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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邪教危害 护航乡村振兴

作者:朔风 · 2021-07-29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2021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图为发布会现场照

其中,该意见第三部分“助力乡村建设行动,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第9条关于“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促进乡村和谐稳定”方面要求: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防止邪教向农村渗透。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依法制止利用宗教、邪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稳固农村基层政权。

该意见的公布,从统一思想认识、促进农业高质高效、打造乡村宜居宜业、保障农民富裕富足、坚持强基导向、深化改革创新等方面,提供了法治保障。

当前反邪教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党中央连续出台政策文件,制定发展规划,为乡村振兴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今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已于6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的法律体现,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法治保障。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党中央先后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并明确提出,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依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由于农村自然环境的特点,社会形态的差异和先天性的不足,邪教组织把发展势力的目光盯向农村,农村成了邪教组织滋生、蔓延、渗透的重灾区。一些邪教组织如,“门徒会”“法轮功”“全能神”“主神教”纷纷把发展信徒的目光瞄向农村,给部分农村地区经济秩序、社会发展带来危害,成为影响农村治安稳定的重要因素。

该意见的实施,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农村邪教问题,防止邪教向农村渗透蔓延,依法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稳固农村基层政权,满足新发展阶段“三农”问题对反邪教工作的新需求,营造良好乡村建设法治环境,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邪教组织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造成现实危害

邪教组织在农村的发展蔓延,势必影响农村的经济发展,社会的安定祥和,给人民群众造成生产生活上的侵害,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绊脚石。

一是邪教组织大搞教主崇拜,散布歪理邪说,以邪恶教义引诱人迷信颓废丧失斗志、用歪理诱使人坐等天上掉馅饼,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从而让信徒意志消沉沦为精神层面的“废人”。邪教主往往宣称是 “活基督”“神”“先哲”等,如“门徒会”教主季三保自封是“神的儿子”;“灵灵教”教主华雪和自诩为“华真神”“华爸爸”;“全能神”自封是“耶稣第二次成道肉身降临,是真基督”;“主神教”教主刘家国自称是“活主神”;“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号称是“宇宙主佛”。这些邪教主自我神化的目的无非是树立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威,达到控制信徒的目的。

“全能神”邪教组织向信徒蛊惑“神要打破家庭,父母儿女这些都不能有,只能满足神。神话说情感不能拯救人,当灾难来临的时候,谁也救不了谁,只能追求神才能被拯救。如果你不好好信,不好好追求神,就会被淘汰,就会下地狱,就不能被拯救”。煽动组织成员抛弃家庭,离家出走,直接导致许多家庭财产散尽,家破人亡。比如,浙江常山县白石镇村民舒某与沈某,妻子沈某加入“全能神”邪教后,精神恍惚,丈夫舒某及全家多次劝导后,仍未挽回妻子。不仅如此,沈某自离家出走后就杳无音讯。舒某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离婚,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再比如,河南省封丘县吴某、郭某、洪某、孙某等4名“全能神”女信徒,离家出走“传福音”,致使妻离子散,家庭破碎,毁掉了幸福美满的生活,给亲人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反邪教网“助你寻亲”栏目刊发的寻人信息有500余人,其中大多数生活在农村,年龄在40至60岁之间。

邪教组织“灵灵教”宣扬“世界末日即将来临,只有早日进教才能躲过灾难”,致使信徒群众放弃生产,坐等“世界末日”。2014年,山东曹县警方端掉了一个“灵灵教”组织,在行动中发现,这个组织的头目竟然储备了50多万斤粮食和大量黄金。而“灵灵教”成员中更多的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是受害者。由于对法律的无知,让他们变成了邪教组织的帮凶。

“门徒会”宣扬吃“赐福粮”、“生命粮”,称“成员可以每人每天只吃二两粮食,不用种庄稼”,主张“不要搞农业生产,庄稼不用打药,天父会照看的”,致使众多组织成员整天在家祷告,不伺生产,不养家糊口。据调查,某县曾有30%的“门徒会”成员因此而荒芜了农田。河北饶阳县段某参加“门徒会”后,到处宣传“往后干活没用了,只要“信主信神就行了”,他把拖拉机和其他农机具卖掉,把蔬菜大棚拆了,使全家生活陷入窘境。

二是邪教组织残害生命。邪教组织宣称“信主可以免灾,祷告可以治病”,“只要虔诚祷告,不用打针、吃药,疾病自然会好”,一些农民群众误信邪教组织的宣扬,拒医、拒药,耽误了治疗而导致死亡,或者被邪教用巫术治死、致残。比如,邪教组织“法轮功”声称生病是由于有“业力”存在,只有修炼“法轮功”才能除去“业力”,而去医院或吃药不仅不能根治疾病,还会使修炼白费,致使农村一些痴迷群众因为耽误了治疗而死亡。 还有一些“法轮功”痴迷者因修炼而产生精神疾病,把劝其别练功的亲人、朋友当成阻挡其功力提高的“魔”,以除“魔”为名,行凶杀人。

