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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为何反对博爱

作者:骆志军 · 2009-06-02 来源:凯风网
  1999年3月,在《美国东部法会讲法》中,一位西方学员问李洪志:我“感觉在《转法轮》里‘爱’好象失去了它的地位。”李洪志一边辩解一边攻击爱:“我告诉你,耶稣、圣玛利亚和耶和华所讲的爱,不是人理解的爱,是慈悲。只是现在的人类在西方的语言中没有‘慈悲’二字,所以后来的人就用‘爱’这个字来代替了神讲的话。这个爱对神来讲它是肮脏的,慈悲才是神圣的。由于爱,人沉湎在性欲当中;由于爱,人沉湎在罪恶的乱性当中;由于爱,人会干出许许多多不好的事情,神所不能容忍的事情。”

  这位西方学员一下子击中李洪志和法轮功的命门。笔者查阅资料后发现,李洪志不仅在《转法轮》中排斥了在“博爱”这个意义上使用的“爱”这个概念,而且,他的所有经文中,“爱”字也同样极为罕见。即便偶尔谈到“爱”,也是对“爱”即博爱竭力予以否定和排斥的。以下再举两例。

  1999年5月,在《加拿大法会讲法》中,一位学员问:“我爱我的儿子,并且我愿意做任何事帮助他。这是一种执著吗?”李洪志对这位学员哪壶不开提哪壶很不高兴:“在你们修炼过程当中,这种父母之爱,眼下不能说它是执著。但是我也告诉我的修炼弟子们……人各有命,谁也左右不了别人,哪怕你亲生子女……你执著于不放的那种努力,也就是常人必然要做的一种行为。”在此,李洪志虽然声称眼下还允许“这种父母之爱”,但接着就明确指出这种爱是修炼者必须予以破除的执著。这使这位母亲非常不理解。在当年6月的《美国中部法会讲法》中,这位母亲再次不依不饶地向李洪志提出了这个问题。李洪志依然说:“母亲对儿子是疼爱的……关键是不要过于执著,因为修炼的人就怕执著,任何一根绳子拴住你,你都离不开。”

  2006年7月,在《美国首都法会讲法》中,李洪志对宗教中倡导的博爱给予了更恶毒的攻击:“现在有许多宗教团体说,啊,看我们这里多好,大家相互之间很关爱啊。爱什么?(众笑)爱执著,爱世间的幸福,爱人与人之间的那种维持人的平和,那是修炼吗?不是!绝对的不是,那只能是人心执著的保护伞。”

  何谓爱?就是对人或事物有很深的感情。何谓博爱,就是对全人类以及自然界的广泛的爱。李洪志为何反对和嫉恨博爱?是因为他的内心世界和现实表现与博爱是格格不入的。

  首先,作为反人类的邪教法轮功的教主,李洪志毫无爱心。

  博爱起于同情。李洪志却千方百计要信徒修去常人的名、利、情。“师徒不讲情,佛恩化天地。”(《《洪吟二》——师徒恩》)“常人之心就会被人情所动,就会被伪善与欺骗所动。无论怎样,只有……去掉常人之心,才能去掉执著,从而达到不为常人中一切所动。”(《二零零二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2003年中国发生萨斯病灾,世界人民无不给予关注、同情和帮助,李洪志这颗“不为常人中一切所动”的冷酷之心却令人发指。“这个萨斯(病)在中国,当初旧势力定下中国是要淘汰八百万人……我就不管你了,自然就有另外的管法。”(《二零零三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他幸灾乐祸、丧心病狂地预言说“萨斯病能在北京出现,甚至能攻入中南海,使它的政治局常委都倒下几个……马上上海的萨斯病就全面起来了。”(《二零零三年美中法会讲法》)能指望这样一个毫无同情心的人爱谁吗?

