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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李洪志在“撕裂我们的人伦”

作者:霜 刃 · 2009-09-21 来源:凯风网
  9月16日,明慧网“修者评论”栏发表了署名“大陆大法弟子”的《谁在撕裂我们的人伦?》(下称《撕裂》)。文章写道:“世界由人组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基于人心的教化,也依靠对人与人之间天然关系的维系。中国自古就把这种关系归结到人伦上来,用以教化人心、维持社会的基本稳定。人伦包括: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并有‘人伦睦,则天道顺’的说法。……自古及今,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君臣有义、师生有礼、夫妻相敬,便是我们华夏民族优良的道德传统。”作者还特别强调:“违背人伦者即使国法相容,天理也容不得。”这番话属于常人言论,除了“君臣有义,夫妇有别”因解读者的观念不同而存在歧义外,其余内容基本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成为“人伦观”的共识。然而,《撕裂》用大部分篇幅来论证“中共对中国人人伦的破坏”,除了让人得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的结论外,还能让人嗅出一股贼喊捉贼的味道。

  谁在撕裂我们的人伦?这个问题提得好,有问则必有答。那我就来回答明慧网和法轮功:是李洪志在“撕裂我们的人伦”!

   一、李洪志抛出了一整套撕裂人伦的歪理邪说

  人伦,本是讲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特别是尊卑长幼之间的关系。其中血缘宗法关系是核心,而亲情关系又是最基本的。讲究人伦,遵守伦常,前提是承认这些关系。恰恰李洪志是抛出了一整套否定这些关系、否定一切人之情的歪理邪说,直接撕裂了人伦。

  (一)情是脏物论:心中存有的感情会脏化人类社会

  “当然有一些东西到人这就更烂了,因为人类社会是有情的,在情的作用下人把这些东西搞的更低下、甚至非常肮脏,比它们原来那里要坏的多,是人类自己造成的。”(《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

  “在高层次上看,说常人在社会中简直就是和泥,不嫌脏,在地上和泥玩呢。”(《转法轮·炼功招魔》)[按,这里是针对夫妻生活而言]

  [简评]李洪志视“情”为肮脏之物,这就抽去了“人伦”的价值基础。9月14日,明慧网发表了《情是最肮脏的东西》一文,作者认为包括“情”在内的“人类社会的一切东西都是假相,可是人却迷于其中而乐此不疲”。由此可见,李洪志的“情是脏物论”对弟子的影响之深。

  (二)生身非亲论:生身之人并非真正的双亲

  “谁是你真正的亲人哪?……一生一生的,每一生每一世你有多少父母,有多少妻子儿女、姐妹兄弟呀?……你都数不过来……哪个是真的……你真正的父母是在宇宙产生你那个地方,那儿才有你的父母。所以你真正的父母,正在那儿看着你,盼你回去你不回去,迷在这里,还觉得这里都是亲人。”(《法轮佛法悉尼讲法》)

  “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你在六道轮回中,你的母亲是人类,不是人类的,数不清。”(《转法轮·自心生魔》)

  [简评]既然生身父母不是真父母,那就是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自然生理关系采取虚无主义,抽去了“人伦”的血缘基础。于是也就有了法轮功骨干竹学叶的“躲妈妈”。

  (三)亲如过客论:血缘之亲形同过客

  “今生我是你的亲人,来世那说不定又是谁的亲人呢,咱们就是一世的缘分。就像住客栈一样,小住一宿,明天散伙,谁能代替谁呢?”(《美西国际法会讲法》)

  “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的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转法轮·自心生魔》)

  “……总是把自己家里人当作自己的亲人对待而不是当作要救度的众生。你是个修炼的人,你是超越于常人的,你知道这一世你们是一家人,你知道前一世你们不是一家人吗?你知道她这辈子是你妻子,下辈子说不定给谁当妻子?这一辈子是你的孩子,你知道上一辈子他是谁的孩子?”(2006年《洛杉矶市法会讲法》)

  [简评]亲人如过客,也就意味着亲情没有现世意义,更没有恒久性,这是李洪志为鼓吹“弃情”(或“去情”“断情”“放情”)打基础、作铺垫。亲人如过客之即聚即散,还谈什么稳固亲密的“人伦”?

  (四)修炼弃情论:修炼者欲达圆满必须放弃一切情

  “人就是为这个情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份,处处离不了这个情,想干不想干,高兴不高兴,爱和恨,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全是出自于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转法轮·提高心性》)

  “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已晚也。”(1996年《修者忌》)

  “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你就不能混同于常人。说句严重一点的话,你已经不是人了。我刚才讲了,人有七情六欲,为情而活着。你在逐渐的看淡这些,逐渐的放淡这些,在修炼过程当中你直至把它完全放弃的。”(1997年《纽约法会讲法》)

  “情是常人中的东西,常人就是为情而活着。”“人在迷中,就放不下这个东西。有的人放不下他的儿女,说如何好,他死了;他母亲如何好,也死了,他悲痛欲绝,简直下半生要追它去了。你不想一想,这不是魔你来了吗?用这种形式叫你过不好日子。……你要想修炼,人的情就要往下放。”(《转法轮·自心生魔》)