“全能神”邪教因其残害生命,以暴力、诱拐、绑架等手段裹挟人而臭名昭著。比如,2012年12月14日7时许,河南光山县文殊乡邹鹏村36岁村民闵拥军冲入陈棚村一所小学,砍伤学生22名,群众1名。据调查,闵拥军疑是受到同村一名60多岁“全能神”女信徒的影响,闯入校园,砍伤了23人。再比如,1998年10月30日到11月10日的十几天,“全能神”邪教组织在河南省南阳市的唐河、社旗县残忍打断人腿、扎伤人脸,有9人受伤,其中2人被割掉右耳朵。

三是奸淫妇女。邪教组织骨干口善心魔,流氓成性,多数都借着“神”的名义奸淫玩弄妇女。“法轮功”教主李洪志鼓吹“男女双修”;“全能神”教主赵维山宣扬“过灵床”;“被立王”教主吴扬明以“神”自居,编造“蒙召”,要求女信徒“肉体崇拜”,把身体献上,以“赤身裸体迎接神”,“与神合二为一”;“日月气功”邪教主温金路,编造“阴阳双修增加功力”“前世夫妻”等邪说,采用精神控制和强制手段,先后强奸了8名女信徒,强制猥亵了3名女信徒;“华藏宗门”教主吴泽衡创立了一套所谓“双修”理论,告诉女弟子,“男女双修可以使人达到学佛的最高境界”“可以成佛”“可以迅速提高修行”“能增强法力”,不少女信徒沦为工具,给身心及家庭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四是煽动对抗政府,危害农村基层政权,扰乱社会秩序。“全能神”邪教把中国执政党称为“大红龙”,把警察称为“小青龙”,其终极目的就是推翻现行政府。“门徒会”邪教组织提出“早立旌旗早自由”的口号,统一制作旗帜,称为“得胜旗”,并下发至每一“教会”、聚会点,要求在聚会活动中悬挂,以此昭示其政治图谋。还有的邪教在乡村设立组织,任命骨干,妄图取代农村基层政权。他们有目的地拉拢党、团员和基层干部,侵蚀基层党政组织。在一些邪教活动突出的地方,村干部召集群众开会,竟要事先经过邪教头目的同意。有的邪教甚至插手村级选举,鼓动群众将选票投给他们“中意”的候选人等。

坚持强基导向,筑牢反邪防线,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

邪教对乡村振兴的危害是显而易见,邪教像毒瘤一样扰乱着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威胁着农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因此,笔者认为,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做实反邪教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一是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乡村深入开展“反邪教”宣讲活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强化对邪教组织危害宣传力度,防止邪教向农村渗透。依法制止利用邪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二是加强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加大以案释法、以案宣教力度,有针对性的宣传本地多发的邪教组织活动特点规律及危害。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和农贸会、庙会等,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的有机融合,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反邪教文艺作品,大力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努力推动形成“人人识邪、人人拒邪”的行为自觉,积极推进“无邪教”乡村建设。

三是牢牢把握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依法依规选举。要坚持德才兼备,树立鲜明导向,突出政治标准,注重现实表现,了解群众口碑,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领导班子,确保选出来的干部在群众中站得住、受欢迎。对政治上的两面人,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从事地下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在群众中影响较坏,不合格的人坚决挡在基层组织政权的门外。

四是划好基础网格,配强反邪教专兼职人员。科学划分网格,将反邪教工作纳入网格管理,建立基层防控邪教网络体系和管理制度,统筹网格联动,把力量下沉到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和服务群众的最小模块。配齐配强网格管理服务队伍,加强网格员反邪教业务培训,落实职责任务和反邪教工作要点,明确网格员也是反邪教专员,做到及时准确向群众传播反邪教知识、公布邪教活动动态、提供识别方法、做好信息预警,真正做到防范无遗漏、管理无缝隙、服务无盲点。

五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农村贫困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滞后,特别是反邪教警示教育仍是“短板”,群众识邪能力较弱、防邪意识差,往往给邪教以可乘之机。邪教组织蛊惑群众入其教能防病治病甚至能不劳而获,导致误入邪教的群众,抛弃家庭,放弃生产,奉献财产,家中愈加贫困。因此,把脱贫与“脱邪”相结合,把治贫与治愚相结合,加大反邪教工作力度,让邪教无处藏身,也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

作为一个历史过程,邪教问题具有极强的复杂性和顽固性。如今邪教组织活动更加隐蔽,手段更加诡秘,骗局更加“高端”。遏制农村地区邪教组织的活动,实施乡村振兴,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提出,严厉打击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防止邪教向农村渗透,为我们今后主动出击,深挖农村邪教地下组织和骨干分子,实施坚决打击,提供政策导向;也为我们推进教育转化工作,坚定地贯彻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基本政策,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教育广大农民群众遇到邪教活动要不听、不信、不传,积极举报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有了明确要求。反邪教相关部门要聚焦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立足重点案件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实施专项治理,堵源头、断渠道、挖窝点、打网络,不给邪教滋生发展以罅隙,努力形成对邪教“人人喊打”的局面,彻底清除邪教阴霾,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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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