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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怎样用佛教术语迷惑人

作者:华夏正声 · 2010-05-27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不信佛教也不懂佛教,只是靠打着“佛”字旗号,剽窃佛教术语,利用佛教的影响去迷惑蒙骗那些同样不懂佛教的人们。

  一、将其“大作”冠以《转法轮》之名愚弄人

  佛教的“法轮”标志是沿一轴心对称分布八根辐条构成的一车轮形状,来源于古印度传说中的“轮宝”,它被认为是统治世界的转轮圣王使用的一种武器,具有无坚不摧的力量。佛教借用来比喻“佛法”,并引申出摧伏邪魔、辗转不停、圆满无缺三种涵义。佛教经典常将佛陀说法称为“转法轮”,将佛教的发展喻为“法轮常转”。因此“法轮”实际上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比喻性词汇,以后逐渐成了佛法的代名词,法轮图案成为佛教的标志之一。在1956年召开的第五届世界佛教徒联谊会上,它被正式确定为佛教的教徽。李洪志将一个比喻性词汇篡改、神化为一种具有极大灵性和神秘作用的实体,利用佛教这一名词愚弄人。

  二、编造“法身说”神化自己

  “法身”在佛教里是体现万法本质的一种理念,实际上是对佛所说根本教法的人格化抽象,既无形象,更无数量的差别。李洪志望文生义,并纳入气功观念,竟把“法身”说成是在人的丹田部位产生的一种实体,由法和功构成,是在另外空间体现出来的生命体。甚至吹嘘说:“我的书中每一个字,在浅层次上看是一个法轮,深层次上看那就是我的法身。”“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随时随地帮助、保护法轮功练习者。这哪有一点佛教“法身”概念的影子!一方面反映了他的无知,另一方面暴露了他自命为救世主,炫惑、控制信众的野心。

  三、篡改“业力”和轮回报应理论让人有病不治疗

  李洪志特别喜欢谈“业力”和轮回报应,他说造成人生病和一切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是业力回报,欠了债就得还。看病吃药是把病压了回去,这样就不能清理身体,因此不应治病。还大肆许诺:真正练法轮功的没有病。由此导致许多练法轮功者有病不治,以致病情加重乃至死亡。佛教的业报轮回理论涉及生命的本质和生命存在的各种形态及相互关系诸问题,是一个非常深刻而复杂的理论体系,远非三言两语可说清楚。从佛教业力的概念来看,实际上属于中性词,本无所谓褒贬。但在我国民间却附上了过多的感情色彩,往往作贬意词运用。李洪志更是这样,将“业力”说成是做坏事的果报,是一种黑色物质,甚至把人的疾病和一切不幸一概归结为前世的业报,是人过去欠下的债。由此或明言或暗示练法轮功者,生病是还债、是消业、是过关,鼓励他们不要去治疗。这些说法是极端错误的、庸俗的,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和危害性,与佛教的思想和精神是完全背离的。佛教历来是讲看病吃药的。如佛经列举的四种供养(衣被、饮食、卧具、汤药)中即包括“汤药”,并将看护病人视为八种善事中的第一善事。解除众生疾苦,是体现佛教慈悲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释迦牟尼就曾亲自看护病人。大乘佛教更是提倡学习五明(即五类知识),其中之一的“医方明”便是医药知识。佛教大藏经中就有不少专门介绍治疗疾病的经典。

  四、鼓吹“法轮功”是佛法的“不二法门”专修才行

  吹嘘“法轮功”是佛法的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种法门,要求法轮功学员专修他的法,不掺杂其它东西,说这就是“不二法门”。“不二法门”与“八万四千法门”是佛教的专有名词。“八万四千”是佛教用来表示数量极多的一种习惯用语,李洪志一方面说“法轮功”是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种法门,意在让人认定法轮功也是佛法而又与原始佛教和现行佛教没有关系;另一方面又将法轮功无限拔高,称为宇宙大法,让人专修其法,而与其它一切思想理论或功法脱离联系,并美其名曰“不二法门”。佛教的“不二法门”是指佛教中超越真假、善恶、有为无为乃至生死等一切对待之法的一种最高的理念或意境,人们为了体会或证得这种绝对的理念或意境,可以采取多种途径,因此佛教有“八万四千法门”之多。在这里,“不二”与“八万四千”是辩证统一的。

  五、割裂佛法与佛教蒙蔽“一心向佛”的人

  李洪志声称法轮功是佛法而非佛教,硬是将佛法与佛教割裂开来。一般来说,“佛教”主要指佛陀的言教,也即“佛法”。从宗教意义上来说,佛教还包括僧俗组织、清规戒律、宗教仪轨等,它们是佛法在不同时代和不同社会、不同文化环境下的反映,因此也可看作是佛法的组成部分。李洪志将佛法与佛教割裂开来,不过是望文生义地将佛教术语“为我所用”,让人们远离佛教或放弃自己独立判断是非的想法。

  李洪志深知佛教及其术语在我国民间有着广泛的影响和巨大的号召力,因而大量剽窃、篡改佛教名词术语,以充分地利用佛教蒙骗人迷惑人。同时又大肆歪曲、诋毁佛教,让其信众远离佛教,其用心是极其恶劣的。这也再好不过地暴露了它冒用宗教名义制造、散布邪说,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邪教本质和特征。

 

【责任编辑: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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