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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一幕

作者:郑慧燕 · 2012-07-18 来源:凯风网

  生活中很多场景令人难忘,如朱自清笔下父亲的背影、魏巍记叙深夜老师屋内的灯光以及新疆泥石流后网友留下六岁哥哥抱着不满周岁弟弟的无助照片……而留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一幕是我“丈夫”牵着别的女人的手。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我和丈夫是初中同学,可以算是青梅竹马,1989年我们大学毕业,不久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丈夫勤快能干,虽然在银行工作比较忙,但他总是把家调理的井井有条,使得我这个依赖他的妻子越发坐享清福,可是我并没有珍惜。

  记得那时女儿出生的那一年,也就是1995年,休产假期间,大约是5月初,我带着刚满6个月的孩子在我们莒南县城广场玩,一个熟悉的面孔出现在我面前,是我给她看过病的王晶晶。当时我在县医院工作,每天接触很多病人,所以大多我都没多少记忆了,而王晶晶当时得的是神经性指端皮炎。这种病并不常见,也很顽固,治疗效果也不是很好,是一种靠自我调养的一种慢性皮肤疾病,所以一看到她我马上就认出来了。出于职业的习惯,我看了一下她的手,她告诉我在医院治疗效果不好之后,自己跟人学练了法轮功,把病治疗好的。其实,她的手到现在也没好,只是我见她的时候,正好没有发病而已。

  而当时作为一名医生的敏感,我就询问了她有关法轮功的情况,没想到在王晶晶介绍下,逐渐地我对法轮功产生了好感,起初我感觉到法轮功的动作很柔和,后来觉得“师父”李洪志讲的一些话如“做好人”、“放弃名利情”等也似乎有道理,就这样,我竟然成了法轮功的忠实信徒。

  按照“师父”的要求,修炼人要放弃“名利情”,首先我不再认真工作,以前我把病人看作亲人,练功以后,我见了病人就烦,心想这些人都是前世做了坏事,这世得病受罪是应该的,就这样,来找我看病的人都对我很有意见,以至后来我把病人当做“弘法”的对象,谁来找我看病,我就跟谁讲修炼法轮功的好处。到了96年的年底,单位领导和同事多次规劝无效之后,我被排到了值班室看门。作为一名医生丢了专业,我并没感到遗憾,相反还很高兴,觉得自己有时间“学法”、“练功”了。

  丈夫看着我的变化,很是纳闷,记得他曾多次问我,你怎么能为了法轮功专业都不要了,我不但不解释,相反还告诉他,我不但不要工作,家我也不要了,因为我是修炼人,什么工作、家都是常人要的,我们修炼人要的是高层次的东西。就这样,我和丈夫的隔阂越来越大,特别是我为了放情把丈夫逼到客厅睡觉,更是惹恼了丈夫。丈夫为了挽留我们的感情,他把我父母请来,当我父母知道我一直不理丈夫的时候,我父母几乎是求我要珍惜家庭,并一再叮嘱我不能失去丈夫。而我觉得我父母很可怜,为了情竟然那样,所以我根本没理会父母的话。就这样,98年初开始,我丈夫把孩子送到了我婆婆家,他也搬到了单位宿舍住去了。

  而我没了孩子和丈夫的羁绊,很是高兴。1999年初,我随功友去了徐州,在那一边打工,一边练功,心想放弃了人的一切,我很快就会“圆满”。可是没过多久,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我丈夫也因此看到了希望,心想这次有了国家法律的制约,我会回心转意。可当丈夫来到徐州,我很坚定地告诉他,即使坐牢我也不会放弃修炼,并告诉丈夫以后不要再找我,我要跟他离婚。气得丈夫扭头就走了,2000年,我丈夫给了最后的通牒之后,正式与我离了婚。

  离婚后,我又换了个城市,来到了青岛,在那儿继续修炼。直到2003年,我因散发法轮功反动宣传品,受到法律制裁。在我们当地看守所,我丈夫牵着他现任妻子的手来看我,说实话,在那个情境之下,我似乎感觉到自己失去了什么,那一幕给我很大的刺激。

  冷静下来以后,我接受了社区志愿者的帮助,我醒悟了。练功十年,我得到了究竟是什么了?我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工作,失去了自己的专业。多么不值得啊!

 

【责任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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