  博爱出于无私。李洪志却极端自私,他的心中没有他人,唯有他自己,而且他的自我永远处于一种极端膨胀的状态之中。他宣称自己是比释迦牟尼、耶稣基督法力高无数倍的神,法轮功是唯一能“度人上天国”的“正法”。他称自己“做了前人没有做的事”,传了“更大的宇宙大法”,“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梯子”。(《转法轮》)他在《北美巡回讲法》中说:“宇宙再大,也没有我大”,“也许宇宙都没有了,那个时候就只是我了”,“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没有我就没有宇宙的存在”。怀着如此狂妄自大心理的人是决不会对他人有任何爱心的。

  博爱源自宽厚。李洪志却极端狭隘,认为他建立的法轮功组织高于一切,他编造的歪理邪说贵于一切。谁不尊崇法轮功,谁不信奉他的歪理邪说,谁就是旧势力,就是魔,就应该完全予以淘汰。即便是投靠其麾下的信徒,稍有二心,也会被视作“特务”“邪悟者”而清除出门。“我们讲修炼要专一,你不管怎么去修,都不能够掺杂进去其它的东西乱修……修炼是个严肃的问题,一定要专一。”(《转法轮》)

  “洪扬大法,你根本就不能再提你以前学过的东西。因为你已经和它一刀两断了,它不属于你,也不属于你要得的东西。”(《北美首届法会讲法》)“脚踩两只船去修,那就不行了”,就是“破坏两法门”,“那边的师父也不会管你。”(《法轮大法义解》)那些“给大法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的人,都属于被“淘汰下去的。”(《走向圆满》)“执着于大法以外的任何东西都会使你半途而废。”(《欧洲法会讲法》)“当这次考验结束时,所有的坏人都将被神销毁。”(《除恶》)怀着如此狭隘歹毒之心的人是决不会对任何异己者宽容的。

  其次,李洪志在实际表现中不但毫无博爱之行,反而对谁都充满仇恨。

  忤逆父母。他是世间头号逆子。他原本出生于1952年7月7日,为了编造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便将自己出生日期改为1951年5月13日,其实他的父亲李丹和母亲卢淑珍刚在处对象,根本还没有结婚,李洪志竟然篡改生日,是对父母不敬,是忤逆不孝。其母卢淑珍反感李洪志搞法轮功,并当面揭穿他有所谓四大神功的谎言,李洪志就骂“我妈是我的魔”,而“魔就是该杀的了”。不仅如此,他还向信徒兜售一系列辱母弃母的歪理邪说以使更多的人对亲属冷酷:“这个宇宙的年龄我最大,连我生生世世的父母都是我造的。”(早期录像)一个学员问:“因为生命是父母给的,对其孝顺是否在还业?”李洪志答道:“你孝顺父母也是为了这个情;父母喜欢你也是个情,都是人间之情……修炼者就要慢慢放下这个情。”(《转法轮法解》)“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你在六道轮回中,你的母亲是人类,不是人类的,数不清。……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转法轮》)“今生我是你的亲人,来世那说不定又是谁的亲人呢,咱们就是一世的缘分。就像住客栈一样,小住一宿,明天散伙,谁能代替谁呢?”(《美西国际法会讲法》)

  贬损师父。他自称是拜过师父的。1993年李洪志撰写的一份关于法轮功的材料,其中有关他的个人简历中这样写道:本人1951年5月13号出生,同年就开始由佛家全觉大师传授独传修炼法门,八岁时修炼圆满,1992年又由道号真道子的师父传授大道,1994年又由佛家师父传授修炼大法直到出山。(凯风网《李洪志其人其事》)俗话说,师徒如父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而李洪志一旦发迹后就胡诌什么他自己是师父的师父,与“连我生生世世的父母都是我造的”的胡言如出一辙:“其实我今世的几个师父所传我的东西,也是在数世之前我有意叫他们得的,等缘份一到,安排他们再回传于我,从而启悟我法之全部。”(《精进要旨》之《惊醒》)

