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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身”没能保护我的亲人

作者:许莲玉 · 2012-09-20 来源:凯风网

  我叫许莲玉,今年45岁,山东省聊城人,高中毕业后,断断续续一直做着小生意。

  1997年秋,我与丈夫做照相器材生意,由于管理不善,仓库电路起火,引发火灾。当有人发现喊来救火车时,仓库几十万元的东西已经烧成灰尽。我们一下子到了一贫如洗的地步,丈夫为了偿还债务,远走他乡,常年在外打工挣钱。我和女儿相依为命,心情坏到了极点,整天瞎寻思,身体状态每况愈下,经常感冒头痛发烧。小姨看我整天无精打采,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就劝我去练法轮功,并说法轮功能“祛病消灾”,“一人练功,全家受益”,练好了还能“成仙成佛”。她推荐给我一本《转法轮》,还带我一起到练功点练功。开始我还没太上心,只是随便翻看一下《转法轮》,去练功点也是看人多热闹,为了散散心,排除一下心中的苦闷。

  在练功点一来二去,和那里的人混熟了,大家一起有说有笑的也挺好。我天天去“练功”,不再去想那些心烦事,不瞎琢磨了。不知不觉中,生活有规律起来,食欲增加,睡眠也好了,感冒头疼的次数也少了,觉得法轮功挺神奇,挺管用,也就更加愿意“练功”了。我认为是“师父”在帮我“净化身体“,“法身”在保护着我。

  我是个特别要强的人,自从结婚后,对美好的生活充满了憧憬和向往,可正当想和丈夫在事业上打拼大干一番时,却发生了火灾,把原本幸福殷实的家变得一无所有。这给我带来了致命打击,甚至一度想到了轻生。正当在人生路口彷徨时,从《转法轮》书中我似乎找到了答案。法轮功宣扬的“真、善、忍”特别符合我当时的糟糕心情。尤其这个“忍”字,我比较认可。几年的社会磨练、失败的生意,都需要一个“忍”字。我暗暗下决心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个好人,做个心胸宽广的人,不再为心烦事费心劳神。就这样我在法轮功中越走越远,愈陷愈深,慢慢达到痴迷的程度。

  1998年腊月,正当我“练功”起劲时,传来丈夫在外遇车祸死亡的噩耗。功友说:要坚持练,去掉“名、利、情”才能做到“真、善、忍”,去掉一切“执着”,包括生死,唯有“学法、修炼”才是人生真谛。因此,我草草处理完丈夫的后事,就立即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学法、修炼”上。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正在痴迷中的我,对此很不理解,转不过来这个弯,觉得这么好的事儿,怎么能没了呢?不能明着练了,我就偷偷的练,还去串联,张贴散发法轮功传单,进行所谓的“弘法”。

  2002年一天夜里,我跟小姨一伙人偷偷去散发传单,举行“护法”活动。我们分头在湖边张贴传单,当晚我们回去时没找到散发传单的小姨,有功友说她也许自己先回家了,就没再寻找。天明时有人在湖面发现了小姨的尸体,是不慎溺水身亡。

  这次出事对我有点打击,我们在“护法”时“师父”的“法身”为何没有保护小姨?在我对法轮功有些疑问时,有个同修说:“这是‘师父’考验我们,让你小姨先去天堂等我们,我们一定要坚持修炼,不然就会‘形神全灭’。练功人只能有一个想法:练!才是对信仰的追求,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执著地练。宁可放弃一切,也不能放弃法轮功。”

  在功友的劝说下,我又练了起来。由于我经常“练功”,年幼的女儿有时候和爷爷奶奶吃饭,有时候和我父母吃饭,有时候她自己做饭,饥一顿饱一顿,7岁的孩子面黄肌瘦,比她同岁的小孩矮一头。可我为了“练功”,进行“弘法”,已经顾不上女儿的生活,有时候能做的只是让她和我一起“练功”。她小小年纪就能背诵《转法轮》上的很多篇章,盘腿打坐也不输我们。

  2003年春的一天,我又出去“弘法”,让女儿自己在家“练功”,到时候自己做饭吃。可是当我“弘法”回来时,家里是乌烟瘴气,满地破砖烂瓦,女儿已经离开人世。听婆婆说,我走后女儿用煤气罐做饭时,不小心引起煤气泄漏,导致煤气罐爆炸,女儿当场死亡。女儿面目全非,几乎不成人形的手里还拿着一页破碎的《转法轮》书纸,那是我教她看的一页。我已经没有了丈夫,又没有了家和女儿,我只好回到娘家居住。而我那时觉得这一切都是“师父”安排的考验,心想既然经历了这么多的考验,我只要再坚持一下,一定能修成正果的,于是我更加虔诚的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去做。

  在娘家时,又有同修找我“练功”。我母亲坚决阻止我“练功”,我不顾母亲的反对,仍然偷偷跑出去“弘法”。有一次,我在散发法轮功传单时,被抓了个现行,回家后仍继续修炼。母亲经常劝说我不要“练功”,我每次出门“弘法”,她都很为我牵挂,在家坐卧不宁,生活状态高度紧张,食不能安,夜不能寐,身体也越来越差,不久就带着对我的遗憾去世了,走时母亲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女儿,咱不练了,走正道!”

  后来,在社会反邪教志愿者的的帮助下,经过一番细致的讲解后,我才发现自己错了,幡然悔悟,与法轮功彻底决裂了。

 

【责任编辑: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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