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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精神控制的危害(二)

作者:梦溪 文泽 · 2009-08-12 来源:凯风网

  目前,邪教已经成为世界三大公害之一,是“社会的毒瘤”、“人类的公害”、“精神的毒品”,其危害不仅涉及到对成员本人、成员家庭还有其他无辜的人以及成员所处的社会公共利益。本文主要从这四个方面剖析“法轮功”精神控制的后果及其危害。


  二、“法轮功”精神控制对习练者家庭的危害


  邪教除了给其成员带来严重的身心伤害以外,还伤害无辜。在那些无辜的受害中,邪教成员的家属、亲人受害最为普遍的。

  在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结合成的亲属生活组织——家庭中,正常人都会通过各种努力尽家庭的义务:孝敬父母、抚养子女、关心配偶等。也就是说,正常的人都会为亲人投入大量的精力、感情、时间。为此,为控制成员,邪教都要隔离成员对家庭、爱的依恋,如人民圣殿教的教主,让其成员在琼斯敦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奥姆真理教的教主鼓励成员出家修行,并且规定,凡是出家修行者都必须在教团内居住,过集体生活,所以每个出家的信徒都要远离自己的亲人,即使一家人一起出家,也不能住在一起,夫妻之间很少见面。就连小孩子也不能时常见到自己的父母。

  李洪志为隔离习练者与其家人的关系更是煞费心思,他的隔离手段极具隐蔽性。习练者虽然在常人社会、家庭中修炼,但李洪志的一系列歪理邪说,如“常人”包括亲人是“垃圾”,亲情是修炼的障碍,人间没有真正的亲人,真正的父母在天上,干扰学法的人包括亲人是“魔”,“魔”可以用各种方法制止、除掉,等等,使习练者与家庭亲人之间产生了不可逾越的鸿沟。

  同时,李洪志还通过让习练者每天早晚两个小时的“练功”“学法”以及集体“交流”等,挤占习练者关心家人、与家人交流的时间,使习练者与家庭逐渐隔离。

  另外,李洪志为了让习练者只遵从他的意旨,达到教主崇拜的目的,利用一些练习者急于“上层次”、求“圆满”的心理,教唆他们放弃人的观念,隔断亲情、爱情,不让他们认自己的父母、子女、爱人等,最后只认李洪志是他们的唯一的亲人,达到精神偏执状态。随着他们之间的密切交往,就形成了相对封闭的圈子,原来越来越不敢面对社会的压力,越来越觉得与“常人”格格不入,甚至把规劝自己的亲人看成是“魔”。在李洪志精神控制下,习练者违背人伦、漠视亲情,伤害亲人,破坏家庭。

  在“法轮功”习练者的家庭中,可以分为两类:一为全体家庭成员都是习练者,另一类为部分或一个成员是习练者。这两类家庭受害的程度及其对象又不相同。

  家庭成员全是习练者的家庭,受害者就是习练者,他们除了受到一般习练者的身心伤害外,也会因为“层次”不一样或“除魔”、“度人”等相互残害,而这些伤害主要是邪教直接带给他们的伤害。

  河南省南阳市粮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田建国和他的妻子王朋,1997年开始练习“法轮功”,很快达到了痴迷的程度。而他们夫妇尽管同为“功友”,但却相互仇恨,都认为对方“层次”不够,是影响自己“上层次”的障碍,最后竟为此离了婚。

  2001年1月23日,河南省开封七名“法轮功”人员到北京自焚,其中有两个家庭,即郝惠君(女儿陈果)一家以及刘春玲(女儿刘思影)一家,这两个家庭由于全家练功,交相影响,极度痴迷,最终走上自焚、家破人亡的悲剧之路。

  吉林省的夫妻俩李明英、荆涛都是痴迷者,却因为除魔,妻子李明英和同样痴迷“法轮功”的妹妹李明华、妹夫王晓玉一起,把丈夫荆涛活活折磨致死。

  而部分或者只一个家庭成员是习练者的家庭,“法轮功”带给他们的伤害,除了直接给习练者本人外,还有被精神控制下的习练者带给非习练者家庭成员的伤害。习练者给家庭成员带来的危害主要表现在:

  (一)人伦的缺失

  在“法轮功”精神控制下的习练者,漠视亲情,伤害亲人。他们相信李洪志说的:“谁是你真正的亲人哪……你真正的父母是在宇宙产生你那个地方,那儿才有你的父母。所以你真正的父母,正在那儿看着你,盼你回去你不回去,迷在这里,还觉得这里都是亲人”;“今生我是你的亲人,来世那说不定又是谁的亲人呢,咱们就是一世的缘分。就像住客栈一样,小住一宿,明天散伙,谁能代替谁呢”;“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你在六道轮回中,你的母亲是人类,不是人类的,数不清……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认为人间没有自己的亲人,因而违背人伦,有的不赡养年老多病的父母,有的干脆不认自己的亲生父母,伤痛了对他们有着养育之恩的父母。

  如吉林省的刘畅在其痴迷“法轮功”时,曾对中国记者说,她是来自天上的神,人间没有自己的父母,对家中病危的老父亲没有半点的牵挂。而病危的老父亲,老泪纵横告诉前往看望他的记者,他最牵挂的就是小女儿刘畅。

  原籍河南的“法轮功”练习者竹学叶博士,留学、考博和移居国外后,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对父母不管不问,没有一个电话没有一封家书,甚至在母亲身患癌症和糖尿病后,不但不尽赡养义务,反而玩起了一场道德沦丧的“躲妈妈”游戏。

