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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疚的良心债

作者:崔卫东 · 2015-07-14 来源:凯风网

  我叫崔卫东,今年57岁,在东营市从事个体经营。虽然我摆脱法轮功已经很多年了,但我欠下的那笔良心债至今让我内疚。

  我曾资助当地的法轮功人员9万多元,使他们有条件走上了破坏家庭、违反法律的痴迷路!有的至今还流浪在外——不知去向,这让我寝食难安。特别是看到痴迷者家属孤苦无助的境况,我的良知倍受谴责,虽然我还有一定的能力从经济上资助他们一家,但是他的家人需要的不仅仅是钱呀!

  1997年是我生意刚刚起步的时候,生活清苦又劳累,因此,留下了胃疼的毛病,当生意稍稍起色的时候,我的身体几乎要垮了,没办法我就四处求医,然而,都不见效果。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接触了法轮功,按照法轮功的要求,我坚持打坐练功半年多,自感疼痛减轻了很多,生意也开始走上了顺路。当时不明白胃病是自己生活逐渐有规律而调理好的,就认为是李大师“消业”的结果;甚至把自己多年来辛勤经营的成果也归功于李洪志。

  那时我在生意场上看到了一些不良现象、遇到了一些不顺意的事,形成了片面看社会的阴暗心理,正好与李洪志诋毁社会和政府的言论相吻合,从此,我坚信李洪志的“修炼法轮功,道德回升”论,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而当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时,我内心就十分不满,我身边的一位功友劝我说:“你好好经营,挣了钱资助我们其他人进京讨说法,这样我们用不同的方式都在为大法做贡献”,片刻思考之后,我接受了他的意见。从此以后,我就成为当地法轮功地下活动的主要经济来源,直到2008年案发。

  我把经营所得几乎全部贡献给了法轮功,前后累计近10万,在一般人看来,我可能是钱太多了,事实呢?对于我一个小小的个体经营者来说,那是倾其所有呀!

  为了节省钱资助法轮功,我连给儿子治病的钱都不舍得花。2001年3月儿子在与小朋友玩耍时,小石子打伤了儿子眼睛,医生说需要手术,而我没给儿子及时接受医生的意见。当时一是相信李洪志的“一人练功全家受益!”,二是舍不得花5000多元钱给孩子治眼睛。要不是妻子偷偷地背着我把儿子带到济南省立医院就诊手术,儿子的眼睛就失明了,差点给儿子留下终身的残疾!

  尽管我偷偷摸摸资助法轮功,但还是露出了破绽——生意红火而家里却不见收入!为了阻止我的行为,妻子多次劝我,甚至为了管束我,妻子亲自参与账目的管理,但那时我不但不理解她的用心与辛苦,反而,觉得她是个常人因而很看不起她,甚至认为她计较钱财很狭隘。所以,我想尽一切办法资助法轮功的,虽然妻子经常来我的经营店,但她毕竟要伺候孩子上学,我还是有很多时间“捣鬼”的。

  我就这样偷偷摸摸把辛苦挣来的钱,几乎全部资助给了痴迷的法轮功人员,在我资助下,他们印制反宣传品、搞串联甚至离家出走去弘法、讲真相,使得他们走上了违法道路、原本团圆的家也几近离散,而我自家本该享受美好生活的孩子,也因我蒙受生活的艰难。

  若不是2008年,我们当地社会志愿者帮我认清李洪志骗人的嘴脸,把我从邪教法轮功中拉出来,我真不知道还要助纣为虐到何时!

  现在想来,我们口口声声讲“真善忍”,可我竟然欺骗自己的妻子、竟然伤害自己的孩子,竟然资助他人去干坏事,这,哪里符合“真善忍”呀?真是害人又害己呀。

  我曾资助过的功友们,当初我是本着一颗善心帮助你们,只是善心让法轮功给破坏了,现在摆脱了邪教法轮功,我依然抱着一颗善心告诉你们,只要你们走正路、做善事,我依然愿意尽我所能资助你们,因为我们的兄弟姐妹都好,那才是真正地为你们好呀!为此,我希望至今仍执迷不悟者悬崖勒马,不要再让法轮功给你们留下良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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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秀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