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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历的荒唐事

作者:江寨红(口述)李西(整理) · 2012-06-13 来源:凯风网

  我叫江寨红,现年47岁,家住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紫街46幢4-2号,原是市轮渡公司的职工,曾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1996年9月的一天下午,我去附近公园散步,发现有十来个人正在围着看什么,于是我好奇地凑到跟前。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本叫《转法轮》的书正在给大家讲,说这是一种最新的功法,简单易学,练这种功可以祛病健身……我觉得很好奇,便买了一本书回家看,当我把《转法轮》看完一遍后,就迷上了法轮功。

  在刚开始修炼的时候,我依然积极地干着自己热爱的工作,常常带妻子回家看望年迈的父母。可是随着我长时间接触法轮功,把工作之余的所有时间都用在了“学法”练功上,对家庭不再像以前那样负责了,孝敬父母和对待妻子大不如前,法轮功成了我生活的全部。

  慢慢地,我便自我感觉已经上了一定的“层次”,觉得自己与“常人”的社会已经不太融合了。那时,看到同事们积极努力地工作,我便认为他们很庸俗,将名利看得太重。再看看妻子,她一天只知道上班,觉得作为“常人”太可怜。因为李洪志说过:“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年岁一过,悔已晚矣。”此后,我那原本幸福的家逐渐成了我修炼的羁绊。除了修炼,一有时间,我便和功友们交流心得体会,很少关心家人。家人发现了我的变化,都劝我不要再练了,要吃亏的。可我执拗不听,一意孤行,妻子在家和我大吵大闹,还将我挂在墙上的“师父”画像给撕了,我生气地打了她一耳光,这是我们结婚以来第一次打她。我坚定地告诉妻子:“我可以放弃一切,就是不能放弃‘大法’!”妻子不堪忍受我的言行,独自一人搬回娘家去住了。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我当时就是想不通,法轮功是让人做“真善忍”,“做好人”,怎么就不让练了。我开始为李洪志的法轮功喊冤叫屈,始终不愿意承认法轮功是邪教的事实,依然坚持修炼“大法”,还闹着要进京去“护法”。父母亲、兄弟、姐姐好言相劝,叫我面对现实,不要再执迷不悟,年迈的父亲在我面前泪流满面,痛哭不止。然而,我把这一切都当成“考验”、当成“过关”,心中只有一念:“坚修大法心不动”、“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

  2000年7月,我约几个功友到北京去“护法”,被遣送回当地,但我无动于衷,心中别无他念。之后我更加热衷于“弘法”、“讲真相”,逢人便介绍法轮功,见人便叫人学法轮功,希望更多的人“得法”。

  2000年9月,妻子终于忍受不了了,向我提出了离婚。我不但没觉得留恋,相反当时我心里想,这不正是《转法轮》中说的要放弃“情”吗?这不正是对我的“考验”吗?我当时认为离婚了自己的“功法”会更上一个“层次”,为了加速“修成正果”,我欣然同意,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破碎了。后来,父亲经受不起我离婚的打击,身体大不如前,经常住院,母亲则日夜以泪洗面。然而,面对这一切,我依然无动于衷,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无怨无悔。

  直到2009年3月,原重庆市法轮功总站站长顾智毅告诉我,有一名“学法”很精进的功友汤毅的病情很严重,让我们一起给他“发正念”,清理身体。到了才发现房间里有几个功友先到了,经介绍知道他们分别是余兴珍、高占英、王万兴、王大苏、许红敏、余四妹、余五妹、小周、秦阿姨,我们相互交流了一会儿心得。有人提议,我们十个人在汤毅家里的床边、沙发上、地上盘腿“打坐”,给他“发正念”,“清理屋内空间场的一切邪恶”。我们连续在几个上午的10点、11点、12点三个整点“发正念”,而后就集体“学法”、读“经文”。当时,我们坚信“发正念”给汤毅“消业”,他一定能够好起来。

  然而,汤毅的身体不但不见好转,反而一天不如一天,他臀部的褥疮烂得更凶,手脚变得僵硬麻木,人也瘦得只剩皮包骨了。我们见没有什么好转的迹象,相继偷偷地离开了他家。就在第二天夜里,汤毅由于长期拒医拒药,一再延误治疗,被病魔夺去了生命。

  看到功友汤毅如此虔诚的修炼,也没换来李洪志“法身”的保护,反而却让他过早地撒手人寰。在志愿者的帮助下,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法轮功所谓的“消业”、“上层次”都是骗人的。想明白这些道理后,我感觉到了彻底放松,放下了背负了十多年的沉重包袱。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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