  (二)情感的冷漠

  在家庭中,因为每位成员的不同身份,也就要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尽到不同的义务,如孝敬父母、抚养孩子、夫妻恩爱等等。这一点在中国的法律都有明文规定。但是,被“法轮功”精神控制的习练者,抛弃亲情,不尽家庭义务,不负家庭责任。他们相信李洪志说的:“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已晚也”(《修者忌》);“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转法轮》);“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圆满功成》)。

  所以,有的习练者一心只追求“消业”、“上层次”、“圆满升天”,把全部精力用在“法轮功”上,不孝敬父母、不教育子女,不干家务,把应负的家庭责任推给不习练的家人。

  北京市昌平区原“法轮功”练习者高瑞华曾经说:“为了成为李洪志合格的真修弟子,我放弃了亲情、友情,对家庭从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一心一意为了自己的‘圆满成佛’的最高目标而‘勇猛精进’。”

  海南省通什市吴启华1996年同丈夫一起修炼“法轮功”不久就要求自己8岁、6岁的两个女儿一起练。并告诉孩子不修炼就是魔,两个孩子不想练,她就想方设法要孩子跟着练,最后为了“圆满”,带两个孩子上街帮她散发传单,把孩子领入了歧途。

  明慧网于2008年4月23日发表《老年功友过生死关的一点启示》一文,该文匿名作者叙述了自己折磨重病母亲的经过。

  山东的张振玉,痴迷“法轮功”期间,为了追求“圆满”,放弃了个人的一切爱好,放弃了人间的一切追求,甚至连家务活、农活都懈怠了。

  习练者在“法轮功”精神控制下,不仅抛弃亲情,不负家庭责任,还破坏正常的家庭生活。他们一方面相信李洪志说:“在很高境界的生命看人都是像垃圾一样。”(《法轮佛法——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不去掉情、欲,不放下常人心是修炼不好的,你必须在常人中把各种不好的思想全部去掉,你才能提高上来。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转法轮》);甚至把夫妻关系说成是“在高层看是和泥玩”,藐视、冷落配偶,不与常人配偶过正常的夫妻生活。

  明慧网2008年6月4日刊登一个大陆大法弟子的文章《我是怎样斩断情欲的》,文中说:“名利情都是修炼提高的障碍……如果长期摆脱不了名利情的束缚,那么就长期超出不了这个层次……所以我感到必须尽快的放下一切执著,必须尽快的抛弃一切人心,必须把影响修炼提高的一切障碍都彻底的抛弃掉,这样才能够尽快的返回自己的家园。于是,我在彻底放下名利的同时,也就果断的斩断了阻碍修炼人提高圆满的情欲。”再如山东的习练者晓梅(化名),藐视常人丈夫,为禁欲丢弃常人丈夫。

  另一方面在“法轮功”精神控制下的习练者,相信李洪志说的,男女双修加持功力,促进圆满,与配偶以外的异性习练者搞男女双修或群修,严重地破坏了家庭的传统美德,有的导致了离婚等悲剧。

  家住河南省安阳市北太行山东麓小镇的刘秀竹(化名),本是一位善良的农村女性,因受邪教“法轮功”蛊惑,误入“男女双修”歧途,致使家庭解体。

  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的“法轮功”王孝玉与李明英、李明华姐俩进行“男女双修”,李明英的丈夫荆涛也是“法轮功”习练者,对此不但不制止,却默许妻子的行为。

  (三)经济的损失

  “法轮功”习练者破坏他们的家庭生活不仅仅体现在感情生活的伤害,而且还有经济上的破坏。据调查几乎每一个习练者为了“法轮功”都不惜自己的钱财,因为李洪志要求他们“放弃名利情”,并警告他们执著于名利就圆满不了。所以,很多痴迷者,为了“法轮功”不再珍惜钱财,甚至把家中的积蓄奉献给“法轮功”。

  山东的习练者王纪升,把自己辛苦搞小生意赚来的10多万元,都用在了“法轮功”上,导致自己孩子生病都没钱去看;郯城县的秦某,把家中积攒的6万元购房款,背着丈夫偷偷地给了“法轮功”;北京的田宝玲把家中的几十年的积蓄40万元全部给了“法轮功”,而其家人生活却过得非常拮据。

  (四)生命的残害

  钱财的损失,固然可惜,但比钱财更珍贵的生命,也被习练者践踏了。在李洪志除魔、度人等歪理邪说的蛊惑下,习练者不再把杀人看成是违法犯罪,而认为是“圆满”的需要。被杀的人包括习练者他们自己的家属和亲人。

  2001年2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法轮功”习练者魏志华因认清“法轮功”邪恶本质,发誓“不再做李洪志弟子”。包括魏志华的丈夫在内的10多名“法轮功”痴迷者,认为她是破坏“大法”的“魔”,竟惨无人道地将她捆绑并捂住口鼻,最终导致魏志华窒息死亡。

  2001年11月25日,在北京西城的一幢居民楼里,发生了一起罕见的惨案。“法轮功”痴迷者傅怡彬亲手杀害了深爱着他的父亲和妻子,将养育他成人的母亲用刀砍成重伤。傅怡彬弑父杀妻的案件震撼着社会,深深地痛击着每一个善良人的心。事后仍执迷不悟的傅怡彬认为,没有将母亲杀死、“度”上“天国世界”,是没有尽到责任。

  2002年4月19日至22日,黑龙江伊春美溪区的“法轮功”习练者关淑云受到“法轮功”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实施所谓的“除魔”,当着几十名“法轮功”学员的面,亲手将自己不满9岁的女儿戴楠活活的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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