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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桂芝:法轮功害死了我女儿

作者:康桂芝 · 2009-05-05 来源:凯风网
  我叫康桂芝,今年75岁,家住四川省犍为县清溪镇建新社区和平街,育有二儿二女。像我这种年过七旬的老人,本该安享晚年了,但因为女儿石通琼痴迷法轮功,现在却还要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承受着晚年丧女的痛苦。今天,我把法轮功制造的这起悲剧讲出来,希望更多的人不再因法轮功而承受本不应该承受的痛苦。

  善良贤惠,女儿曾经幸福美满

  石通琼1967年8月出生在犍为县清溪镇。她从小很懂事,不仅学习成绩优秀,而且还能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在老师眼里,她是一名优秀的学生;在同学们眼里,她永远带着微笑乐于助人;在街坊邻居眼里,她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而在父母眼里,她是我们的好女儿,父母的心肝宝贝。

  初中毕业,因为家庭经济原因,考上清溪高中的她,为了不让我们为难,主动放弃了升学机会,回家做起了小生意,补贴家用。勤劳聪慧的女儿把生意做得有声有色,也让我们这个家庭生活得殷殷实实。1996年11月,女儿结了婚,婚后育有一女,取名李径。那时我们虽不富裕,但一家人都很知足,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练法轮功,女儿从此判若两人

  1998年11月,通琼接触到了法轮功,为了强身健体,在空闲时她也偶尔在家比划比划,到了1999年7月,因为法轮功被国家依法取缔,通琼也就没有再练。2001年3月,通琼老是咳嗽,持续了两个多月都没好,发展到后来更是咳嗽带血,经县防疫站检查确诊为肺结核。确诊后,医生告诉通琼:“这种病不用怕,国家有免费治疗政策,只要你坚持配合治疗,是能够康复的。”随即,县防疫站的医生为她开了1个疗程3个月的免费药物。女儿回家后按照医生的嘱托,积极治疗,病情有所好转。但这时,清溪镇一些以前和她一起习练法轮功的人听说她病了,就来家里找她,说:“你以前修炼‘大法’,身体好好的,得了病不吃药都可以好。现在你不练功了,身体就不好了。没关系,师父没有放弃你,让我们来救你,只要你要继续练功,你的病一定会好。”在这些人的引诱下,女儿再次练起了法轮功。

  刚开始时,通琼虽然练功,但我还是要求她按时吃药,3个月的治疗期满后,她感觉身体比以前好多了,便认为法轮功真的能治她的病,师父真的就是她的“救世主”,便放弃了继续治疗,专心修炼起了法轮功。从那以后,通琼对法轮功的事情显得特别积极主动,不仅每天早晚两次打坐练功,而且还用自己作为例子,到处宣传法轮功真能治病,拉拢了不少人参加法轮功。那时候,我们家里经常来一些神神秘秘的人,有的还带来一些书还有小册子。每次这些人一来,通琼就和他们一起关着门说很久,不知道搞些什么。有时我问女儿为什么你们总是神神秘秘的,她就说:“你年纪大了,不该问的不要问!”此时的通琼,性格变得很孤僻、冷漠,家里来了客人也不招呼接待,甚至我生病了别人来看我,她也哄人家走,说李洪志会护佑我的病好。说实话,当时我都有点怕见到她,怕她狠狠盯着我的眼神。

  2001年底,通琼因在镇上散发法轮功的传单被判劳动教养1年半,后因健康原因被所外执行。此时,我和家人都劝女儿不要再整法轮功了,这次是因为政府念在你身体不好宽恕你,不是每次都有那么好的运气。但女儿却理直气壮地说:“我练功病都好了,而且师父还让我当上了清溪站的辅导员,我就是要挽救更多的人。我被放出来就是师父显威,是我‘功力’增加的最好证明。你们不要再说了,再说我就离家出走。”女儿的回答让我既伤心又害怕,想到她这样的身体,如果真的离家出走,怎么吃得消?没办法,我们只好不再说她。看着那个一边练功,一边咳嗽吐血的女儿,我常常以泪洗面,可恶的法轮功将我的好女儿变成了一个好坏不分,是非不明的人,不知道哪天还会害了她的性命。

  痴迷法轮功,女儿最终家破人亡

  由于女儿对法轮功的极度痴迷,她以前的生意歇业了,家里也没有了生活来源,再加上被判劳教,导致她们夫妻感情恶化,两口子经常为了法轮功的事情争吵。终于在2003年,她的丈夫因为无法忍受石通琼长期痴迷法轮功不照顾家庭,而愤然和她离婚,年幼的女儿李径只好由我照顾。离婚后的通琼更加肆无忌惮地练功,虽然因为身体实在太差不能再外出,但每天在家打坐却从未间断。但不管她如何努力地练,她的身体还是一天不如一天,咳嗽吐血的时候越来越多。看到这样的情况,我语重心长地劝她:“别再整法轮功了,有了病就要去治,你这个病国家是免费治疗的,不花钱。法轮功已经让你家破了,你身体本来就不好,要是你再有个三长两短,我们祖孙俩该咋办呢?自从你开始练习‘法轮功’以来,我们这个家就没有安宁过,如果法轮功真像你说的那样‘真、善、忍’,那么,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你的师父为什么没来看你?在你家庭破裂的时候,他为什么没有来劝阻你?”然而不管我说再多,通琼一概用冷漠来面对。看着这样一个不可理喻的女儿,我实在束手无策,唯有抱着小孙女哭泣。

  到了2008年6月,通琼已经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只能靠吸管吸粥维持生命。即使这样,她仍十分痴迷,坚持说自己在“消业”。社区干部到我们家来看她时发现这样的情况,便不顾她的反对,强行将她带到清溪卫生院接受治疗,经检查,她被确诊为Ⅲ期浸润性肺结核。由于拖的时间太长,病情已经无法逆转,虽经医院努力挽救,2008年11月18日,病魔还是无情地带走了她。

  临终前,通琼放心不下年幼的女儿,叮嘱我:“妈,或许我真的错了,法轮功确实没有治好我的病。我不能照顾女儿了,你一定要帮我把孩子抚养成人,告诉她别学我,要听话!”说完这句话,女儿彻底闭上了双眼。看着女儿冰冷的尸体,看着守在病床边年幼的外孙女儿,想起女儿以前幸福的笑脸,痛失爱女的我几次哭晕过去。

  别人说“时间可以抚平伤痛”,但是失去女儿的悲痛让我至今无法忘怀,要是通琼没有练法轮功,没有陷入李洪志的魔圈,她这种病是不会死人的,她才41岁!法轮功害死了我的女儿,造成了这起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法轮功彻底毁了我们一家人的幸福,我痛恨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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