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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怯的“辟谣”(图)

作者:陈 琦 · 2014-09-28 来源:凯风网

  9月15日,法轮功网站发表了一篇“辟谣”文章,称中共“在海外构陷法轮功创始人”(下称《构陷》),意在替李洪志“洗清”。然而该文处处露怯,极度的心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露怯一:“师父双修”的证词不敢驳

  《构陷》称中共派“特务”冒名“法轮功创始人”和“神韵女演员”在美国赌城拉斯维加斯的豪华酒店开总统套房鬼混,“诬陷”李洪志。文章还称,“此假信息在拉斯维加斯和纽约等华人圈中被刻意传播”。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不是真有其事急什么呢?李洪志的淫靡,有多方面的“证词”支持。第一,李自己在《转法轮》中将“男女双修”说得那么好,称“男女双修”可以“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的”,这是“理论开路”。第二,1998年夏,李与女弟子刘崭在北京东花市北里西区的房子阳台上调情,被前来找他的妻子李瑞和李洪志的司机王辉忠撞个正着,后来王指责刘崭太不像话,可见实有其事。第三,据原法轮功骨干景占义揭发,李“早期来北京传功时,住在一名女学员家里时,那名女学员曾到中央信访部门告李洪志对她行为不轨”。这三方面的证词,法轮功敢驳吗?不敢!因为都是事实。

 

被李洪志封为“前世皇后”的刘崭

  露怯二:“最近几年”的谣言不敢提

  《构陷》称,自1999年开始,中共“从未停止过抹黑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直)到最近几年的‘决战’”。奇怪的是,整篇文章对“最近几年”的“谣言”只字不提。比如,李洪志两次在美国驾车违章被处罚,无奈地签字认罪;比如,李的老战友、老同学揭发李洪志当年曾偷鸡,曾违反部队纪律给女孩递纸条示爱,曾与战友赌劲儿丢丑,曾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写思想汇报和入团申请书;比如,李的前妹夫孙森伦写了《我与李洪志一家在泰国的日子》一书给李洪志“扒粪”,晒出他在泰国那些不堪的往事,好吃懒做,剽窃佛教,崇拜台湾邪教头目,观看人妖、喝酒吃肉被女儿数落,等等。这些“主佛糗事”都是“最近几年”爆出的猛料,法轮功媒体既然要替师父辟谣,为何不敢提呢?唯一的原因就是它们是千真万确的。

  

 

孙森伦《日子》一书的封面

  露怯三:“长春以外”的房产不敢谈

  《构陷》专门提到了房产问题:“中共诬蔑李洪志先生在中国长春住豪宅,不过民众调查发现,李洪志先生在长春市解放大路103号西门四楼一号的家,是一栋破旧的老式住宅楼的一个单元。”真有意思,大纪元居然替中共减轻“诬蔑罪”。要知道,中国的网站上不只是“诬蔑李洪志在长春住豪宅”,长春以外的,还“诬蔑”了很多。在国内,除长春的房产,还有3处:1、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18号院1138号别墅。2、北京市西城区法华寺小区16号楼房产。3、北京市通州区东旭花园房产。在美国,李洪志家族的房产则更是多得惊人,至少有11处(疑似的不算)。其中李洪志名下3处,他女儿李美歌名下5处,妻子李瑞名下2处,大妹李君名下1处。这些房产的地址、面积、价格等信息,凯网网上都有披露,可参见厉洁《李洪志家族在美国房产达11处》(2014年4月17日)。有人统计了其中7处房产(注意,有美国网站资料为证),价值544万美元,那可是3千多万人民币哪。试问,既然为师父房产的事“辟谣”,法轮功媒体为何不敢提及这些信息呢?心虚!

 

李洪志家族在美国部分房产的统计表

  露怯四:“师父惧怕”的事实不敢说

  《构陷》称:“中共宣称李洪志先生改生日,旨在称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李洪志先生公开表示:‘政府在文革时把我的生日搞错了,我只是把错了的生日改回来而已。’”这种狡辩太苍白了,李洪志为自己作的辩解能算数吗?李教主篡改生日、攀附佛祖,是铁证如山的。证据链牢不可破。第一,有为李洪志接生的医生潘玉芳为证;第二,有李洪志亲笔填写的多份(请注意,是“多份”,下图只是其中的一份)档案资料为证;第三,有李洪志最早的身份证为证;第四,有替李洪志非法改生日的当事人为证。这其中,最有力的是李洪志自己填写的表格——就算别人会弄错,难不成李自己也弄错了?凯风网上所列上述凿凿事实,法轮功媒体敢提一个字吗?不敢!

 

李洪志亲笔填写的职工登记表显示他出生于“1952.7.7”

  露怯五:“中共谎称”的证据不敢列

  《构陷》称,“中共还谎称李洪志先生逃税,靠非法出版法轮功书籍和音像制品‘疯狂敛财’。事实上李洪志先生的《转法轮》在大陆出版后,他获得的全部稿费只有2万多元人民币。”事实真是这样吗?绝对不是!要知道,最早出来揭发李洪志骗钱敛财罪行的,不是中共,而是他早期的合作者或弟子,详细情况可参见凯风网《揭发江湖骗子李洪志书面材料》《1994年起,赵杰民、宋炳臣、刘凤才揭露法轮功的材料》、《94-95年民政部举报信的扫描件》等资料。经查实,截止1999年7月,李洪志通过“法轮大法研究会”向全国“法轮功”组织发行的“法轮功”书籍就达1108万册,音像制品531万盘(盒),图片等129万张(幅),“法轮功”标识徽章23万枚,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额4229万余元。由王治文等人直接组织的李洪志“讲法培训班”56期,共计收费284万余元人民币。关于偷税漏税的问题,当时检举人直接写给税务局的检举信中说:“自从1992年5月所谓出山,在社会上公开办班传授他自编的‘中国法轮功’以来,到1994年5月在长春所得收入从未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分文税款。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法,严肃法纪,现将李洪志偷税不法事实揭发检举给您们。”后文详细列举了李洪志逃税的情况。法轮功媒体既然替师父“辟谣”,为什么不敢列举这些中共“谣言”呢?无他,还是心虚!

 

民众检举信(扫描件)中提到李洪志“贪财而偷税骗税”

  综上所述,法轮功发表《构陷》替李洪志洗刷罪名,心虚得很,左避右闪,根本不敢触碰让李洪志“喊疼”的“谣言”。这一露怯,将其邪教的卑弱、胆怯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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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