“弘法”、宣扬歪理邪说。2001年,周志英的丈夫因无法忍受周的修炼生活而提出离婚,周志英没做任何调解便接受离婚协议,放弃房产,净身出户。她把离婚视作“去情”的一部分,认为“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已晚也”,“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

  2002年8月,周志英在当地老年学校、居民小区等场所大量散发法轮功非法宣传品、宣扬法轮功歪理邪说,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期间,周志英的父母多次去规劝她,劝她早日脱离法轮功,再找个老公过安稳日子。对此,周志英一概不听,她始终痴迷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坚信“将来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离婚后的周志英,虽住在父母家里,但一心想着“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每日只顾自己学法、背诵《转法轮》,不仅对父母的饮食起居起不到任何照顾作用,自己的一日三餐都要在父母的再三督促下才能完成。周志英患有心脏病的父亲,对于周的痴迷练功行为一直反对,可就是没有说服了她。2009年9月9日周父在家中带着对女儿的牵挂病世,一家人沉浸在丧失亲人的巨大悲痛中,周志英却没有丝毫悲伤。她自认为这是自己练法轮功使家人得到福报,父亲脱离了尘世的病痛,扔下有病的身躯“圆满”去往天国了。父亲去世不久,周志英便走出家门弘扬法轮功,逢人便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末法时期救度众生的好法。

  为早日见证法轮功“升天”、“圆满”的壮观景象,周志英不分昼夜地学法、修炼,长时间不饮水、不进食、不睡觉,导致精神异常,常幻想自己已脱胎换骨,“法轮”就在自己的左腹部,“法轮”在体内不停地旋转,产生了高能量。

  2010年3月24日上午,周志英精神恍惚地从家中出走,光着脚冒雨呆立在社区门前的马路上,反应木讷,口中念念有词,说什么“末法”、“淘汰”、“圆满”、“升天”等。周志英的母亲、哥哥连忙将其送往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治。经诊断,医院认为周志英的症状符合“精神分裂症”特征,且因长期作息、饮食不规律,导致多脏器衰竭。在征得其家属签字同意后,院方为其办理手续住院治疗。

  3月29日,周志英病情恶化,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终因其内脏衰竭,医治无效而死亡,年仅46岁。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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