  蔑视弟子。对弟子毫无感情,在他眼里,弟子或者是冷冰冰的容器:“一个人就象一个容器,装进去什么就是什么,你装进的法,就同化了法;你装进了土,那就是土。”(《新加坡法会讲法》)或者是地狱里的鬼:“不管你是谁,今天我度不了你你就是地狱的鬼!”(《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李洪志在大陆遭通缉后,立即抛下绝大多数弟子,逃亡美国,很长时间不露面;公然声称师父不能和弟子一同吃苦,有享受特权的权利,弟子们流落街头朝不保夕,李洪志却豪宅宝车、花天酒地;每遇失败和困难,就把责任一股脑儿推给大法弟子;“天安门自焚事件”中的大法弟子出了法轮功的丑,李洪志就开除了参与者的“轮籍”;常叫嚣要淘汰一些不争气的弟子;在二零零八纽约讲法中公然责令对无用吃白饭的弟子要彻底抛弃;弟子们在法轮功组织里经济上被剥夺以尽,没有人身自由和基本人权,完全沦为李洪志和法轮功上层分子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轮奴!

  痛恨祖国。尽管他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永远也改变不了黑眼睛、黄头发的面容,但他仇恨和蔑视祖国的卖国心理却极其强烈。他在《北美巡回讲法》中咬牙切齿地说:“实际上中国的国家形式与内涵都是不存在的。”“哪是中国呀?谁是中国人哪?中国的真实意义是不存在的。那么,现在存在了吧?……其实现在也不存在,因为到最后一台戏要唱的时候,要传法的时候,全世界和我结过缘的众生,或者是最有可能得法的那些人和当大法洪传时出来起负面作用的人,统统转回到中国了……所以中国那地方的……众生要被毁了,多可怕呀。”所以,他带领弟子逢中必反、逢中必闹,逢喜必反、逢喜必闹,哪有一点中国人的影子。

  仇视人类。“按照现在人类社会发展下去,将来人都象魔一样,邪恶的不得了。当然人不好了,暴力冲突呀,天灾人祸就多嘛,互相之间杀呀,斗呀,业力滚滚。那前景怎么样?很可怕。”(《北美首届法会讲法》)“人类到处都是魔,败坏人类嘛!”“追求人性的解放,就是魔性大发。”(《转法轮卷二》)“我们常人社会的工作单位都是一样,哪个单位没有那些个破坏我们人类社会、常人社会的事情呀?到处都是魔。”(《转法轮法解》)“告诉大家,现在是……万魔出世。”(《悉尼法会讲法》)“发展到今天人们完全变成了魔性大发的变异人,使众神对人完全失去了信心,这就是神为什么不再管人了的主要原因之一。”(《精进要旨》)“人类的一切都是这样了,什么都变异了。不止是变异了,魔性都很大了。人类社会的一切都败坏了,如果不是正法,人类的历史走不到今天了。”(《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如果一个社会的道德急速的向下滑,或者旧势力有意图的带动着人的社会往下滑,那对众生来讲,包括高层下来当人的神也好,就极其可怕。”(《美国首都讲法》)

  藐视自然。博爱是奉献,要战胜自私、小集团主义,也要超越人类中心主义,把道德范围向自然界扩展。但李洪志却反其道而行之。有弟子问:“作为法轮大法修炼者我的慈悲是否也应当延伸到地球及各种生物?”李洪志态度坚定地回答:“我们绝不能够把动物和人平等对待。因为什么呢,我告诉你们一个真实的情况,地球上的繁荣是为人类而造就的。一切生物,包括植物和动物都是为人而存在的,所以绝不能把它们混同于人。”(《美国中部法会讲法》)“动物绝不能跟人划等号,绝不能同等看待……绝不能跟人一样对待。人是神造的,把动物与人相比等于是污辱人、亵渎神。”(《北美巡回讲法》)如上所述,李洪志是仇恨全人类的,他在此处所说的“人”明显指的是修炼法轮功的大法弟子,他藐视自然界的一切生物,主张赤裸裸的法轮功中心主义。

  上述事实足以证明,李洪志是一个毫无爱心、时时处处播撒仇恨的人,恰如阴物怕见光明一样,李洪志反对博爱也就毫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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