  [简评]李洪志误导弟子视亲情为“魔”,将“弃情”“去情”当作修炼圆满的前提条件,这就从终极目标上抛弃了“人伦”。

  李洪志的上述“四论”皆指向对人伦的全面彻底的否定,说他“撕裂人伦”算是轻的,因为被“撕裂”的东西尚存其破裂之体,而李洪志根本就要求弟子浇灭情感、泯灭人伦。

   二、李洪志以其恶劣的言行直接实现了对人伦的撕裂

  对于如何识别一个人,孔子提倡“听其言而观其行”,李洪志正是以其恶劣的言行直接实现了对人伦的撕裂。

  (一)李洪志大放忤逆狂言

  “这个宇宙的年龄我最大,连我生生世世的父母都是我造的。”(李洪志早期讲法录像)

  “没人知道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没有生命看到过我,没有生命叫过我什么。我也没有形也没有名,与宇宙中一切生命所构成的东西都不相同,对宇宙内众生来说我什么都没有,也许宇宙都没有了,那个时候就只是我了。我就是什么都没有。没有生命知道我是谁。但是没有我就没有宇宙的存在。我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在宇宙大穹解体时从新正法中救度众生。”(2002年3月,《北美巡回讲法》)

  “孝敬父母”是基本的人伦常理,可李洪志偏偏要颠覆此理。父母是我们的自然之源,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的生命,因此孝道的本质是对生养之恩的回报。鸦知反哺,羊知跪乳,人之尽孝当然应该胜于禽兽,尽孝的前提是承认父母是生命之源。然而,李洪志呢?不仅不承认父母给了自己生命,而且“翻过锄头刨天”,说生生世世的父母都是他所造,实在是忤逆至极!

  “没有人知道我是谁”,难道生养李洪志的父母也不知道?

  “没有生命看到过我”,难道父母也从没看到过李洪志?

  “我也没有形也没有名”,难道父母从小抚养的是个没有人形的鬼?难道李洪志的名字不是父母给起的、没被父母叫过?

  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故认为自伤自杀亦属不孝。可见,生身之恩有多么大。《撕裂》大谈“父子有亲”“父慈子孝”,可法轮功教主李洪志竟然连父母生养了他这一事实也要予以否定,哪里还谈得上什么“孝亲”?哪里还顾及一丝亲情人伦?

  (二)李洪志篡改生日置父母于道德人伦的尴尬之地

  据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绿园派出所证明:1994年9月24日,李洪志将出生年月日由1952年7月7日(这有为李洪志接生的潘玉芳老人为人证)变更为1951年5月13日,并重新办理了身份证。经查公安机关“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李洪志原在单位保存的《专职保卫干部登记表》、《干部履历表》,李洪志的出生年月日也均被涂改为1951年5月13日。但其《职工晋级定级报告表》、《入团志愿书》以及1986年12月31日办理和1991年3月31日补办的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仍为1952年7月7日。李洪志为何要偷改生日呢?原来相传佛祖释迦牟尼的生日是中国农历的四月初八,而1951年5月13日恰好是农历四月初八,李洪志将自己改为与佛祖同日诞生,其目的是表示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法轮功弟子从此就得把“5月13日”当作李洪志的生日。李洪志改生日早有预谋,1992年他就有意识地将出山传功的日期定在5月13日,这样一来,5月13日就成了“世界法轮大法日”。

  这一改,李洪志的假生日比真生日提早了1年零55天,也就是420天。可这样一来,李洪志的降生日期就提到了父母结婚日期之前。换言之,李洪志的父母不仅是“未婚先孕”,而且是“未婚先产”。这就是李洪志导演的人伦滑稽剧!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未婚先孕(产)”属于有伤风化至少也是有悖良俗的行为。李洪志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乱改生日,置父母于道德人伦的尴尬之地,心目中哪还有一丝“人伦”之念!

  (三)李洪志不尊师、不怀友,何谈人伦

  《撕裂》承认“师生有礼”“朋友有信”是我们华夏民族优良的人伦道德传统(《现代汉语词典》也将“朋友”列为“人伦”的五种基本关系之一),二者合起来就是通常说的“尊师敦友”。那么,李洪志在“师友”关系上是如何表现其人伦之德的呢?我以为,用“无师弃友”四字大致可以概括。

