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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妈妈对不起你

作者:李义梅 · 2012-09-20 来源:凯风网

  我叫李义梅,今年54岁,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人。

  1997年,我接触了法轮功。由于自己从小在一个迷信的家庭环境中成长,看到法轮功后有如获至宝的感觉,很快的便接受了《转法轮》里所写的内容。我和丈夫一起习练法轮功三个多月后,由于规律的运动锻炼,都感到身体比以前强了些,我们认为是“练功”带来的“好处”,便更加投入,逐渐无暇顾及正在上学的儿子。为了表示对“师父”的尊重,我把家里挂满了李洪志的画像,书橱里放了许多李洪志的书籍和法轮功的资料。为了能够更快的提高“层次”,我和丈夫每晚都在家里放“练功”录像,吵得孩子根本无法写作业,学习成绩也因此一路下滑。

  1998年年底,儿子期末考试时,我让儿子拿上李洪志的画像,告诉他“师父”一定会显灵,帮他考个好成绩。可是,刚开考画像就让老师没收了。儿子回家告诉我后,我发疯似的跑到铁一中,生怕老师将“师父”的画像撕掉。到了学校后,我冲着老师的办公室就喊:“还我‘师父’!还我‘师父’!”可是老师早就下班了。第二天,孩子老师找我谈话,说不要用什么画像来保佑考个好成绩,要好好照顾孩子,这种荒唐的事不要再做了。可我哪里听得进去,跟老师吵道:“不要污蔑我‘师父’,‘师父’是宇宙主佛,是无所不能的。”随后,我抢过“师父”的画像,双手虔诚的捧着,不等老师说话就离开了学校。从此,儿子的同学们都说我是疯子,并取笑儿子说:“别学了,到考试时拿个画像就行了。”儿子在学校里再也无法抬头,一向开朗的性格变得沉默不语,时常逃课,逃避同学们瞧不起的眼神,渐渐的儿子身边没有了朋友。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家里的亲戚、单位的领导都劝说我俩放弃,但我不愿放弃已经修得的“成果”,决定继续修炼下去。就在此时,我又接到“师父”李洪志的“新经文”,告诉我们要“顶着压力走出来,证实法的弟子是伟大的”,在与其他几位功友商量后,我们决定要走出去“护法”和“证实法”。

  2000年的冬天,义无反顾的我带着爱人去了天安门,去寻找“上天”的梯子,把可怜的儿子一个人丢在家里。那时,大冷的天气,正上中学的儿子在没有父母、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怎么吃饭?怎么上学?如何生活?这些我们都没有考虑,我们的心思全都放在了“弘法、护法”上。多亏了周围的好心邻居和家里的亲戚,他们还记得我苦命的孩子,时常叫到家里吃口饭。但孩子总是哭着问他们,“我爸妈呢?他们不要我了?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事惹他们生气了?还是我学习不好?我都会改的,我想爸爸妈妈!”等我和丈夫“正法”回来后,孩子扑上来哭着说:“妈妈我想你,我听话,你别走了。”看着儿子蜡黄的小脸、脏兮兮的衣服,听着孩子的哭声,我竟然无动于衷,不仅没有去给孩子做口热饭、洗洗衣服,反而“绝然”的推开儿子,“妈妈有大事要做,你别妨碍我。”从此以后,我们夫妻俩每天起早贪黑的印传单、“讲真相”,每当我踏出大门时,儿子总会用乞求的眼神看着我。

  周围的邻居们都说我俩疯了,真是“中邪”了,连孩子也不管了,真不知道为了啥可以舍弃自己的亲儿子,这不是作孽吗。可我当时却认为,你们这些“低层次”的人懂得什么,只要我修炼好了,孩子自然会受益,随我一块“上天”,让你们羡慕去吧。在这种思想的主导下,我不断地去按“师父”的“经文”要求去做,到处去“讲真相”,不顾身体,不顾家庭,更置亲人的劝说于脑后,为了追求“圆满”不惜放弃一切亲情,每天拿着大量的法轮功宣传品到大街小巷散发,自以为这样就可以得到“圆满”的回报。

  2003年,在社区志愿者的帮助下,我和丈夫渐渐认识到了自己极度膨胀的自私心理和虚无缥缈的“升天”、“圆满”论,更认识到了自己的荒唐与不切实际,从迷途中醒悟过来。想想这些年儿子几乎像没有父母的孤儿,我的心就像被刀割一样疼痛。我真痛恨自己,作为母亲,我亏欠儿子的太多了。

 

【责任编辑: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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