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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退”神迹看“明慧”的造假

作者:周 缘 · 2009-11-05 来源:凯风网

  “三退”是逃亡境外的法轮功组织向其西方主子邀功的政治伎俩之一,为此,法轮功主要媒体明慧网连篇累牍地发表大法弟子所谓的“三退”神迹,并公布了大量的案例作证。不过,细一揣之,可笑之处随处可见。

  一、老太太、老头也能“退队、退团”

  案例一:六十三岁的“少先队员”“退队”。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登载了这样的案例[1]:

  大表姐是淄川山区人,今年六十三岁,身体多病。她一见到我就说:“不得了了,我得重病了。”我问她:“什么病?”她说:“糖尿病,很严重,已经开始输胰岛素了。”我说:“不要怕,现在有好办法了。目前人们都在进行’三退’,以保生命,只有退出少先队,身体就会好起来。只有相信大法才能得救。”……当时她就做了三退。

  从此案例来看,六十三岁的老太太“退出少先队”,真是可笑之极!中国少先队队章第十一条规定:“凡是6周岁到14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向中队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中队委员会批准,就成为队员。”此种规定,少先队员是存在年龄限制的,6到14周岁,小学毕业或者在小学加入共青团,自动退出少先队。那么,六十三周岁怎么可能是少先队员?既然不可能是少先队员,又何来“退队”的说法呢?更何况,退出少先队,无需申请更无需声明,因此,“退队”之说实在是滑稽!

  案例二:“五十岁左右”的“共青团员”“退团”。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一日登载的案例[2]:

  “阜城城东某村的老王,五十岁左右,零三年得了脑溢血……零五年七月他又得了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全家人伺候着。有大法弟子到老王家去给他讲真相、劝三退,开始老王不愿意听,后来听了、接受了,还退了团、要了大法护身符。”

  依据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章程第一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那么,五十岁左右的老王就没有团籍资格,“退团”不是脱裤子放屁!

  二、化名也能“三退”

  从“明慧”发布的案例看,“三退”案例的姓名存在着很大的相似性。“大表姐”“中年人”“老王”“小君”“蔡氏的女儿”,没有具体名姓、很模糊、很广泛的概念,没有区别、代表意义。

  还有,明慧网在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登出一篇《三退起名要认真对待》的文章。从这篇文章的题目来看,直接就说“起名”,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了所谓的“三退”人员是随手捏造的。在文中说“我经常收到大量的退党名单,存在着一个起名极为不严肃的问题,几十人的名单中出现大量重名,好几个‘平安’、好几个‘顺利’、好几个老张、小王、小红、小伟、吉祥、如意……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老五、老六、老七、老八、老九……还有叫‘好心眼’的,叫‘中用’、‘中听’的,叫‘大米、大豆、大柿’的……”煞是荒诞。

  真实性是新闻的灵魂。如果想要说明问题,新闻媒体都会采用真名实姓来增加其可信性,其所举案例,具体时间、地点和当事人的真实姓名一目了然。然而,“明慧”倒好,且不论其真实姓名,就拿其捏造的姓名而言就让人觉得十分可笑,其真实性更是不敢想象!

  究其原因,“明慧”是其祸首。“明慧”二零零七年十二月登出的《关于登记三退的几项要求》中允许“三退声明”可以用化名。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要用化名?就像网文《三退起名要认真对待》中说的“几十人的名单中出现大量重名”,“好几个老张”,恐怕连那些个“老张”就哪个“老张”代表自己都不知道吧!

  三、一个人可以“退党、退团、退队”一起办

  案例三: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日:“我叫小君,三十六岁,辽宁盘锦人,身体不太好,最近更经常难受,前些日子一大法弟子给我讲大法真相,叫我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给我办了‘三退’(退党、退团、退队)。”[3]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日:“在惨痛的车祸中,唯有抱着孩子的蔡氏安然无恙……原来是蔡氏的女儿接受了大法弟子给她讲的真相并且还做了三退。”[4]

  此中案例明显的特点是,所谓的“退队、退团、退党”一起办。殊不知,这三种政治面貌在同一个人身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又何来“三退”一起办呢?

  如此荒唐的“三退”闹剧,其结果只能是自欺欺人、徒增笑柄罢了!

 

  附注:

  1、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16/202838.html

  2、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31/201965.html

  3、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7/200378.html

  4、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7/2003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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