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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清洗“正信”的歪招

作者:霜 刃 · 2013-12-23 来源:凯风网

  题目所说的“正信”,本是佛教术语,一般指“正直之信念”,“系相对于邪信而言,即指虔信佛所说正法之心,此信心不因遭逢诸异道而稍生疑念”(《佛学大词典》)。广义的“正信”包括“正当之信仰”,通常指传统正教之信仰。法轮功初以“气功”欺世,后则以“佛法”惑众,所谓法轮佛法或大法,无非是剽窃拼凑的产物,它盗用传统正教的品牌却与之完全背离,实乃标准的“邪信”。

  经过历史淘滤和沉淀的传统“正信”,“含渣量”低,“含金量”高,影响深远,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心怀“正信”者,必然会对邪教、“邪信”产生强大的抗阻,令邪教的“精神麻醉”和“思想注毒”难以顺利进行。心险者术诡,李洪行深知要让信众死心塌地崇信“大法”,成为他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奴隶,必须清洗掉他们头脑中原有的“正信”。那么,李洪志在清洗“正信”时,使用了哪些歪招呢?

  歪招一:釜底抽薪,胡说“神不承认宗教”

  撇开“‘神’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臆造”之争不谈,宗教信仰者一般都是有神论者。在有神论者看来,“神”总与“先知”、“全能”和“主宰”、“救度”等联系在一起,“神”的意志、决策和行为具有不可抗拒性。李洪志正是利用这一认知模式,胡诌出“神不承认宗教”的谬论:“宗教是人承认的,是人搞出来的,神却不承认宗教,只承认人心的。你虽然目的是要去佛的世界,去耶稣的世界,可是,你做的事却不是,整个宗教都这样做了,你说它的教是正的吗?”(《法轮大法•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在这里,李洪志对宗教的否定具有根本性和绝对性。从根本上说,“人搞出来的”宗教并没有得到“神”的认可,因此,遵由宗教之路抵达“神”的天国(包括佛的世界、耶稣的世界等),绝对不可能。

  既然“神不承认宗教”,那么宗教从根本上就不是“属神的”,也就失去了作为正教的前提,而这正是李洪志对传统正教的釜底抽薪。通过这一“抽”,就将传统正教与“神”对立起来。李洪志还谎称“目前一切正教都没有神管了”(1999年5月《澳大利亚法会讲法》),既然一切正教皆无神管问,那么崇信它们就是白搭。在涉及具体问题时,李洪志正是这样欺骗信众的:“弟子:一位虔诚的基督教信徒,听说基督的天国只有白种人,如果她去世时,那她的元神在哪一层次或天国安息?师:她修的宗教等于白修,她和常人一样……还是在常人这个境界中轮回,就是这样。”(《法轮大法•新加坡法会讲法》)李洪志鼓吹修炼的目的在于“圆满”升天,成为“神佛道”,不能进入“天国”或“神的世界”当然是“白修”喽。既然“神“对正教不管不顾,那除了崇信他的法轮功而外,还有选择吗?

  歪招二:价值虚化,抛出“宗教无用论”

  宗教的长期存在,必定有其积极的社会功用和精神价值,对于这一点,李洪志应该是心知肚明的。然而,为了“洗脑”的需要,他偏要睁着眼睛说瞎话:“现在宗教已经不能度人了”(1998年5月《欧洲法会讲法》)“世界上现在所有的宗教,包括所有的正教,我不能说它是邪教,它是佛传的,但都不能再使人圆满了。”(1998年3月《北美首届法会讲法》)“当今的人类社会,任何宗教都不能使人的心、人类的道德回升,那些宗教中的人自己都知道。”(1999年5月《澳大利亚法会讲法》)“大家看到了,宗教在当人类道德走向没落的时候,在社会上起到的作用是什么。它度不了人还败坏着人的正信。”(2003年5月《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宗教之“度人”,固然有迷信者臆想中的狭隘功利,但在大多数学者看来,“度人”更多地指涉道德的拨正、精神的充实和灵魂的拯救。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正统宗教一直以“度人”来满足人的精神需求。李洪志胡说“现在宗教已经不能度人了”,断言“任何宗教都不能使人的心、人类的道德回升”,就是对宗教价值的彻底虚无化。李断言当今的宗教“度不了人还败坏着人的正信”,更属于“宗教负效论”,是对所有宗教和相关神职人员的诬蔑。既然“宗教不能度人”,那人们除了归顺法轮大法还有选择吗?李洪志大概也知道,他对宗教的贬损,很少会有人相信,故而装出一副“好心奉劝”的姿态:“我要对大家负责任,我告诉你是怕你耽误了。被那个不能度人的宗教耽误了。”(《法轮大法•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这恰恰说明他的心虚。