  李洪志是个吹牛说谎的顶级大师,他自吹法轮功是宇宙大法,是上天众神授予他来救度众生的。然而说起法轮功的缘起,事实却是这样的:受社会上“气功热”的影响,李洪志从1988年开始跟随气功师李卫东学练“禅密功”,并参加了两期学习班,后又跟随气功师于光生学练“九宫八卦功”。李洪志以这两门功法为基础,去泰国探亲时又摹仿其它舞蹈的某些动作,拼凑了法轮功功法。李洪志的早期弟子李晶超、刘玉清等证实:法轮功的功法动作是李洪志与李晶超共同设计的,直至“出山前的一个月才初步成型”。办班的初期,是由李晶超在台上演示动作,李洪志作讲解。李洪志的早期合作者刘凤才还对功法讲义作了七十多处修改。李洪志打坐莲花“法像”,是其早期弟子宋炳辰将其照片拼接上莲花瓣剪纸,再画上背后的佛光,制版而成。李洪志所穿的黄色练功服是在商店购买的戏装。

  李洪志对上述事实讳莫如深,长期以来如寒蝉之噤,避而不谈。检索李洪志的新老经文,根本见不到李卫东、于光生的名字(此二人的是非功过姑且搁置不论)。李洪志倒是受到痴迷弟子的顶礼膜拜,逢年过节什么的,大受贺词祝语。可有谁见李洪志自己的师父写几句纪念性的文字?又有谁见过李洪志让弟子祭拜过李、于二位师爷?还有谁听见过李洪志说过什么感戴师恩的话?历来有“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说法,师恩如山,可李洪志“出师则无师,受恩却忘恩”,典型的负义之徒。至于李晶超、刘玉清、刘凤才、宋炳辰这些早年合作之友,李洪志更是把他们抛到爪哇国去了。有谁见过李洪志对他们表示过一丝一毫的怀念,或者提起过他们对创立法轮功的贡献吗?

  李洪志既不尊师,也不怀友,何谈“人伦”?

   三、李洪志的恶意诱导和暗示制造出一个又一个撕裂人伦的悲剧

  李洪志一方面抛出撕裂人伦的歪理邪说,一方面以其恶劣的言行直接实现对人伦的撕裂,这就给弟子播下了撕裂人伦、泯灭亲情的毒种。此毒弥散浸透的结果,就是有相当多的大法弟子视“情”为脏物、为“魔”,视亲人为过客,为妨碍修炼的阻障,以“去情”为圆满的必要条件。

  李洪志说过:“人类在败坏,到处都是魔。有魔在干扰,不让你练功。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转引自凯风网)显然,这是把反对“大法”、阻止修炼法轮功的人都视为魔。而强烈反对修炼“大法”的人,当然是大法弟子的家人了。所以干扰修炼的家人也都是魔。是魔就该杀。“去情”的结果,就是让弟子残酷“无情”,不惜抛下亲人自顾自“圆满”去了,“除魔”的结果,就是让弟子大开杀戒,于是,李洪志的恶意诱导和暗示制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家庭悲剧和社会悲剧。

  请看:

  ——1996年8月23日上午9时,湖南省嘉禾县24岁的法轮功修炼者王学忠,突然说其父王继荣是魔,说着从碗架上取下一把刀向其父头、颈、胸等处连砍17刀,当场将其父砍死。

  ——1997年12月3日,黑龙江鸡东县农民蒋朝俊、姜秀霞夫妇双双迷上法轮功,整日想上天“成仙”。蒋用尖刀杀死妻子后自尽,年仅13岁的女儿和10岁的儿子成为孤儿。

  ——1998年2月26日夜里,36岁的江苏省吴江市供销社职工吴德桥,在“发功”时,感到自己已经成佛了。当其妻沈玉珍制止其练功时,吴认为在练功时有女人在身边会受影响,为除魔障,吴跑到厨房拿起菜刀,对其妻连砍数刀,将其杀死。

  ——1999年2月,痴迷法轮功的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通讯站工程师张坚跳楼自杀,60多岁的父母失去了这个独子后,生活无人照顾,终日以泪洗面。

  ——1999年3月20日,17岁的河北省承德市桃李街的李亭,手持一尺多长的尖刀,残忍地将亲生父母杀害,说:“我父母是魔,我是佛,我要将这两个魔除掉。”

  ——1999年8月21日,辽宁省丹东市的法轮功修炼者王锡东跳车身亡。他是个独生子,离结婚日期只有一个多月,新房已装修好,各种物品准备齐全,请柬也已向亲朋好友下发,结果却追随李洪志走上了绝路。家人为此遭受严重的精神打击,痛苦不已。

  ——2001年11月25日下午,家住北京市西城区的傅怡彬,受“法轮功”邪说毒害,亲手杀害了深爱着他的父亲和妻子,将养育他成人的母亲用刀砍成重伤。

  ——2002年4月22日,黑龙江省伊春市的法轮功痴迷者关淑云闯过了“情关”,为了除魔,身为母亲的她在和众多同修修炼时,竟然将8岁的女儿戴楠活活掐死。

  ……

  亲情泯灭,家破人亡,人伦何在?李洪志用颠覆中华传统伦常的歪理邪说给弟子洗脑,让他们中毒致幻,做出伤害亲情、草菅生命的蠢事来,正是“主佛”的恶意诱导和暗示制造出一个又一个的人世悲剧。不管他怎样的巧舌如簧,李洪志撕裂人伦的罪责终难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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