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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邪”就这么“任性”?

2014-12-23 来源:凯风网

  最近网上流传最火的一句话就是“有钱,就是这么任性!”。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一群人他们不是有钱人,但他们比有钱人更任性,这群人就是痴迷的邪教的人。他们因为相信邪教的歪理邪说而违背道德、无视社会法律,做出一些害人害己的事,最终为他们的“任性”付出了代价。

  邪教的歪理邪说让他们“任性” 

  邪教教主总是以“神”“佛”自居,说自己不是“常人”,吹嘘自己具有“超能力”,动不动就是宇宙最大、世间最大。按他们的理论,他们的信徒不受人间法律的约束,更不会受法律的制裁。拿法轮功和“全能神”来说:李洪志在《转法轮》中狂妄地说:“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炼功人就是超常的了,那你作为一个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三界一切众生都是为这法而来、为这法而造就的,也就是说三界的一切形式,包括人类社会的各种各样的形式,其中当然包括现在的法律,当然也包括人类存在的其它形式。这一切既然是法造的……”赵维山吹嘘:“信从女基督不必受任何约束,可以任意犯罪,救人不必受法律限制,可以任意而行”。“教主们”的意思很明显,信了他们,在人世间你就是最大的,谁也不会管你,也没人能管得了你;你在做的是“拯救地球”“拯救人类”的事,“做大事者不拘小节”,那就不必在意人间的条条框框了。“没人能管得了自己”自己在做“好事”、做“救人”的事,有这样的理论撑腰,教徒们怎能不任性,怎能不为所欲为?所以就有了天安门自焚案,有了招远杀人案,有了盗播侵权案,有了各种杀人、伤人案,有了伪造酷刑迫害案,有了法轮功人员围攻政府机关,有了“全能神”人员聚集闹事,有了……

  “任性”要付出代价 

  并没有向邪教宣扬的那样,这个世界上没人能管得了他们,事实证明在这个世界上,任性可以,但要有度,这个度就是法律,如果任性“过度”就要付出代价,不管你是“至高无上”的教主还是一般的教徒。李洪志厉害吧,是功能比释迦牟尼、耶稣还高很多倍的“宇宙主佛”,他在美国违章,照样挨罚,想耍赖不出庭,罪加一等。连“神通广大”的教主都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教徒们更不用说了。以下仅举几个例子:

  招远“全能神”杀人案,5名“全能神”人员两人被判处死刑,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两人分别判处十年和七年有期徒刑。

  青岛伪造“酷刑迫害”案,7名法轮功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3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2年“全能神”邪教成员1000多人因散布世界末日谣言,被逮捕。

  2012年5月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法轮功人员丛龙学,因练习法轮功走火入魔杀害亲姐姐,2013年1月,烟台市中院开庭宣判,被告人丛龙学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至于因为痴迷邪教,屡教不改,拒医拒药而造成的病情加重或者死亡,那属于“任性”后自作自受,算是“任性”的另一种代价。

  “有钱可以任性”,这个任性也不是想干嘛想干嘛,而是要以遵纪守法为前提,“信邪”就更不能“任性”了,你信了邪教就违法了,再“任性”就是罪加一等,必定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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