  歪招三:道德泼污,诋毁宗教界人士

  前面说到,宗教的积极效用在于道德的拨正和精神的提升,而这一切都得有赖于宗教人士本身的精神净化和道德自律。必须承认,宗教界与其他社会领域一样,不可能是绝对的净土,难免鱼龙混杂,确实存在着投机分子和堕落者。李洪志正是利用这样一个有限的事实作出无限的夸大,对信众进行误导。请听李的胡言妄语:“目前一切正教都没有神管了,宗教中的人都在为钱财地位而争斗。”(1999年5月《澳大利亚法会讲法》)请注意,“一切正教”也好,“宗教中的人”也好,逻辑上都是“全称判断”。换言之,“宗教中的人都在为钱财地位而争斗”是毫无例外的现象。显然,李洪志向信众传递的信息是:宗教界已是漆黑一团,“洪洞县中无好人”。难怪他要煽动学员对宗教界正直之士(如赵朴初、陈星桥等)恶毒攻击,声称“长期以来,旧势力及三界内一切起负作用的乱神,一直在起着很坏的作用”,必须“全面解体三界内一切参与干扰正法的乱神”,“特别那些把持宗教、敌视正法与大法弟子救度众生的乱神,都全面解体它们”(2007年2月《全面解体三界内一切参与干扰正法的乱神》),可谓面目狰狞,凶相毕露。

  自从法轮功被宗教界人士斥为“附佛外道”后,李洪志对佛教人士的道德泼污就变本加厉了:“过去的和尚拿钵,现在拿磬,你给他饭他根本不要,他要钱。”(1997年3月《纽约法会讲法》)“好多和尚都有不愿放下的执著心,从而勾心斗角,也不是净土真修之处了……有很多居士、和尚求名求利,也很讲排场。”(《转法轮(二)•佛教中的教训》)瞧瞧,佛教徒都在“求名求利”,只有“大法中人”才无私无欲,成为这世上的“绝对的净土”,那就只有修炼法轮功了。

  歪招四:贼喊捉贼,佯作愤激批判状

  专门制售伪劣产品的奸商,喜欢打出这样的广告:“请认准某某商标,谨防假冒!”其实,他才是阴险的假冒者。李洪志作为超级巨骗,精通此术,经常祭出贼喊捉贼的歪招。浑身充满邪气的李洪志居然故作“愤世嫉邪”状:“千百年来假宗教,邪教,还有许多改良宗教一直在流传着,真假难辨。就是那些邪教、巫教的教义都是邪恶的,却有人去信、去崇拜巫教的魁首。这不是人的道德无存了吗?入魔道为什么?多数去求害人之术,存害人之心,从不想自己将来会怎样。”(《转法轮(卷二)•末劫时的人类》)明明法轮功才是假宗教、邪教、巫教,才是“求害人之术,存害人之心”的异端,李洪志却将这几顶帽子往别人头上套,真是狡诈之至。

  有时候,李洪志还耍起“李鬼打假”的花招:“本世纪所产生的宗教,何止本世纪,前几个世纪在世界各地有许多新教产生,这些大多都属于假的。”(《转法轮》)这不禁令人想起“全能神”将法轮功列入邪教的滑稽一幕,原来李洪志与赵维山“奸雄所见略同”。既然宗教“大多都属于假的”,那只有法轮功“货真价实”了。

  李洪志对“正信”的清洗,属于“排异性洗脑”,在这方面,李教主并无多少理论的阐证,采用的大抵是武断粗暴的否定术。最终是为了说明“独此轮教一家,别无信仰分店”:“任何宗教或者任何一种修法都不能把你度到超越他的神还高的地方去,那么我们大法能够度一切众生……可以使你回到先天的所在位置去。”(1999年5月《澳大利亚法会讲法》)然而,法轮功的种种恶劣行径,戳穿了这番谎言。现如今,法轮功受到宗教界的一致鄙薄和弃逐,完全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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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